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党史和国史学界在评价某个历史时期尤其是经济发展时,日益使用和重视的一个指标就是国内生产总值,英文简称为GDP(Gross Domestic Product)。但是,GDP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指标,其中的某些概念和方法与人们通常的认识并不一致。因此,简单的用GDP评价某个历史时期,常常会带来一些问题,特别是用GDP评价新中国建国头30年,问题更多。这是因为,GDP是为评价市场经济(商品经济)而设计的指标,用来评价计划经济(产品经济),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会出现低估和失真的情况。
一﹑两种本质不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国民经济核算有两种基本的体系,分别是MPS和SNA。
MPS是基于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而建立起来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称为物质产品平衡体系,简称MPS(The System of Material Product Balances)。20世纪90年代以前,这种核算体系在苏联﹑东欧﹑中国等计划经济国家广泛使用,其主要指标是社会总产值(社会总产品)和国民收入。
SNA是基于凯恩斯的所得~支出方法,经过斯通(Richard Stone)和库兹涅茨(Simon Kuznets)改造而建立起来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称为国民经济账户体系,简称SNA(The 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这种核算体系广泛使用在美英等市场经济国家,GDP是SNA核算体系的一个核心指标。
MPS和SNA的区别很多(具体区别见表~1),但本质上还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理论差别所致。
MPS理论认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只有物质生产才创造价值,社会产品是物质生产部门生产的有用成果,非物质生产部门如文化教育﹑卫生医疗﹑公共事业﹑住宅管理﹑生活旅游等部门提供的各种服务,或者是没有经过人类劳动过滤的物质资源,或者虽然经过人类劳动,但却没有形成物质产品或是家庭的自我服务的劳动成果,都不算是社会产品,其收入是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过程中形成的,因而不计入社会生产的总量。从使用价值来看,社会产品包括工业﹑农业﹑建筑业三大部门的产品构成﹔从价值来说,社会产品由产品进入消费领域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来决定,因此还必须把商业与货物运输部门的增加值计算进去。所以,社会产品的范围不仅包括工业﹑农业﹑建筑业三大部门,同时也包括商业和运输等部门的活动成果。
SNA理论认为,劳动﹑资本﹑土地三要素共同创造价值,劳动创造工资,资本创造利润,土地创造地租,不区分物质生产和非物质生产,认为一切商品的生产和劳务的提供都是生产。根据这个理论,GDP是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生产活动包括货物的生产和服务的生产﹕提供或准备提供给其它单位的货物或服务的生产﹔生产者用于自身最终消费或固定资本形成的所有货物的自给性生产﹔自有住房[1]和付酬家庭雇员提供的家庭或个人服务的自给性生产。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理论和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经验,也由于当时我国非物质生产所占比重较少的实际情况,我国实行的是MPS体系。改革开放以后,非物质服务业,如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事业等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并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家有关部门需要了解这方面的情况,以便制订正确的服务业发展政策,协调各产业部门健康发展﹔同时,由于与西方国家交往活动的增多,需要与西方有关发展状况进行经常性的大量的比较。在这种情况下,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在继续开展MPS核算的同时,逐步研究和开展SNA核算。90年代初,由于苏东剧变,实行MPS的国家急剧减少,SNA成为绝大多数国家采用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联合国和其它国际机构也不再提供MPS数据。根据这个具体情况,我国在保留物质生产与非物质生产划分的同时,开始实行SNA核算。
