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战争时期,日本常规军费均值为明治前期15年年均值1.5倍以上。
黑船事件
今年1月14日,日本财务省公布了2015财政年度预算案。其中尤为引起外界关注的是,日本拟将国防预算开支提升至约421亿美元,创下历史新高。这同时也是日本军费2012年以来的“三连增”。
高军费的日本这是要做什么?回顾日本近代史不难发现,明治维新之后,日本的军费规模曾有过多次类似快速增加的时期。
自明治维新时起,日本通过几次重要的对外战争,曾形成了完备的军费筹措及管理制度。但二战之后,在美国的主导下,这套制度被废除,取而代之以非军事化方针。
为了表达对和平的追求,日本政府曾于20世纪70年代为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划下红线。然而,仅仅维持了10年,这道红线就被突破。此后,日本国内主张为军费再度设下红线的声音又不断出现。
“反复”之间,军费问题在日本为何如此敏感?过去百多年间,日本的军费政策经历了怎样的变迁?
明治军费制度
明治维新以前,幕府统治下的日本藩镇割据,并未有严格理论意义上的军费管理概念。1853年,美国海军准将佩里率领舰队驶入东京湾主要港口浦贺(属横须贺市),打算以武力胁迫日本打开国门。
尽管佩里率领的舰队仅有两艘轮船、两艘军舰,但刷满黑漆的船身、300多名美国士兵以及佩里本人表露无疑的扩张主义傲慢足以让日本举国震惊——当时日本在德川幕府统治下锁国已有200年,外国军队踏上日本本土还是“破天荒”第一次。
“黑船事件”对日本社会产生的冲击,不亚于鸦片战争之于中国。然而,与鸦片战争不同,黑船事件后日本社会却有着不同的演变。如今的日本横须贺市,有一座纪念佩里的公园,公园里矗立着一处纪念碑,碑文为伊藤博文手书的“北米合众国水师提督佩里上陆纪念碑”。原本是侵略者的佩里,就这样成了后世日本人纪念的英雄。
日本明治维新时代重要思想家福泽谕吉在其著作《文明论概略》的一段话,或可作为日人为佩里立碑的注解。福泽谕吉评价道:“嘉永年间美国人跨海而来,仿佛在我国人民的心头燃起了一把烈火,这把烈火一经燃烧起来便永不熄灭。”
1868年,明治维新开始后,明治政府将西方军事制度视为学习模仿的对象,开启了军事现代化之路。这一系列改革不仅涉及建立一支近代化的军队,建立合理的军费制度也被提出。
在明治初期,日本的军事事业几乎处于零起点。就军费支出而言,当时日本军费主要用于维持军队日常消耗、军事设施、军备扩充、军事部门的行政支出。而随着明治政府财会制度的确立和逐渐完善,军事经费逐步纳入到政府军事部门的财政预算、决算中。
当时日本的军费可分为直接军费和间接军费。直接军费包括常备军费及临时战争费。而间接军费则包括军事债券利息、战争关联费用(军人抚恤、补助等)。在各项费用中,又以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的费用为主体。
在军费实际支出方面,日本左翼历史学家井上清的研究曾发现,从1878年开始到1889年的10多年间,日本陆军、海军的经费及直接军备费用几乎呈现出连年上涨的态势。比如,1878年,军费金额为1008.7万日元,占当年日本全部财政支出的16.5%,1883年,增长到1630.2万日元,占政府财政支出的20.1%,而到了1889年,进一步增加到2358.3万日元,占政府全部财政支出的29.6%。
在军费的结构方面,除了编列进常规政府预算,明治维新开始不久,日本开始将常规军事费用和非常规军事费用分开,此外还有各种“特别军费”。所谓非常规军费、特别军费,即在政府军费预算之外,临时多出来的费用。
19世纪70年代,经历了国内几次小范围动乱、以及频繁的对外用兵,日本的非常规军费越来越高。因为突发战争而增加的军费从此在日本军费结构中比重不断加大。
军费优势尽显
在对外方面,1874年侵略中国台湾事件、1875年朝鲜“江华岛事件”,最后均以日本“获胜”而结束。日本通过前者从中国清朝政府获得了50万两白银的赔偿,而通过后者逼迫朝鲜签订《江华条约》,使朝鲜门户向日本大开。
从战争尝到甜头的明治政府,对外扩张的观念不断强化。当时明治政府内部不少封建旧臣早有西进征服大陆的打算,而“征韩”则是第一步。但这无可避免将直接抵触中国清政府在朝鲜的利益。
明治政府最初自觉军力尚不及清朝政府,于是在19世纪80年代起大幅增加军事预算。1882年,明治天皇发布诏书,宣布“鉴于宇内形势,扩张陆海军备”。此后,日本的军费支出进入明治维新增速最快、金额也最大的时期。
1882年起至甲午战前的10年,日本陆、海军每年常规军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均值为明治前期15年年均值的1.5倍以上,而因为各种突发战争等事件产生的临时军费则是前期均值的10倍以上。
1894年7月,围绕在朝鲜的利益问题,日本主动挑起与清朝之间的战争,战争中清朝北洋水师全军覆没。在昔日的“小兄弟”面前,号称亚洲海军实力最强的中国清朝政府竟然败得如此惨烈。
清朝政府为何战败?在战争后的反思中,两国的军费政策对比成了当时中国知识分子关注的焦点,与此相关的各种未经证实的观点流传甚广。
如梁启超在其著作中声称,“群臣竟奏请练海军,备款3000万”、“颐和园工程大起,举所筹之款,尽数以充土木之用”,将战败的责任指向了“慈禧挪用军费大建颐和园工程”。
梁启超的这种说法,在当时引起了极大的讨论,但这种说法是否属实直至今日仍存争议。而围绕甲午一役的另外一个争议则是,战争中两国在军费金额上是否差异巨大?
