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正在海峡两岸官方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之际,远在大洋彼岸的《华尔街日报》登出了美国学者柯娇燕(Pamela Crossley)的一篇文章,正标题是"中国百年认同危机"(China's Century-Long Identity Crisis),副标题为"执政党试图掩盖1911年革命的真正遗产:一个对内和对外都开放的社会"(The Party tries to hide the 1911 revolution's real legacy: a society open both at home and with others abroad)。

这篇评论充满奇思妙想,它指责中国官方掩盖了两方面的事实:第一,传统中国社会非常善于用文明的/民间的行动(civil action,civil在此有双关性)来批评政府,但中国官方非常恐惧这种文明/民间的行动,目前甚至在网络和纸媒上禁掉了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一词--最后一句显然出于的臆想;第二,中国的革命者们在被清廷通缉的时候流亡世界各国,以国际社会为依托进行继续革命,这就给民国留下了一个国际主义传统。在民国时期,中国对外开放、对国际社会友好。认为,中国官方用"民族主义"压制了这两方面的事实,坚持认为民族主义是1911与1949年革命的主线,却没有意识到这种民族主义的基础何在。在此发出其惊人之言:

...... 中国是清帝国的一部分,由外来的侵略者满人统治......中国人自己没有军队,没有确定的领土边界,最重要的是没有国家主权的概念。在19世纪晚期,在许多人进入这个领土辽阔的帝国的黄昏的时候,举着民族主义大旗的中国领导人崛起了。他们对清帝国、大英帝国和法兰西帝国的反抗足够清楚。不清楚的是,一旦清朝倒台,诸帝国的侵犯隐退,这种民族主义的基础是什么。

柯娇燕在此显露了她的论述的底色:她从根本上不认为清王朝是中国,相反,中国不过是清王朝征服的一个区域。这样,辛亥革命就成了中国从清帝国独立建国的分离主义运动。如果所界定的中国能够独立,清帝国的其他区域也就能够独立。按照其逻辑,大清帝国应该分裂成几大块,东北、西藏、内蒙、新疆都不应该属于中国。

这位这么写,难道是出于对中国历史的无知吗?并非如此。柯娇燕在美国的中国研究领域相当有名,所著《半透明之镜:清帝国意识形态中的历史和认同》(A Translucent Mirror: History and Identity in Qing Imperial Ideology)一书曾获美国亚洲学会"列文森奖"。是美国的"新清史"学派中的代表人物之一,这一流派包含了欧立德(Mark C. Elliott)、菲利普•弗雷特(Philippe Foret)、乔迅(Jonathan S. Hay)、何罗娜(Laura Hostetler)、曼素恩(Susan Mann)、米华健(James P. Millward)、罗友枝(Evelyn S. Rawski)、司徒安(Angela Zito)等等学者。他们共同的特征是强调满人在清朝的主体地位,并将清帝国视为一个多元帝国,对不同的区域采用不同的治理模式,皇帝是满人的族长,汉人的皇帝,蒙古的可汗,西藏喇嘛教的保护人,并且在喇嘛教中有文殊菩萨化身的地位;即便是在其覆灭时期,其统治集团也根本没有实现充分的汉化。他们否弃中国的正统史观,在强调清帝国的多元性的时候,往往将"中国人"与"汉人"等同起来,得出了清帝国不是中国的结论。这些研究在政治上有其后果:他们有意无意地服务于包括边疆分离主义势力在内的各种政治势力分裂中国的图谋。

许多中国本土或海外华人学者都意识到"新清史"研究隐秘的政治意涵。老一辈明清史家何炳棣曾严厉批判过罗友枝对清朝与中国所作的刻意区分。赵刚发表于2006年的《重造中国:清帝国意识形态与20世纪初近代中国民族认同的崛起》(Reinventing China: Imperial Qing Ideology and the Rise of Modern Chinese National Identity in the Early Twentieth Century)一文追溯了清朝官方对"中国"一词的使用,批驳将中国等同于"汉"的历史解释。2010年8月9日至11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主办的"清代政治与国家认同"国际学术研讨会上,中国学者更是与美国的新清史学者围绕"清"与"中国"的关系展开了面对面的交锋,尤其是黄兴涛,探讨了清朝满人的"中国认同",对新清史学者的立论进行"釜底抽薪"。汪晖在更早时候出版的《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中的《帝国与国家》一部分也从思想史的角度对新清史家作出过回应。所有这些论述都指出,以单一民族国家的模式来想象中国是错误的,帝制时代作为政治正统的"中国"观念本来就并非以族群为核心,而是基于一整套超族群的礼仪与制度实践;清朝入主中原之后,更是以"中国"来称呼朝廷治下的所有区域,这为后来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概念奠定了基础。