由此也可以看出,我国放弃MPS而实行SNA,原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具体的历史条件决定的。而不是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只是因为MPS从理论到实践都是错误的,所以才改用SNA。[2]
从理论上讲,MPS关于物质生产与非物质生产的划分,恰恰是它优越于SNA的地方。物质生产与非物质生产的理论告诉我们,只有物质生产才创造新价值,非物质生产只能在物质生产的基础上才能存在和发展。如果物质生产的份额低于非物质生产的份额,非物质生产就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是不可能持续存在与发展的。
在SNA体系中,对不生产商品的劳动部门,是以统计这些部门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和固定资产虚拟折旧作为增加值的。但是,根据物质生产与非物质生产的划分,这些部门劳动者的工资并非来源于该部门的经营性收入,追根究底,是社会的商品生产部门净收入的一部分转移过来的。从西方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表象上看,这种转移的非物质生产部分要大大超过物质生产部分,似乎可以说明物质生产与非物质生产的划分是错误的。事情当然不是这么简单。
这种现象只是说明﹕第一,西方发达国家正在进入经济“空心化”,这是资本主义经济正在走向衰弱和腐朽的证明﹔第二,物质生产与非物质生产理论不能简单地﹑无条件地搬用到实践中,因为,在存在阶级和国家的历史条件下,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历史形成的对他们有利的国际价格和国际分工获取超额利润,通过这种国际收入转移,在本国物质生产比较小的份额下,维持本国非物质生产较大的份额。[3]
因此,落后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只有通过物质生产的发展,打破历史形成的对它们不利的国际价格和国际分工,才能避免被剥削和被边缘化的命运。
现在有一些学者简单地用以GDP为核心指标的SNA理念去评价新中国建国头30年的发展﹐如认为,当时我们对非物质生产重视不够,应该采用“比较优势”而不是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发展战略,可以外贸立国而不必建立独立﹑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等等,这些看法是不适当的。
二﹑1952~1977年GDP数据的推算及其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在80年代中期才开始研究和试算SNA,所以,现在大家所使用的1952~1978年GDP数据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统计数字,而是在国民收入指标的基础上结合其它相关历史数据推算而来的。
由于GDP的核算范围大于MPS的国民收入范围,因此,推算出来的GDP通常要大于MPS的国民收入。表~2反映了其它国家按此口径计算时,GDP与MPS国民收入间的差距。[4]
1988年,由张风波主编的《中国宏观经济结构与政策》提供了1952~1986年GDP数据,这是比较早公布的新中国建国头30年GDP数据。张风波采用了世界银行提供的计算方法,并对一些权重进行了调整,其计算公式为﹕GDP=国民收入+折旧+非物质性服务+房租。
在这个公式中,国民收入有历年的统计数,三项附加值的数量根据这些附加值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推算,具体比重见表~3。这样,上述计算公式变为﹕GDP=国民收入×(1+调整系数)。
对1952~1978年的中国来说,16%左右的调整系数虽然与西方发达国家30~50%的调整系数相比差距较大,但就非物质性服务和房租这两个方面来讲,商品经济越发达,其所占比重越大。日本在1960年,类似的系数为19%,直到1970年,才上升到29%﹔印度在1960年,类似的系数为15%,直到1977年,才上升到24%﹔墨西哥在1960年,类似的系数为18%,到1977年,才上升到19%。[5]
1997年,国家统计局和日本一桥大学(Hitotsubashi University)进行的一项合作研究中,按照SNA原则对1952~1995年中国GDP数据进行了估算。[6]
