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2月20日,毛主席在延安各界宪政促进会成立大会上发表了《新民主主义的宪政》的演讲。其中有一段这样的话:
“现在的宪政,也是这样。要是顽固派仍然反对宪政,那结果一定和他们的愿望相反。这个宪政运动的方向,决不会依照顽固派所规定的路线走去,一定和他们的愿望背道而驰,它必然是依照人民所规定的路线走去的。这是一定的,因为全国人民要这样做,中国的历史发展要这样做,整个世界的趋势要我们这样做,谁能违拗这个方向呢?”
73年后的今天,现代“促宪派”把这段话搬了出来作为他们要在我国实行西方宪政的理论依据。这就很有必要进行澄清了,毛主席说的“新民主主义宪政”是不是西方的“宪政”?
毛主席说:“宪政是什么呢?就是民主的政治。刚才吴老同志的话,我是赞成的。但是我们现在要的民主政治,是什么民主政治呢?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它不是旧的、过了时的、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所谓民主政治;同时,也还不是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民主政治。”
毛主席的这段话里包含了三种形式的“宪政”。一是资产阶级“宪政”,二是无产阶级“宪政”,三是“新民主主义宪政”。这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反动派的专政”,“是抗日统一战线的宪政”。
对于资产阶级宪政,毛主席一针见血的指出:“像现在的英、法、美等国,所谓宪政,所谓民主政治,实际上都是吃人政治。”
对于无产阶级“宪政”,毛主席则给予了充份的肯定。他说:“社会主义的民主怎么样呢?这自然是很好的,全世界将来都要实行社会主义的民主。”
对于“新民主主义宪政”,毛主席则指出,这只是一个阶段性的只可暂时实行的“宪政”。他说:“但是这种(社会主义)民主,在现在的中国,还行不通,因此我们也只得暂时不要它。到了将来,有了一定的条件之后,才能实行社会主义的民主。现在,我们中国需要的民主政治,既非旧式的民主,又还非社会主义的民主,而是合乎现在中国国情的新民主主义。目前准备实行的宪政,应该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
由此可见,毛主席不但对三种“宪政”的实质表述得十分清晰明白,而且自己对于它们的喜恶感也表露得十分清晰明白。对于这些。今天的“促宪派”也不是没有看明白,而是看得很明白,不过,他们以为别人都看不明白,于是,就断章取义的糊弄大家以兜售他们的西方“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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