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龄:65至67问杨继绳:人口净减少与饿死人有必然关系吗等三篇
65问杨继绳:人口净减少与饿死人有必然关系吗
《墓碑》:“1962年7月受中央办公厅派遣、到四川省进行调查的《人民日报》总编室副主任兼机关党委书记萧风写的《四川情况》中,写道:‘人口,1957年7300万人,一说是7175万人;1960年省委组织部批转各地编制时,6200万人;再加上1961、1962年春、夏荒死人数,以及生死相抵,共减少1200多万人,减少17%左右’。如果按萧风说的净减少1200万人,则饿死人应在1200万这个数字之上。人口减少的数字中包括外流人口(估计大约500万),但这几年还出生了人口(初步估算,1958-1962年出生人口不下500万人)。出生人口数和外流人口数可以相抵。”
“净减少1200万人,则饿死人应在1200万这个数字之上”。此语的表意为:
1、人口净减少,必定饿死了人。
2、饿死人数量,必定大于人口减少数量。
全国总人口1960年比1959年减少1000万,研究者们研究出了饿死一千多万和饿死几千万人,是否就是依据的这个逻辑?
这是个什么逻辑?我想了很久没有想明白这个问题,于是,参照杨继绳给出的“出生人口与外流人口抵消”的条件,用几个可以直观的简单数据,设定了一个某单位的人口数据情况,进行分析。
假设:某单位1958年年末人口1000人,正常人口出生率为50‰ ,正常人口死亡率为20‰ 。
某单位1958-1961年人口数据表(单位:人、‰)
年份 年末人口 出生率 出生人数 死亡率 死亡人数 外流人数 增(減)
1958 1000
1959 1030 50 约50 20 约20 0 30
1960 1010 10 约10 20 约2 0 10 -20
表中显示:某单位1960年死亡20人,正好符合正常死亡率的上限,不存在非正常死亡人口,可是,年末总人口却比1959年净减少20人。这个例子充分说明:
1、人口减少与非正常人口死亡特别是与饿死人没有必然的联系。没有非正常死亡人口,在出生率下降的情况下,照样可以出现总人口减少。
2、人口减少数量并不一定等于饿死人数量。饿死人数量更不一定大于减少人口数量。
按照杨继绳的“净减少1200万人,则饿死人应在1200万这个数字之上”的逻辑,这个单位肯定饿死了20多个人。
该单位1960年总共才正常死亡20个人而饿死的人竟然会有20多个?这话从何说起。叫人家怎么报这个账呢?报账的办法只有一个:把正常死亡的20人全部当作饿死人,同时还必须把10个外流人中的几个当饿死人,或者,在40个应成人而没有变成人的卵细中挑几个充当饿死的人!
66问杨继绳:非正常死亡人口就是饿死人口吗
杨继绳《再答孙经先对〈墓碑〉的指责》:
除了上述十个指责以外,孙先生还指责:“《墓碑》一书提出并使用了一个荒谬的计算饿死人口的数学公式”,“知道了每年的总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就可以推算出每年出生多少人口、死亡多少人口。知道了三年大饥荒期间死亡人口总数,扣除正常死亡人数,就是饿死的人数”。按照这个逻辑,“非正常死亡”就是“饿死”,“饿死人数”=“总死亡人数”-“正常死亡人数”。作为一个专业的数学工,我们必须严肃地指出,从学术的角度讲,这个公式完全违反了现代数学处理这类问题时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这一“公式”是没有任何学术依据的,是完全错误的。
孙经先说我“荒谬”可能是指我把“非正常死亡人口”当作饿死的人口。所谓“非正常死亡人口”,就是和正常年景相比多死的人口。当然,非正常死亡并不全是饿死的。还有车祸、雷击、溺水、地震、瘟疫、战争等造成的死亡,那几年没有大地震,没有瘟疫,也没有战争,饿死以外的非正常死亡的数量级以十万计。孙先生是搞数学的,一定熟悉“误差分析”,熟悉“有效数字”的概念,在千万数量级中,十万级是可以忽略的,可以近似地说,非正常死亡人口就是饿死的人口。
应该说,孙先生不是“可能是指”,而是直截了当的给你指出:“这一“公式”是没有任何学术依据的,是完全错误的。”
你的“可以近似地说,非正常死亡人口就是饿死的人口”与“可以近似地说,中国大陆人口就是中国人口”一样的荒谬,也与“可以近似地说,汉族就是中华民族”一样的荒谬!