对于这一推算的GDP数据的可靠性,国外学者由于缺乏资料,相关评价较少。到目前为止,引起中国学术界广泛关注并且涉及1952~1978年GDP数据的评价,主要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高级顾问安格斯‧麦迪逊(Angus Madison)撰写的专著《中国经济的长远未来》。在这本专著中,麦迪逊认为1952~1978年中国GDP被大大低估了。他举例指出,中国GDP的绝对量1952年应增加38%,1978年应增加27%,1987年应增加10.3%。[7]
表~4为张风波﹑国家统计局和麦迪逊对我国1952~1978年GDP三种估算值的比较。
把张风波提供的GDP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GDP进行比较可以看出,除去1952年﹑1954年和1955年外,张风波GDP都小于统计局GDP﹔两者相差最小的是1955年,只有0.1亿元,偏差率为0.1%﹔两者相对相差最大的是1962年,偏差率为7.2%。
把麦迪逊提供的GDP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GDP进行比较可以看出,在1952~1978年中,麦迪逊GDP都大于统计局GDP,除1975年上调了24.1%外,其它年份的上调都在25%以上,其中上调25~29%的有十个年份,[8]上调30~39%的有14个年份,[9]上调高于40%的有两个年份﹔[10]两者绝对值相差最小的是1953年,为540.84亿元,绝对值相差最大的是1978年,为1380.78亿元﹔相对值最小的是1975年,偏差率为24.1%,相对值最大的是1962年,偏差率为40.9%。
对于国家统计局推算的GDP数据的评价,引起中国学术界广泛关注的还有世界银行的一个专门报告《中国人均GDP》。虽然这个报告只是针对1992年GDP数据,但它提出的中国在统计GDP时存在的问题,也不可避免地会对1952~1978年GDP数据的推算产生影响,因此也应作为重要的参考。在报告中,世界银行对中国官方1992年GDP数据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向上调整,综合调整比率高达34.3%,即中国1992年GDP数据被低估了三分之一。[11]
对于国外的这两个评估,中国学术界并不完全认同,并有专门文章进行了分析。[12]但中国学者也承认,中国GDP核算还存在若干问题。时任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司长的许宪春发表的〈中国GDP核算问题研究〉一文,[13]主要从五个方面对此进行了分析,其中有三个方面的问题会对1952~1978年GDP数据调整有较大影响。
其一是住房服务。许宪春指出,受资料来源的限制和福利性住房政策的影响,中国住房服务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很低,不仅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其它发展中国家。[14]这是中国GDP总量低估的主要方面。如GDP核算中只包括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的住房服务,没有包括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向本单位职工及其家庭提供的住房服务﹔受公有住房房租普遍偏低的影响和数据来源的限制,城乡居民自有住房服务目前仅把按住房原值2~4%折旧率计算的虚拟固定资产折旧作为总产出,同时作为增加值,所采用的折旧率偏低,也没有计算其它成本﹔等等。
其二是财政补贴。在纯粹的市场经济国家,财政对企业的补贴也是作为负的生产税处理的。然而在中国,许多情况下,财政对企业的补贴,包括价格补贴和亏损补贴,实际上是政府价格政策的结果。因此,比较合理的处理方法是,把这部分补贴作为政府的最终消费支出和对消费者的转移。
其三是企业内部的福利性服务。中国的国有和集体企业向本单位职工及其家庭提供大量福利性服务,如医疗﹑托儿﹑教育﹑理发﹑洗澡服务等等。与市场上同类服务相比,这些服务收费很低,甚至是免费的,从而导致相应服务业增加值的低估。同时,这类服务成本也被部分打入企业主营业务成本之中,从而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主营业务的增加值。
值得指出的是,对于1952~1978年的中国GDP绝对量数据,在严肃的统计专业学术文章中,未见认为高估的观点。也就是说,尽管对低估的程度有不同认识,但认为国家统计局1952~1978年的中国GDP数据低估了这一时期的经济发展的观点,在统计学界是有一定共识的。
三﹑未观测经济和产品经济对GDP的影响
