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志愿编辑
中山王察度在大明帝国官吏的帮助下,把琉球的中山地区治理地井井有条,导致琉球人心归向明显趋于中山王,察度俨然成为大明帝国的镇守边疆的大将了。
1380年,南山王见大势已不在自己,于是,表示对明朝愿意俯首称臣。
关于倭寇的研究,《华夷到万国的先声》一书中,很多的历史专家明确定义了,倭寇是在日本封建诸侯的支持和豢养下,为获得人口、钱币以及其他商品而对中国沿海进行的残酷屠杀和掠夺,对大陆、台湾、琉球和朝鲜等地沿海当地人民的生命财产构成威胁,摧残打击了农业、手工业和正在滋长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
千年倭害使得倭害主义一直左右着日本人的思维和判断,倭患主义的有便宜先占则占,占不了再退却的思想在现代日本人心里根深蒂固。
日本老是喜欢有便宜就占,近几年的倭害又开始死灰复燃,新生的明朝才二十几年,人民刚从满目疮痍中摆脱出来,很多的地区的老百姓还在闹饥荒,人民都想休养生息,上下一致都想施行和平外交,看来出兵不行。若不出兵让小日本感不到疼,只会怂恿小日本更加猖狂。1381年,要不要出兵收拾这个总是谋取不义之财而滥杀无辜的日本,这让明太祖朱元璋深感头疼,只好临时抱佛脚,多次诏书严令日本自己收敛倭害,并使用了中国将对日本发出了战争的警告。
环保志愿虽然还没查阅到这段历史的朱元璋诏书,但从日本历史书籍里,我们发现,足利义满当时诚惶诚恐,嘴巴仍然强硬,回文书说,“臣闻天朝有兴战之策,小邦亦有御敌之图。论文有孔孟道德之文章,论武有孙吴韬之之兵法。又闻陛下选肱股之将,起精锐之师,来侵臣境。水泽之地,山海之洲,自有其备,岂肯跪途而奉之乎?顺之未必其生,逆之未必其死。相逢贺兰山前,聊以博戏,臣何惧哉。”
读者看了日本回复的文书,一定从侧面了解到当时的华夷社会的日本人也甘愿对明朝称臣,世界各国已经把“中国”的称谓从多个少数民族地区所使用的“中国”复制到正统的大明帝国。
家有这种“臣子”是朱家的不幸,使得大力推行朱子学思想而正在施行仁政的朱元璋很生气。朱元璋把朱子学纳入中国明朝的官方哲学以后,为了明朝的社稷江山之长久,需要和元朝不一样的施政纲领,几乎杀光了居功自傲而为非作歹的开国元勋,少一点躺在功劳簿上鱼肉百姓的功臣,才有更多的老百姓的幸福,才能更好地施行仁政。
朱元璋采纳了大臣们的建议,为了更好地施行仁政,开始实施困死日本的禁海政策,这有两层意思,一边希望日本改过自新,不要在杀人越货的歧途上越走越远,然后真正臣服于明朝,一边寻找合适的机会歼灭来自海上的倭寇。
毫无作为的北山王面对蒸蒸日上的中山王,人民已经厌倦了连年的征战,1383年,这一年,北山王对明朝也俯首称臣了。
朱元璋见琉球本岛上的三个王为了争权夺利,还在抢占地盘,相互之间仇怨很深,逐诏令琉球的三王在诏书发布之日起须即刻停止内战,诏曰:“使者自海中归,言琉球三王互争,废弃农业,伤残人命,朕闻之不堪悯怜”。 当时只要有数百精兵就能横扫整个琉球,中山、南山和北山相互之间的战争充其量是现代黑社会之间火拼的规模,收到明太祖朱元璋的懿旨,琉球的三山王均不得不服从宗主国的懿旨,从此,琉球的三山大战正式结束。
1390年,在大内高手的帮助下,中山王察度狐假虎威,顺利地把宫古岛等岛屿的豪门望族一举拿下,不久,察度又狠狠地打击了那霸地方势力(小的按司)的丰见亲等,俨然成为琉球最有势力的中山王。
1392年,明太祖朱元璋得知琉球往还于福建之间的船只太小,特诏令福建的2000多名能工巧匠移居到琉球制造大船,这是中国大陆官方正式承认的移居到琉球的闽人三十六姓,“知书者,授大夫长史,以为朝贡之司;习航海者,授通事,总为指南之备。”