国内有研究显示,自1861年到1888年,清朝共在海军投入军费约1亿两白银,平均每年占财政支出的4%至10%,而日本从1868年明治维新开始至1894年,共投入海军军费9亿日元,折合白银6000万两。换言之,在差不多同一个时期内,清朝政府投入海军的常规军费并不比日本少。
但甲午战争期间的“临时军费支出”状况又如何?
先看清政府的情形,甲午战前不久,李鸿章为应对日本,曾要求户部特别拨款300万两白银作为军费,但朝廷仅答应筹措150万两,并且筹措进度缓慢。而日本一方,在战争开始后不久,就陆续增加了4000万两白银用作临时军事预算。
战争开始不久,清政府陆续采取了筹措军费的紧急措施,但收效甚微。不得已之下,清政府决定改变传统做法,改为“息借商款”,用提供利息的方式从民间募资。起初这一新鲜政策收效迅速,但很快就出现了“执行难”。由于全国各地的标准不一,对政策理解差异等因素,军费筹措时机一再延误。
相形之下,日本政府临时军费筹措为何如此迅速?
在明治时期,日本不仅通过“废藩置县”、税制改革等政策,使得政府掌握了全国的财政大权,还发展了各种形式的军费筹措方式。
典型一例是“军事公债”。当1894年中国清朝的各级文武官员们尚不清楚何为“息借商款”时,日本明治政府早在19世纪70年代,就已经习惯通过发行公债的方式补充政府财政及军费开支。1886年时,明治政府首次发行海军公债,几年之内发行公债达到1700多万日元。
此外,灵活的税收政策也常常被日本政府采用。如1874年,明治政府新设立“家禄税”,规定除军官和驻外使节之外的“敕任官”须将俸禄的十分之一、“奏任官”将俸禄的二十分之一纳税,用作陆海军军费。在特定时期,日本天皇甚至会通过行政命令,强制要求各类官员无条件将薪俸按照一定比例上缴国库支持军事建设。
二战“军费优先”
甲午战争之后,日本又多次展现出灵活处理军费问题的能力。
1904年,日本为与俄国争夺在中国东北利益而发生战争。在这次战争中,日本财政几乎“捉襟见肘”。为此,日本政府将借款的目光放到海外。欧美的犹太金融富豪成为借款主要目标。
1904年,日本政府派出以高桥是清为财政代表的使节团访问西方各国。代表团先是到了纽约,但受到冷遇。然而,转到英国后,代表团却迅速找到了财源。
在伦敦会见了诸多知名银行家后,高桥是清与著名的罗斯柴尔德家族建立了联系。后者答应为日本提供资金。
1904年至1905年间,日本政府通过罗斯柴尔德等犹太金融家族成功在欧洲及美国发行超过8200万英镑债券,为其赢得战争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1906年至1907年,日本再次通过同样的方式从西方获得了巨额资金。这部分资金大部分用于补充军费。
日俄战争中,日本共耗费军费15亿日元,动员兵力110万人,死亡8万多人,可谓“惨胜”。不过,日本通过此战,从俄国手中获得中国东北的旅大等地,也附带赢得了中东铁路沿线诸多矿产的开采权。
此后的日本,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迎来了“战争景气”。国内经济发展蓬勃发展,军事建设也大有进展。
直到20世纪20年代,日本扩军计划才第一次遭遇到了挑战。1923年,关东地区发生大地震。1929年又有全球经济危机,危机中日本经济受损尤其严重,财政濒于破产。另一方面,危机中日本陆海军军部内主张对外扩张的势力迅速冒起,其首要主张即为继续扩张军费。
在1930年之后的几年,为了挽救日本在危机中脆弱不堪的经济、减少财政赤字,当时日本大藏省(相当于财政部)在编制财政预算时,多次主张删减军费预算,但却与军方要求扩军备战的主张相违背。而双方争执到最后,军方往往都成了胜利者。
以1934年底制定的1935年度财政预算方针为例,当时日本大藏省主张减少军费支出,结果引发军方强烈不满。由于军方对预算案强力抵制,使得预算方案迟迟未能获得通过。结果,日本政府只得追加军费2700万日元。
30年代中后期,日本政府的财政几乎濒于破产,但军方的预算却不曾减少。“七七事变”后,“军费优先”的趋势愈加明显。