统计学界公认,用GDP进行国民经济核算时,计划经济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总量往往被低估。这是因为GDP是为评价市场经济(商品经济)而设计的指标,核算GDP时,必须遵循市场原则。所谓市场原则,是指确定国民经济核算范围﹑分类﹑账户划分等内容时,必须从市场出发,考虑市场﹑市场活动和市场发展变化,国民经济主要总量的核算对象,要以是否进入市场为界线。由于计划经济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商品经济不发达,大量劳动产品不是以商品形式存在和交易,同时,有关的统计也很难保证质量,因此,计划经济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总量往往被低估。
传统上认为,计划经济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总量被低估主要表现在未观测经济(Non-Observed Economy)方面。根据主要来自经济与合作发展组织(OECD)﹑国际劳工组织(ILO)﹑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独联体联邦统计委员会﹑意大利统计局﹑荷兰统计局和俄罗斯国家统计委员会专家集体编写的《未被观测经济测算手册》,未观测经济活动有五个部分组成﹕
(1)地下生产,指不按照管理规则而进行的生产活动,例如逃税﹑少付工资﹑不注册等行为﹔
(2)非法生产,指被法律禁止和非授权的生产和服务,例如毒品和盗版等﹔
(3)非正规生产,指生产规模较小而没有注册的生产,例如街头商贩等﹔
(4)住户为自己的最终使用而进行的生产,包括作物种植﹑家畜饲养﹑房屋建筑等﹔
(5)由于数据搜集系统存在的缺陷而发生的遗漏,例如企业统计范围不全﹑瞒报等。表~5反映了部分国家未观测经济的大体规模。
中国的常规国民经济核算涵盖了部分非正规部分活动和部分为住户自身使用的生产活动,但没有包括地下生产和非法生产活动,也没有包括因基本统计数据收集系统本身缺陷而遗漏的一些活动。因此,在1952~1978年GDP数据推算中,也有部分未观测经济没有被包括进去。
近些年来,国内学者开始关注中国未观测经济问题,提出了几种估算数据。如李建军认为,我国改革开放后“两种口径的未观测经济规模占GDP比重介于10~49%之间”。[15]他在另一篇文章中指出﹕“全国未观测经济规模占GDP比重平均为29%左右。”[16]
更权威的数据来自2004年经济普查。根据这次经济普查方案,它涵盖了未观测经济中的非正规部门活动﹑为住户自身使用的生产活动和因常规统计数据收集系统本身缺陷而遗漏的一些活动,但仍未包括地下生产和非法生产活动。具体地来说,根据这次经济普查,2004年我国GDP总量比原核算数增加了23002亿元,其绝大部分是第三产业增加值,而以前的统计则低估了大约20%的规模。[17]
当然不能简单地认为,由于没有如实核算未观测经济,1952~1978年GDP数据也被低估了20%。首先,1978年前,中国的第三产业规模本身较小,即使有所遗漏,也大大低于改革开放后的数量。其次,1978年前,地下生产﹑非法生产﹑企业瞒报等现象或者根本不存在,或者数量很少。[18]最后,非正规生产在1978年前主要存在于农村,数量也较少。
因此,中国1952~1978年的未观测经济,从实际情况看,主要集中在企业统计不全﹑住户为自己的最终使用而进行的生产以及非正规生产方面。至于具体数量,还需要有关部门和学者加强研究,提出一个国内外统计学界都认可的数据来。
除了未观测经济,新中国建国头30年实行产品经济(计划经济)的具体特点,也是导致中国1952~1978年GDP数据被低估的重要因素。
未观测经济主要是指本身以商品形式存在或交易但未被统计的生产行为,产品经济主要是指本身不以商品形式存在或交易的生产行为。产品经济对GDP的影响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
(1)无酬或以低酬(剪刀差)形式生产和交易的物质产品,如无偿调拨的物资﹑[19]以剪刀差价格上缴的农产品等﹔
(2)无酬或以低酬形式提供的劳动力投入,如大修水利工程的农民工投入﹑城镇干部职工的义务劳动等﹔
(3)无酬或以低酬形式提供的非物质服务,如卫生﹑文化﹑教育等。[20]
本文限于篇幅,主要以参加水利工程的农民工投入为例,分析第二部分的产品经济影响。
根据国家水利电力部的统计,截止到1976年底,全国累计建成大中型水库7.8万多座,塘坝650万个,总库容量四千亿立米﹔万亩以上的大中型灌区6500多处,全国灌溉面积达到七亿亩左右﹔机井两百万眼,机电排灌动力5400万马力﹔堤防海塘15.8万多公里,并疏通开挖了大量河道沟渠。[21]
这些伟大成就的实现,除了国家的一部分水利基建投资外,主要就是通过广大干部群众掀起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运动建成的。
在这些项目中,财政支出作为基本建设投资,有些项目对出工的社员或其所在生产队的资金补贴这两部分支出是计入了当时的积累额即国民收入总额的。