某些新清史家将辛亥革命界定为汉人从清帝国独立出去的分离主义运动并非空穴来风。他们在革命者的汉民族主义言论那里找到了一些证据。毋庸置疑,由于历史的局限,当时的许多激进革命者的言论的确具有强烈的汉民族主义色彩,希望以美国离英独立为楷模,建立一个汉人的民族国家。如陈天华《猛回头》即视美利坚为五洲万国中"最平等,最自由,最为极乐世界者",呼吁"要学那,美利坚,离英独立"。邹容《革命军》也提出"模拟美国革命独立之义"。孙文的革命口号"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更具有明显的汉民族主义色彩,将清朝统治者视为"鞑虏",而所谓"驱逐",其实就是要求统治者"从哪儿来,回到哪儿去"。如果真按照这个口号来操作的话,只有明朝的传统疆土才能被视为"中国",东北的归属都会成为问题。革命理论家章太炎1901年作《正仇满论》,大力鼓吹种族革命。虽然在作于1907年的《中华民国解》一文中,章太炎并未主张放弃清朝边疆领土,但其提供的理由却是脆弱的:在他看来,蒙古、西藏在文化与中国的亲缘关系甚至还不如朝鲜、越南,但由于没有被帝国主义列强占领,可以作为"荒服"而保存下来。从实践上说,武昌起义爆发后,鄂军都督府以代表汉地十八省的十八星旗为旗帜,其所发布的一系列文告也体现出强烈的汉民族建国主义的色彩,如1911年10月11日颁布的颁布《中华民国军政府鄂军都督黎布告》,内有"汉家中人立期,建立中华民国"的字样。其随后颁布的《布告全国电》、《布告海内人士电》等,也以"汉族"、"汉人"、"十八省"等为号召。

内地的脱离清廷运动马上引发了边疆治理的危机。如果汉人试图以民族为基础建国并排斥其他民族,其他民族是否也可以从满清帝国脱离出去?辛亥革命爆发后的11月8日,清王朝库伦办事大臣三多接到哲布尊巴呼图克图宣布外蒙古独立的通告,通告中写道:"我蒙古自康熙年间隶入版图,所受历代恩遇,不为不厚。乃近年以来,满洲官员对我蒙古欺凌虐待,言之痛心,今内地各省既相继独立,脱离满洲,我蒙古为保护土地,宗教起见,亦应宣布独立,以期万全......库伦地方,已无需用中国官吏之处,自应全数驱逐,以杜后患。"1912年,西藏噶厦政府以达赖喇嘛的名义发表驱汉通告:"内地各省人民,刻已推翻君王,建立新国。嗣是以往,凡汉递致西藏之公文政令,概勿遵从,身着蓝色服者,即新国派来之官吏,尔等不得供应,......自示以后,凡我营官头目人等,务宜发愤有为,苟其地居有汉人,固当驱除净尽,即其地未居汉人,亦必严为防守,总期西藏全境汉人绝迹,是为至要。"以上两通告表明,分离主义势力认为内地辛亥革命的目标是成立新国,已与大清相异。蒙藏属于大清,但不属于汉人建立的"中国",为求自保,自应脱离。这正是许多新清史家所赞成的政治逻辑。

然而,革命阵营真的是要建立与大清没有连续性的"中国"吗?虽然革命阵营中的确有一些汉民族建国主义者,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尤其是大量立宪派、旧官僚与温和革命派的加入,汉民族主义建国方案迅速被抛弃,代之于"五族共和"的方案。南京临时政府的建立,就贯彻了"五族共和"的思想。1912年1月1日,孙文在南京发布《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宣告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宣言书》中提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武汉首义,十数行省先后独立,所谓独立,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蒙古、西藏意亦同此,行动既一,决无歧趋,枢机成于中央,斯经纬周于四至,是曰领土之统一。" 由此可见,新政府的目的是要继承清帝国的所有领土,而非从清帝国中分离出来。

然而,《宣言书》的重要缺陷是,它仍在很大程度上参照了美国的建国模式,要求清帝国的各地方单位脱离清廷,然后再联合形成一个共和政府。这就需要每个地方单位都必须是自愿加入共和国。南京临时参议院中有17个省的代表,其中有14个省独立成功,相比于清朝辽阔的国土,其代表性是相当有限的。《宣言书》宣布"蒙古、西藏意亦同此",也多少有点为人作主的意思,因为此时蒙藏并未宣布支持革命,而是试图脱离中国。因此,南京临时政府自下而上建立与清朝的主权连续性的努力具有内在的障碍。