1939年出版的《日本政治经济的崩溃》一书对此有着详细描述。“敌人(指日本)发动对华侵略战后,军费的支出是一笔庞大的数目:1931年的军费为四亿五千四百万日元,占总岁出额的31%,而1937年的预算便增至十四亿一千万日元,占总岁出额中的47.9%。”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国内几乎“举国皆兵”,整个日本社会都被牢牢绑在了“扩军备战”的战车上。
破1%“紧箍咒”
二战结束后,在美军的占领下,日本被迫实行非军事化方针,先后解散了军队及参谋本部等军事机关。其后,美国主导下,日本又实行了民主化、地方分权等改革。
在一系列对日本的改造措施中,最为重要的措施当属制定和平宪法。1945年,麦克阿瑟提出日本新宪法的三原则。一是保留天皇的国家元首地位,二是日本放弃作为解决纷争手段的战争,三是废除日本封建贵族的世袭制度。
在此三项原则下,1946年10月,日本新宪法获得通过,并于1947年5月3日起实施。这套新宪法共有11章103条,内容涉及“天皇”、“放弃战争”、“国民的权利与义务”、“国会”、“内阁”等,但核心无疑是贯彻非战原则的第九条。
新宪法的第九条全文为:第一,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第二,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
与世界其他各国宪法相比,这部明确放弃战争的宪法显得与众不同。在这部宪法的约束下,日本的防卫政策被明确限定为“专守防卫”,即只有在受到武力攻击时才使用防卫力量,防卫力量的使用仅限于自卫所需的最小限度内。
在新宪法实施之初,美国并未允许日本建立防卫力量。随着1950年朝鲜战争的发生,“重新武装日本”成了美国力推的政策。1952年,日本先后设立海上警备队(后改称自卫队)、保安厅。1954年进一步设立防卫厅,先后建立起陆上、海上和航空自卫队。
虽然这支武装已与一般的军队无异,但碍于和平宪法,“自卫队”始终“名不正言不顺”。在日本国内,围绕自卫队与防卫费用的问题,长期以来都是争议的焦点。
最初,日本国内忙于经济发展,在防卫政策上向来依靠美国的安全保护,并不愿投入更多军费。但到上世纪60年代末,尽管军费只占日本国内生产总值的0.8%不到,但由于日本经济起飞,实际军费金额越来越高。
1976年10月,当时的三木武夫内阁为了向世界展现日本的和平诚意,通过“防卫计划大纲”,规定军费不应超过国民生产总值的1%。
“防卫大纲”出台后仅仅2个月,由于在大选中受到挫败,三木武夫宣布辞职。但其定下的1%的军费限额,却像是给日本的军费扩张定下了“紧箍咒”。此后的几届政府,对此均未敢突破。
但到了1982年,以民族主义倾向知名的中曾根康弘就任日本首相后,提出要对日本战后政治总清算。这时,外界就猜测其可能会在加强军备上有所动作。
在军费方面,自1983年起的2个财政年度内,日本的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连续达到0.98%以上,无限逼近1%的上限。
1985年8月15日,中曾根康弘成为战后首位以首相身份参拜靖国神社的日本政治人物。这年秋天,中曾根正式提出废除1%军费限额的主张,结果在日本国内引起极大争议。由于反对党的强烈反对,中曾根康弘只得暂时作罢。
但在第二年的大选中,中曾根康弘所在的自民党取得大胜,突破1%限额的想法再次被提上台面。这次,中曾根决定不顾外界反对,在制定1987年度预算安排时直接作出突破。
结果,凭借全面执政的优势,新的预算方案获得通过。1987年度日本的军费规模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1.004%,实行了10年的“1%限额”自此被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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