但是,从SNA的角度讲,派工社员支出的活劳动的大部分,并没有进入商品经济的范围,而只是存在于最终竣工的水库的实物形态中,体现为水库建设完成的工程量。因此,这一部分劳动没有以成本方式计入水库项目的积累额,也就未计入当时的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
另一方面,虽然各生产队派往水库工地劳动的农民,在自己的生产队记了工分,但这只是增加了生产队工分的总量,由于生产队收获的粮食以及其它农产品的数量和可分配的资金并没有相应增加,因此工分的分值(不是劳动日值)将相应降低。所以,这一部分劳动也没有计入农业增加值,同样未计入当时的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
不仅是水利建设,在后续的水利工程管理上,无酬或以低酬形式提供的劳动力投入也相当可观。如桃源县的水利工程管理,采取了国家固定职工﹑脱产的集体人员和亦工亦农人员共同管理的形式,在付酬上分别采取规定工资﹑投资记工﹑补助费和按同等劳力记工的方式。全县水利工程管理1.4万多人,国家固定职工只有227人,占1.62%。[22]
类似于这样的情况还有铁道工程建设﹑军事工程建设等,如桥隧占30%以上的成昆铁路,其绝大多数人力劳动是由劳动力几乎零成本的铁道兵完成的。[23]
在研究新中国建国头30年的历史时,经常会碰到这样一个问题﹕从实物指标或发展速度看,我们的发展成就很大,但从价值和人民生活水平看,我们的发展成就则较小。有些学者据此认为,我们建国头30年的发展成就被高估了。从SNA角度出发,得出这样的结论是有道理的,因为按照SNA理念,一切劳动都是以商品的形式出现,实物指标高和发展速度快,在通常情况下都表现为价值量大,并且最终表现为消费的增多。
但是按照MPS,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既可以价值形态存在,也可以实物形态存在,并且优先考虑物质生产的投入,而这种投入既不一定直接带来消费品的增加,也不一定表现在价值量的增加上,而是会在长期时间内,持续地发挥作用。建国头30年的水利建设和农田基本建设,在改革开放后30年时间里为农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持续的﹑坚实的基础,就是典型的﹑有代表性的证明。
四﹑汇率法GDP与购买力平价法GDP
为了进行GDP的国际比较,必须要把本币换算成一种也适用于其它国家的计价单位。在国际上,使用最广泛并成为典型货币的是美元,因此通常是把其它本币按汇率折合成美元进行比较。由于汇率时刻在变动,所以世界银行在通过“世界银行图表集方法”比较各国GDP和人均GDP时,是以各国货币与美元的官方汇率的三年平均数作为基准汇率。这样换算出来的GDP称为汇率法GDP,是目前最通行和最权威的GDP数据。
汇率法GDP虽然得到了世界公认,但它也有自己的内在缺陷。世界银行在其附注的“技术注释”里,年年都说明﹕“按美元计算的人均GNP……并不能代表或作为衡量一国福利或发展成就的尺度。”因为“把本国货币按官方汇率换算成对美元的数字这一做法,不能反映与这些货币相应的国内购买力”。改革开放初期,有一些人出国后回来说,我们的工程师一个月的工资换成美元,还不如美国工人一天的工资高,比美国失业工人领的救济金也差得远。于是有人慨叹﹕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虽然成就巨大,与资本主义相比就显得渺小,所以社会主义道路失败了。这其实就是不懂得汇率偏差而产生的认识错误。[24]
为了对GDP进行更准确的国际比较,现在影响较大的一种方法是购买力平价法(Purchasing Power Parity,简称PPP),也叫国际比较项目法(ICP),这种方法是以国内商品价格同基准国家同种商品价格比率的加权平均值为购买力平价计算的。ICP是由联合国统计局﹑世界银行等组织主持的一项旨在提供GDP及其组成部分的国际一致价格和物量的跨国比较体系,其研究的基本思路是通过价格调查并利用支出法计算的GDP作为基础,测算不同国家货币购买力之间的真实比率(以PPP为货币转换系数),从而取代汇率,把一国的GDP转换成以某一基准货币或国际货币表示的GDP。
需要指出的是,购买力平价并不是按照某一件货物来计算,而是按照一揽子的货物和服务来计算的。每隔几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都会更新所有货币的购买力平价,他们用于计算的一揽子货物和服务包括﹕2500种货物和服务,34种政府﹑教育和医疗的行业,186项器材货物,20项建造工程。
中国没有参加ICP,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年鉴上也没有标明用购买力平价计算的GDP。[25]不过,许多统计学家和经济学家认为,购买力平价理论在国际经济关系中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