在今年的辛亥革命纪念中,清王朝与民国的主权连续性问题引起了一批法政学者的浓厚兴趣和热烈讨论,其代表者包括了杨昂、常安、郭绍敏、章永乐、高全喜等学者。比较有代表性的论文出现在《环球法律评论》2011年第5期、《中外法学》2011年第5期,以及高全喜《立宪时刻:论清帝逊位诏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和章永乐《旧邦新造:1911-1917》(北京大学出版社)两本著作中。以上学者均把目光转向了1912年清帝逊位时所颁布的诏书以及优待条件。他们的共同观点是,清帝在《逊位诏书》中将统治权完整地让与民国,肯定了以五族完全领土为基础的共和宪政。这份诏书明确地建立起了清王朝与民国的主权连续性。兹录清帝逊位诏书正文如下:

奉旨朕钦奉隆裕皇太后懿旨:前因民军起事,各省相应,九夏沸腾,生灵涂炭,特命袁世凯遣员与民军代表讨论大局,议开国会,公决政体。两月以来,尚无确当办法,南北暌隔,彼此相持,商辍於途,士露于野,徒以国体一日不决,故民生一日不安。今全国人民心理,多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议於前,北方各将亦主张於后,人心所向,天命可知,予亦何忍以一姓之尊荣,拂兆民之好恶?是用外观大势,内审舆情,特率皇帝,将统治权公诸全国,定为共和立宪国体,近慰海内厌乱望治之心,远协古圣天下为公之义。袁世凯前经资政院选举为总理大臣,当兹新旧代谢之际,宜有南北统一之方,即由袁世凯以全权组织临时共和政府,与民军协商统一办法,总期人民安堵,海内刈安,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予与皇帝得以退处宽闲,优游岁月,长受国民之优礼,亲见郅治之告成,岂不懿欤?钦此。

 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清帝逊位诏书》原件影印版

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清帝逊位诏书》原件影印版

图: 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清帝逊位诏书》原件影印版

杨昂、常安、郭绍敏、章永乐、高全喜的分析均受到日本宪法学家有贺长雄的"统治权移转说"的影响。由于有贺氏在袁世凯复辟帝制运动中所扮演的不光彩的角色,他的观点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一直受到中国人的冷落。他的"统治权移转说"在提出之初,是一个为袁世凯扩张权力量身定做的理论。其核心观点是,清帝逊位诏书宣布统治权从皇帝转移到全体国民,而"由袁世凯以全权组织临时共和政府"这一条款则是统治权让与的交换条件。因此,在清帝逊位之后,袁世凯才是共和政府的合法首脑。

上述几位学者的著作或论文中或多或少都借鉴了有贺氏将诏书视为政治契约的解释思路。在他们看来,清帝将统治权交给民国,换得优待条件,有助于未参加革命甚至反对革命的地区和族群接受共和,也表明民国政府所行使的主权应及于清帝原来统治的所有领土。杨昂的《清帝<逊位诏书>在中华民族统一上的法律意义》一文尤其探讨了蒙古王公与《逊位诏书》之间的关系:许多蒙古王公恐惧革命,无法接受南方革命党人的统治;他们对皇帝又保持着高度忠诚,既然皇帝肯定共和,他们也就不能不表示接受。除此之外,优待条件以及由袁世凯掌权的安排也是重要的安定蒙古王公人心的因素,让他们看到保留在中国之内有利而无害。常安和杨昂都描写了袁世凯以清帝《逊位诏书》为法律依据与边疆民族分离主义势力展开的斗争。

由此,新生的民国实际上继承了清朝的多民族上层精英联盟,也继承了清朝的多元主义统治模式。在边疆地区,王公贵族制度得以保留。这当然是"革命不彻底"的表现,但在革命者没有强大的武力来对边疆进行系统改造的前提下,与清朝的传统进行妥协对于保持中国的完整来说是必要的。

然而,为了建构主权连续性而转向诏书,必然要面临着一个"谁是民国正统"的问题。有贺长雄论述的重点之一就是诏书中包含的皇帝委任袁世凯全权组织共和政府的"袁世凯条款"。按照有贺氏的论述,清帝并不试图以南京临时政府作为民国代表,而是将政治契约的另一方代表设定为一个统一的民国政府,而以袁世凯为这个共和政府的组织人。如果接受有贺氏的这一论述,势必就会全面剥夺南京临时政府的正统性,袁世凯成了真正的"民国国父"。

参与讨论的各位学者在这一点上有相当大的分歧。高全喜、郭绍敏对"袁世凯条款"接受度较高,认为袁世凯受命全权组织临时共和政府,从法理上是说得通的。高全喜进一步认为,"袁世凯条款"不仅是对袁世凯的授权,也是对他的约束,即他组织的必须是一个共和政府,而不能是君主政府,袁后来的称帝即违反了这一政治契约。二人都强调,孙文的"国父"地位是较晚时候由国民党建构出来的。杨昂的立场与二人较为接近,认为袁世凯作为民国首脑的合法性并不仅仅来自选举,更重要的是"五大民族推举","推举"的重要内容,是通过清帝逊位诏书对于边疆地区统治权的继受。

