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才是经济的血脉,金融不是
:吴 铭(20220410)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4月5日的文章《深度关注/收割世界财富的美元霸权》(管筱璞)一文,我已经评过一次(参见:)。美元霸权收割世界财富这类话题,中国舆论场上并不鲜见。但是,我认为,作为中国政权权威机构,刊登这样的文章,很不寻常,标志着中国官方已经看到了美元霸权收割全世界的本质,预示着中国方面也会采取有力的措施反抗美元霸权。
特别是,引用了陈文玲的观点,看到了美元回流机制是美国收割世界的法宝之一。可能标志着中国对美国的所谓金融市场、所谓保值增值,有了新的认识,识破了其中的骗局。
从文中观点来看,中国的反美元霸权,似乎也是吸取俄罗斯的经验,从人民币结算、支付权开始。这很好,是个历史性进步。
但是,给中国提的建议是“中国应加快建设全球性贸易中心、金融中心、制造业中心、要素交易中心及创新中心”。
老实说我不赞成这种建议,我认为这是南辕北辙,偏离了正确的方向,根源在于:在金融、货币认识上,仍然是西方式的,是在模仿美国的经济金融政策,是追求美元那样的国际化,没有抓住问题的根本,很可能解决不了中国经济的独立自主问题。
在看来,金融是经济的血脉,欲用金融驱动中国经济,推动人民币结算、支付,或许还期望人民币取代美元成为国际储备货币。我反对这种想法。
金融不是经济的血脉,货币才是经济的血脉。金融只是对货币的扭曲,特别是对货币发行的扭曲。货币,作为经济的血脉,其发行权必须掌握在政权手中,决不能掌握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手中,国有银行也不能控制货币发行权。银行只是货币发行的执行机构,不是决定指挥机构。货币发行的依据是国家经济建设、人民福利的需要,不是什么市场上商品的问题。是货币发行决定着商品的数量、种类、流动方向,而不是商品总量决定货币发行数量。货币发行,也不仅是发行数量,还包括发行方式(贷款,还是拨款)、发行对象(国营企业、民族资本企业、中国公民,还是外国企业、外国公民)、发行领域(是工业、农业、商业,还是房地产、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保障事业或其他第三产业),以及货币的回收。
金融,即是对货币发行数量、对象、领域、方式、回收的扭曲,表现为以下方面:一是原本由政权控制的发行权,变得由银行、金融机构甚至是外资银行、外资金融机构控制,银行、金融机构由货币发行的执行者,变成了决定者,这叫篡权;二是扭曲发行领域,原本货币只能发行给国营或国有工农商业或其他重要服务业,但是,却发行给了房地产、医疗、教育、养老等民生领域;三是扭曲发行对象,原本只能把国营、国有、民族企业作为主要发行对象,但是,却把外国企业、外国金融机构作为货币发行的主要对象,减少甚至不发行给中国企业、中国金融机构,或者以极其苛刻的条件向它们发行货币;四是应该对国营尖端工业、基础工业、农业采取拨款方式发行货币,对国营商业、中小型私有工商业采取贷款方式发行货币,却对国营尖端工业、基础工业、农业基本不拨款,或者贷款,对外资企业却无限拨款,对私有企业无限贷款(其实,如大型房地产公司,他们并没有打算还款,所以,这种贷款本质也是拨款),实际上扭曲为对外资企业、外资金融机构拨款——可能有人看不出来这是拨款。五是原本应由国营或国有工农商业和国有银行系统负责收回所发行的货币,由于完全开放了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限制、投资额度限制、持投比例限制,内外资“一视同仁”(其实是严重限制和歧视本国主权金融体系),人民币的回收也由外资金融机构和私有金融机构控制。六是原本经济发行应主要依赖货币发行,却扭曲为主要依赖税收。
把金融而不是货币发行作为经济的血脉,恐怕是中国金融界最大的问题。
根据此文,我看到,中国对美元霸权的反击,可能由收回人民币结算权、支付权开始,但是,并没有涉及收回人民币的发行权问题。这是个极大的问题,埋下了极大的隐患。
争取到人民币结算、支付权,废除美元在中国对外贸易的结算权、支付权,这当然是一个伟大的进步。老实说,中国之所以采取引进外资、开放金融、开放市场、出口创汇等政策,就是没有认识到,也没有维护住曾经争取到的人民币结算权、支付权而直接导致的。当人民币有了结算权、支付权后,中国当然也不需要再引进外资、储备美元、出口创汇等。
但是,我们也必须注意到,中国此前的引进外资、开放金融、储备外汇,内外资一视同仁等政策,已经让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占领了桥头堡,它们对中国经济的控制程度已经很深了。这形同下围棋,外资已经在中国经济体系内做成了两个“眼”(其中一个是假眼),可以独立控制中国经济。想瓦解这部分外资经济对中国的控制,仅仅争取人民币结算权、支付权、斩断美元输入的通道,已经不行了,因为外资金融在自身能够运行的情况下,依然能够控制中国经济,依然能够盗窃中国财富、掠夺中国资源、压榨中国劳动、破坏中国主权经济。
现在,中国还应该设法破外资经济的一个“假眼”,即打击外金金融机构,限制其业务范围,禁止其从事投资、存贷、支付、保险、再保险等业务,只允许其有一部分结算业务,即与其资金来源国的贸易的结算。投资、存贷、支付、保险、国内贸易结算等业务,完全由中国主权金融比如国有银行承办,公私混合金融机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私有金融机构,均不得承办这些业务。这就破了外资在中国经济体系内的一个“假眼”。另外一个“眼”是外资已经控制的中国重要企业和产业。当外资推动金融扶持之后,收回这些企业,易如反掌。因为,企业的运行和发展壮大,最关键的因素不是资源、人力、管理等,而是资金支持!当没有外资支持时,在其他经济、政治政策的限制下(比如政府不向这些企业采购商品),被外资控制的企业和产业运行将非常困难,收回它们很容易。不要说我阴险,外资毁掉中国产业、吞并中国大型企业甚至自来水、盐业、铁路等关键产业,也是这么干的。
现在,中纪委的这篇文章,只是强调收回人民币结算权、支付权(这当然也就限制了美元在中国外贸的结算权、支付权),却还在强调金融是经济的血脉、没有强调货币发行才是经济的血脉,并没有对国有金融与外资金融的进行区别,并没有对金融与货币的进行区别,没有看到外资金融在中国已经占据了桥头堡、控制了人民币发行权,并且实力非常强大,当然也没有强调收回人民币金融主权,更没有强调收回发行权。所以,我仍然很担心。
最后,我只是对经济、金融、货币、贸易问题有些看法,只是想与同志们商榷一下,我想没有坏处。如果哪位网友有渠道,请把此文转给相关部门看看。如果大家觉得文章有问题,可以删除, 但不是屏蔽我的公众号。否则我就没有商榷的平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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