首先,它是换算各国有关经济指标的一个较好的工具,即以购买力平价为基础的汇率来换算各国有关同一经济指标(如国民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等等),可以避免按现行国际市场实际汇率换算带来的对实际经济水平的歪曲。因为一国经济水平的高低,归根结底是由该国所拥有的实物产量的多少来决定的。以货币购买力平价为基础换算出来的某一经济总量指标,能够较好地反映一国所拥有的经济实物量的多少。而现行的市场实际汇率,由于受一国货币在国际市场的供求关系和外贸商品﹑劳务的价格波动与偏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而与以购买力平价来决定的汇率往往有忽高忽低的差异,以致会扭曲各国的实际经济水平。所以在比较各国经济水平时,用购买力平价的汇率来换算比用实际汇率来换算更为科学﹑可靠。因此,尽管购买力平价GDP同样存在一些问题,[26]但我国已经有不少统计学家和经济学家在广泛的场合使用购买力平价GDP来分析和研究问题。
世界银行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列出以购买力平价法核算的GDP,但没有给出1991年前的历年购买力平价GDP。安格斯‧麦迪逊在《中国经济的长期运行(公元960~2030年)》中列出了1952~2003年以1990年价格PPP为基准的购买力平价法GDP(见表~6)。
由此可见,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GDP会大幅度地提升我国GDP的数值。例如,1990年按美元计算的我国人均GDP为320美元,与美国相比差距为70倍﹔但使用购买力平价法算出的我国人均GDP为1950美元,与美国相比差距只有11倍。[27]
根据世界银行提供的资料,若按汇率法计算,2000年中国的GDP为10799.4亿美元,人均GDP为840美元,分别排在世界的第六位和第109位﹔若按购买力平价法计算,2000年中国的GDP为50194亿国际元,人均GDP为3976国际元,GDP总量仅次于美国排在世界的第二位。
五﹑结语
通过上面的若干分析可以看出﹕如果不顾当时的具体历史条件,简单地套用SNA理论和GDP去评价我国的历史特别是建国头30年的历史,这是不适当的﹔现行的1952~1978年GDP低估了我国这一时期的建设成就,因而必须同时使用社会总产值和社会总产品的若干数据和事实进行补充和调整﹔在做国际比较时,汇率法GDP并不能真实地反映我国的实力和在世界上的地位,在这一方面,购买力平价GDP是一个更准确的反映。
1981年1月16日邓小平在会见外国客人时指出﹕“国际﹑国内都把这31年的成绩估计低了。总的来说,31年中,我们做了很多的事情,成绩不少,虽然也犯了一些错误,但不是一团漆黑。总结历史要把这个体现出来。”[28]
因此,鉴于已有的学术研究表明,现行的1952~1978年GDP低估了我国这一时期的建设成就,国家统计局应该会同有关部门重新估算1952~1978年GDP,把这一时期党领导人民进行的社会主义建设成就实事求是地体现出来。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从专业的统计角度讲,本文提供的若干说明只是基础性的,若能对党史﹑国史学界的学者更准确地使用GDP有所帮助,则幸莫大焉。
注释:
[1]对于居民自有住房来说,本来没有发生出租行为。由于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期,自有住房与出租住房的比率往往差异很大,在GDP核算中,为了保证住房服务的生产和使用以及居民消费水平的国际可比性和历史可比性,一般都把居住自有住房的住户视为对本住户提供了住房出租服务,而纳入房屋出租活动的核算。
[2]这种认识企图通过我国放弃MPS而实行SNA的事实,说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特别是关于区分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理论是错误的。
[3]从整个世界的经济状况看,世界总体的非物质生产绝对地低于世界总体的物质生产。因此,违反物质生产与非物质生产理论的现象只是特例,从一般生产和整个世界的经济状况看,区分物质生产与非物质生产的理论是正确的。
[4]将SNA国民收入的分部门数据,扣除非物质生产部分,加上间接税,即得我国计算口径的国民收入。
[5]〈部分国家国内生产总值的部门构成〉,《中国经济年鉴(1982)》,经济管理杂志社1982年,第Ⅷ~95页。