自从战国时代开始,有民间的,还有官方的不断有人移居琉求。1392年起,尽管中国大陆官方正式承认的2000多官派闽人,但这些闽人三十六姓的家属和其他的人官方并没有记载有多少以民间迁移的形式移居到了琉球,闽人到琉球的人数甚众,这些闽人浩浩荡荡,和世世代代居住在琉球的闽人很快融为一体,构成了前世今生的中国琉球,这不令人不联想到毛泽东时代的建设兵团扎根在新疆和黑龙江有异曲同工之妙。
父母都是琉球人的日本历史学家,环保志愿的朋友西里喜行先生,把琉球主权属于中国的这段历史在《清末中琉日关系史の研究》一书中写的很明白。
同一年,据明太祖的诏书,琉球改名为“琉球王国”,正式严格规定了上贡是维持君臣关系的政治条件为基础,维持大明帝国统治的册封体制,大明帝国只负责琉球王国的外交权和军事调动权,对于附属国琉球王国的内务问题由琉球王国自行处理解决,中央不予干涉,如果有解决不了的事情可以申请上告给宗主国中央集权,宗主国将派人来处理。
琉球王国遵守政治条件为其他一切条件的基本准则,规定如下:
1、琉球王国把大明帝国敬奉为宗主国,宗主国把琉球王国视为大明帝国的番邦,琉球王国对外以明朝的附属国称呼,其主权在宗主国。
2、经宗主国册封后琉球亲王才是正宗的琉球王国的亲王,册封的亲王将同时授予正式的官号和爵位。除了琉球王国亲王之外,其他官员均不能世袭。
3、附属国琉球王国必须把最好的土特产上贡给宗主国,在上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大明帝国的礼仪制度,规定的进贡次数,规定的进贡线路,规定的进贡使节规模,规定的进贡物品种类和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地点,实现完成贡品交接,等等,如果宗主国有需要,琉球王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改变和完成所需的上贡品。在恶劣的自然天气情况下除外。
4、琉球的上朝进贡使者必须三叩九拜,行臣子之礼,呼喊吾皇万岁万万岁。明确了大明帝国和琉球王国的政治之间是统治和被统治之间的君臣关系。
5、琉球王国在官方正式场合,说中国话,行中国礼,穿中国服,写中国字,等,明确规定官方语言和文字皆为汉语,琉球王国的典章和制度均照搬大明帝国的法典和制度,琉球王国享受宗主国省一级的地方政府的一切待遇。
6、对外关系方面,琉球王国遵守上述政治原则,在外交上和军事上绝对服从于宗主国的统一管理。对此,除外派官吏外,宗主国不干涉附属国琉球王国的内部事务管理,即,不干涉琉球王国的人民内部矛盾。
7、如果有违反到宗主国的尊严和利益,宗主国可以随时废黜琉球王国的在任亲王,或重新册封新的亲王,或由大陆直接派官员管理琉球王国的一切事务,甚至包括军事行动在内的一切行动。
8、当琉球王国陷于财政困境或被日本侵略的时候,琉球王国需参照其他省一级的官府做法,向宗主国的中央集权提出财政补贴或出兵援助申请,宗主国有义务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包括军事行动在内的一切行动。如果,当宗主国陷于内忧外患的时候,如果没有宗主国的邀请,琉球王国可以不援助宗主国。
9、宗主国的货币为琉球王国的官方货币,是琉球王国的通用硬货币,宗主国有认可的琉球王国所铸本地货币只允许在琉球王国内流通。
10、宗主国之内的所有附属国之间,其贸易活动和规模均按照省一级政府之间的贸易规则,这种贸易属于国内平级之间的关系。
11、附属国琉球王国和宗主国有外交关系的国家若进行贸易活动前,必须征得宗主国的承认和许可后方可进行,并严格遵守宗主国的法规法典。
12、附属国琉球王国的人如果遇到海上自然的恶劣天气,发生海难之际,难民或尸首若有漂到其他附属国的情况下,其他附属国有保护之责,但不得私自遣送,均需经由宗主国接手后,安全护送回家。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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