在这一问题上,章永乐的处理最为复杂。他认为由君主指定共和政府首脑,从法理上是说不通的,因为共和政府首脑的合法性必须自下而上获得。事实上,在诏书发布当天(1912年2月12日),孙文就致电袁世凯,对这一条款提出了严厉批评。2月15日,袁世凯回电,同意孙文对清帝委任的批评,但又提出一个不同的合法性来源:"现在北方各省军队暨全蒙代表,皆以函电推举为临时大总统。清帝委任,无足再论。"章永乐指出,尽管袁世凯的确得到了北方军队与蒙古王公的支持,但并没有正式"推举"的法律程序,因此袁世凯的这一说法很难成立。排除掉清帝委任和北方推举两个途径,袁世凯成为民国临时大总统的法律途径,就只剩下了南京临时参议院的选举。因此,尽管南京临时政府的代表性最初具有不完备性,但仍然是民国正统。

在章永乐看来,这场包括南北议和、清帝逊位和南北政府融合三个环节在内的"大妥协"埋藏下了以后宪政冲突的根源。袁世凯被选举为南京临时政府总统,清帝逊位之后的北方政府也就从法律上被南方政府吸收,袁世凯必须接受南方法统的约束。但另一方面,在南北双方中,袁世凯又是真正有实力的一方。南京临时参议院随即制定《临时约法》约束袁世凯,而这一法律的制定过程却并没有凝聚南北双方精英的共识。由此出现的现象是:缺乏军事实力的南方试图用一部未经袁世凯一方充分参与制定出来的宪法来约束手握重兵的袁世凯。这是一个很难行得通的思路。用章永乐的话说,"北洋集团费尽心思挤进了一个由别人筑就的巢穴,却很快发现这并不是自己的家。它推动墙壁希望获得更大的空间,但墙壁却日益逼仄。总有一天,它要破墙而出,为自己建筑一个新的巢穴。但破墙之日,必定也是宪政的受难之日。"袁世凯制定的1914年《中华民国约法》就是北洋集团的新巢穴,它以清帝委任作为自己的历史正当性基础,突出共和制与君主制的连续性,其突出表现是将《优待条件》写入宪法,并引进了大量具有君主制色彩的制度实践。

在关于这一主题的讨论中,也有学者试图完全用"汤武革命"的模式来理解这场大转变。在这一视野中,辛亥革命同样是天命的转移,符合"汤武革命"的几个形式环节,而清帝逊位诏书不过是清帝向民国提交的附条件的降书而已。这一论述体现出了"以中国解释中国"的理论自觉。但在讨论过程中,这一论述受到了诸多质疑:第一,"汤武革命"并不是建一国,而是设定天下秩序,辛亥革命则是民族国家时代的建国努力,二者不可同日而语;第二,这一论述与清末民初的政治话语和政治意识契合程度不高,当时的革命者思考的革命,早已越出了传统的"汤武革命"的范畴;第三,诏书中有创设共和政府的努力,和"投降"相去甚远;等等。这一系列争论尚未发表,在此仅作简单转述。

在辛亥革命百年纪念中,大陆官方凸显革命、爱国、统一,台湾官方则侧重于宣示"中华民国"仍存在,并鼓吹其"自由民主均富"成就。这一系列姿态都有现实政治的考量。而民间学者的思考可以与当下恰当拉开距离,更侧重于总结百年中国政治经历中的经验与教训。上面关于民国与清朝主权连续性的学术讨论是今年辛亥革命讨论中的一个重要亮点。耐人寻味的是,这些学者基本上都是身在法学院的学者,他们的集体行动,因而也可以被视为法学学者的一次重要的"近代史转向"。 这一转向既有利于法学,也有利于近代史研究。规范的公法学研究固然可以寄居在移植的法律体制之内自说自话,但要获得影响社会的力量,就必须接上中国的"地气",而对近代史进行梳理,是公法学获得历史经验感的重要方式;对于历史学者来说,宪法学和政治理论训练的缺乏,导致许多人守着金山一般的史料,却无法推进理论的创新。双方结合起来,既可以激活史料,更可以砥砺理论。

这也是一场需要进一步发展的讨论。在讨论中,一些学者提出对批判辛亥革命为"不彻底的革命"的史观进行反思,倡导重视"妥协"对于政治发展的重要意义。"妥协"在当下中国的渐进改革中当然有其意义。但在近代中国,需要问的是,为什么类似1912年的妥协未能使得动荡的中国稳定下来,不妥协的革命反而成功重构了中国?在这个问题上,需要引进更广阔的政治社会学与历史社会学的眼光,需要探讨近代以来中国社会阶层流动机制的大转变、政治精英的大分化、绅权的式微、军事力量的分散化以及国际局势的震荡,等等。遗憾的是,辛亥革命一百周年马上要过去,而那些关乎中国历史命运的重大问题,却似乎远远没有充分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