因为,饿死与非正常死亡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死亡概念。饿死是一种具体死亡形式,是非正常死亡这个概念中的一种死亡形式,是非正常死亡概念下的二级概念,而非正常死亡不是具体的死亡形式,它是正常死亡以外的所有具体死亡形式的集合,是这些具体死亡形式集合成的一级概念。因此,作为二级概念的“饿死”可以称为非正常死亡,而作为一级概念的非正常死亡则不能视为饿死。这就像分公司的职工可以视为总公司职工而总工司职工却不能视为分公司职工一样。因此,将非正常死亡等同饿死就像将总公司等同分公司一样的无知和可笑!
至于千万级数量中的十万级数量可以忽略不计的问题,我认为,在非正常人口的估算中,如果各种死亡形式的数量总和达到了千万级,譬如3589万人或3611万人,可以将十万级的数字忽略不计,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其近似值3600万人,即非正常死亡人口3600万人,
同样的道理,在饿死人数量的估算中,如果总数为3589万人或3611万人,也可以取其近似值,即饿死3600万人。也可以说成因饥饿原因导致的非正常死亡3600万人。
但是,取其近似值的非正常死亡3600万人,无论在什么前提条件下,均不能转换概念变成饿死3600万人。
请注意,是可以取其近似值,而不是什么“可以近似地说”。“说”这个动词没有“近似地说”和“等同地说”的区分。不带主观偏向的“说”是“认真地说”,带有主观偏向的“说”,因为背离了客观,所以,只能叫做“胡说”!
还得指出的是,杨继绳的所谓非正常死亡3600万人,不是一个由下而上统计汇总出的“绝对” 数值,而是与他认定的一个正常死亡标准进行比较估算出的“相对”数据,根本就没有可能从中析分出饿死人数据。
67问杨继绳:按县志数据估算的饿死人数等于县志记载的吗
对于杨继绳捏造夸大数据行为,孙经先先生在《〈墓碑〉是怎样捏造数据的》的一文中给予了无情的揭露。譬如:
《墓碑》说:《常熟市志》载有常熟县饿死11000多人,《溧水县志》记载该县近13000多人非正常死亡,《高邮县志》称该县饿死的37000多人中有17000多是儿童,可是,孙先生查证三志,均无此说,纯系子虚乌有!
然而,杨继绳却辩解说,他的饿死人数是根据县志里死亡总人数推算出来的,因此说饿死人数是根据县志记载,并无问题。
这是什么逻辑?如果县志里的死亡人数推算出的饿死人数可以等于县志记载的饿死人数,你何不干干脆脆的来个“饿死3600万是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记载”,一句话就堵了天下人的嘴,多带劲!
不过,问题又来了,此语却堵不了你的同道——那些中外专家学者的嘴巴 :
我的1千多万是国家统计局记载的数据!
我的2千多万是国家统计局记载的数据!
我的3千多万是国家统计局记载的数据!
我的4千多万是国家统计局记载的数据!
我的5千多万是国家统计局记载的数据!
我的6千多万是国家统计局记载的数据!
我的7千多万是国家统计局记载的数据!
每一个学者专家都在向杨先生申述一个同样的理由:
大家都是根据1983年《中国统计年鉴》记载的1949年到1983年历年的人口数据推算出来的饿死人数据,凭什么你杨继绳的3600万可以算国家统计局记载的数据,而我的就不能算国家统计局记载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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