讨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首先需要进一步搞清楚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马克思的社会发展阶段理论中的具体定位问题。
(一)
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马克思讲的社会主义,即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现在还远远没有来到。我们今天实践中的社会主义(包括从二十世纪自斯大林以来现实实践中的社会主义),还不是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我们今天所讲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并不是马克思所讲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初级阶段。我们今天所讲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际上仍然处在马克思所讲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之前的一个阶段,马克思和列宁称之为过渡时期,即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过渡时期。
当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由于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如党的领导、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和公有制为主体等),所以是仍然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但是,一定要明白,我们现实实践中的社会主义,还不是马克思所讲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那样的社会主义。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常常不自觉地把我们今天实践中的社会主义混同于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造成了理论与实践之间的严重错位,不仅降低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性和说服力,也给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造成了许多理论困惑。
(二)
科学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应该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政治经济学。关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即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早已经有了明确的论述,包括:生产资料实行社会所有制(即公有制),没有商品货币关系,实行计划经济,按劳分配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论述虽然仅限于基本特征,还需要后人不断丰富和发展,但这些基本特征是科学的,是推不倒的,是我们必须坚持的。我们只有在坚持这些基本特征的前提下才谈得上发展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所说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和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即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政治经济学)是不一样的。我们长期以来所讲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其实是现阶段的政治经济学,并不是未来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政治经济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其实质,就是现阶段的政治经济学,也就是落后国家向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过渡时期的政治经济学。
从这个意义上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之前一直说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也好,今天所谈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也罢,都是现阶段政治经济学;如果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框架来看,实际上就是过渡时期的政治经济学。
这个过渡时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过渡时期。按照列宁的看法,“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兼有这两种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或特性。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是衰亡着的资本主义与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换句话说,就是已被打败但还未被消灭的资本主义和已经诞生但还非常幼弱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列宁全集》第3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263页。)
因此,在这个过渡时期,还不可能完全消灭私有制,消灭商品货币关系,这是一个方面;另外一个方面,因为是要向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过渡,而不是如国内外一些敌对势力所希望的那样,向资本主义过渡,所以必须把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和商品货币关系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必须在允许其存在和发展的同时,对其采取坚决有力的限制、监管和斗争措施,以防止发生“颜色革命”或“颠覆性错误”,过渡到资本主义,而不是过渡到我们所期望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
今天讨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许多问题,都需要明白这个道理。这不仅对于科学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政策的总基调、构建科学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解开长期以来实际存在的理论“疙瘩”、消除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矛盾和错位,提升我们党的思想理论教育的科学性、说服力和战斗力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单位: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