[6]由于此次推算公式和有关参数十分复杂,本文不再介绍,可参见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编﹕《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历史资料(1952~1995)》,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年﹔许宪春﹑田小青﹕〈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历史数据(1952~1977)的资料收集和测算方法〉,《经济研究》1997年第9期。
[7]《中国经济的长远未来》,新华出版社1999年,本文转引自安格斯‧麦迪逊著,伍晓鹰﹑马德斌译﹕《中国经济的长期运行(公元960~2030年)》,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63页。
[8]所指分别是1956年﹑1958年﹑1970年﹑1971~1974年﹑1976~1978年。
[9]所指分别是1952~1955年﹑1957年﹑1959~1961年﹑1970年﹑1964~1969年。
[10]所指分别是1962年和1963年。
[11]许宪春﹕〈世界银行关于中国GDP数据的调整及其存在的问题〉,《经济研究》1999年第6期。
[12]许宪春﹕〈中国经济增长究竟是多少﹖— OECD高级顾问麦迪逊教授谈〉,《中国国情国力》1999年第2期﹔许宪春﹕〈世界银行关于中国GDP数据的调整及其存在的问题〉,《经济研究》1999年第6期。
[13]许宪春﹕〈中国GDP核算问题研究〉,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讨论稿
[14]美国2005年GDP统计为12万亿美元,其中住房服务(住房消费)1.234万亿美元。住房服务占美国GDP的10%,其中的自由住房又大致占四分之三。加拿大住房服务占GDP的15%,印度住房服务占GDP的10%,而我国只占3~4%左右。按照许宪春的估计,如果参照其它数据进行调整的话,居民住房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比现行方法计算的相应比重要高出4.7个百分点。
[15]李建军﹕〈基于国民账户均衡模型的未观测经济规模测算〉,《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
[16]李建军﹕〈上半年全国未观测信贷规模突破十万亿元〉,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2008年12月16日
[17]徐以升﹕〈周小川的“极大挑战”﹕GDP可能被低估20%〉,《第一财经日报》2005年12月15日。
[18]1978年前,少付工资甚至不付工资的现象是存在的,并且数量不少。但这大多属于义务劳动的性质,不属于地下经济。本文将在产品经济部分对此予以说明。
[19]有些调拨物资有账面价格,计入GDP﹔有些连账面价格也没有,没有计入GDP。
[20]卫生﹑文化﹑教育等部门(非盈利性的)的固定资产折旧和人员工资计入GDP,但中国与西方不同的是,其人员提供了远远超出工资的义务性质的服务,而这些服务在西方是有价格的,并且计入GDP。
[21]“当代中国的水利事业”编辑部编﹕《历次全国水利会议报告文件(1958~1978)》,内部数据,第637页。
[22]“当代中国的水利事业”编辑部编﹕《历次全国水利会议报告文件(1958~1978)》第644页。
[23]铁道兵不仅修路,还在沿路无偿进行绿化﹕仅1955年的黎湛铁路沿线,就种植了观赏和有经济价值的各种树木40多万株(邓力群﹑马洪﹑武衡﹕《王震传》,当代中国出版社1999年,第538页)。
[24]喻权域﹕《论“三个时间差”— 与两代人谈社会主义》,辽宁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85﹑82页。
[25]同其它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不承认购买力平价GDP。其原因除了购买力平价GDP还没有成为联合国官方指标外,似乎还有一些关乎自身利益的重要考虑﹕影响承担的联合国会费,联合国会费额=一国GNP占世界GNP比例×(1-宽减率)﹔影响优惠待遇。如人均GNP755美元以下的国家享受软贷款和7.5%的土建工程招标优惠政策﹔人均GNP756~1445美元之间的国家享受软贷款和20年期的硬贷款﹔等等。
[26]如忽视非贸易商品的存在﹑国际资本流动对汇率所产生的冲击以及贸易成本﹑贸易壁垒的影响﹔过分强调了物价对汇率的影响﹔是一种静态或比较静态的分析﹔等等。
[27]根据《世界银行报告(1992)》和《中国统计年鉴》相关数字换算。
[28]冷溶﹑汪作玲主编﹕《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706~707页。
(单位:中国当代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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