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在和民建、工商联的谈话中,毛主席说:“最好开私营工厂,同地上的作对,还可以开夫妻店,请工也可以。这叫新经济政策。我怀疑俄国新经济政策结束得早了,只搞了两年退却就转为进攻,到现在社会物资还不充足。我们保留了私营工商业职工二百五十万人(工业一百六十万,商业九十万),俄国只保留了八九万人。还可以考虑,只要社会需要,地下工厂还可以增加。可以开私营大厂,订个协议,十年、二十年不没收。华侨投资的,二十年、一百年不要没收。可以开投资公司,还本付息。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当然要看条件,只要有原料,有销路,就可以搞。现在国营、合营企业不能满足社会需要,如果有原料,国家投资又有困难,社会有需要,私人可以开厂。这样定息也有出路。重庆的低质产品,旺季不合规格,淡季合规格了,是因为旺季社会需要太大,供应不足。供应不足是长期的,是好现象,是因为购买力增长。要想办法。定息时间要相当长,急于国有化,不利于生产。”(《毛泽东文集》:《同民建和工商联负责人的谈话》)主席当时这样说,是非常有道理的,体现了“他不打无把握无准备的仗”的思想。
有的读者认为毛主席这段话的意思是他当时答应了民族资产阶级一定要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资本主义发展私营经济。但是实际上,从原著来看,主席根本没有这个意思。所以,有的读者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他们没读懂毛主席的原著。
首先,这次谈话中,毛主席就预设了一个前提,那就是——“如果有原料,国家投资又有困难,社会有需要”(《毛泽东文集》:《同民建和工商联负责人的谈话》),这种条件下,私人才可以开厂。没有这个“如果”,脱离了国家投资困难而且社会需要这个重要前提,在毛主席看来,私人就是不可以开厂的。其次,当时的历史背景是什么?社会主义改造刚刚基本完成,“一五”计划仅仅是初步改变了中国的落后面貌,中国生产力还比较落后也是事实。这种情况下,国家的物力财力、生产力水平,都还是极其有限的。毛主席还明确举例指出:“重庆的低质产品,旺季不合规格,淡季合规格了,是因为旺季社会需要太大,供应不足。供应不足是长期的,是好现象,是因为购买力增长。要想办法。定息时间要相当长,急于国有化,不利于生产。”(《毛泽东文集》:《同民建和工商联负责人的谈话》)可见主席很清楚——新中国刚刚建立,一穷二白,国家资金严重缺乏,这样的情况下,国家财政更应该重点投资国防建设等等重要命脉性建设,减轻自身压力。而当时也确实出现了国家由于资金缺乏而投资困难的情况。
根据中国当时极端贫穷落后的客观的实际情况,毛主席做了两种打算:第一,如果国家实力相对允许、国家资金条件相对可以满足的情况下,就不实行新经济政策,不搞资本主义;第二,如果国家的物力财力还不足的话,国家就重点投资重工业和国防等必要产业即可,其他产业交给资产阶级去办,这样可以节省国家本来就极其缺乏的物力财力,从而把国家投资的重点放到更需要的领域。主席做这两种打算,无疑是完全必要的。
作为实事求是第一人,毛主席向来坚持“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每战都应力求有准备,力求在敌我条件对比下有胜利的把握。”(《毛泽东选集》:《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做好最困难的打算,如果不估计最困难的状况,不顾及可能实行新经济政策的这种情况,不做充分估计和准备,那恰恰就是不负责了。
所以,认真负责的毛主席坚持做实行和不实行新经济政策两手准备。新中国脱身于极端贫穷落后的、根本没有经历过长期的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资金匮乏程度、国家贫穷程度可想而知。如果国家的资金和精力真的极其有限,那么,国家只能重点投资重工业和国防工业、粮食产业等等命脉性产业,而把轻工业、食品加工业交给资产阶级,减轻自己的压力。这不是毛主席过度重视生产力水平的问题——而是中国当时确实非常贫穷落后,资金确实非常匮乏,国家的投资能力确实非常有限,国家又非常需要集中力量发展重点领域(例如国防力量),所以非常有必要做最困难准备!
毛主席说“还可以考虑,只要社会需要,地下工厂还可以增加。可以开私营大厂,订个协议,十年、二十年不没收”(《毛泽东文集》:《同民建和工商联负责人的谈话》)。注意,毛主席说的仅仅是“可以考虑”,不等同于一定实行。“可以考虑”不是板上钉钉,不是许诺。而且在后文,毛主席把条件说的更清楚了——“当然要看条件,只要有原料,有销路,就可以搞。现在国营、合营企业不能满足社会需要,如果有原料,国家投资又有困难,社会有需要,私人可以开厂。”(《毛泽东文集》:《同民建和工商联负责人的谈话》)销路是社会需要。可见,毛主席明确指出:“当然要看条件”(《毛泽东文集》:《同民建和工商联负责人的谈话》),他更是明确指出,条件就是“如果有原料,国家投资又有困难,社会有需要”(《毛泽东文集》:《同民建和工商联负责人的谈话》)。主席的意思很清楚,如果国家的财政资源极其匮乏,国家就只能投资重工业和国防等等命脉性产业,其他社会需要的产业,例如轻工业和食品加工业才可以个人投资。但是,如果国家投资不困难,社会不需要私企,私人就是不可以开厂的。毛主席的这种设想,是实事求是的。
毛主席曾经在1952年中央书记处会议等等重要的场合明确说过“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十年到十五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毛泽东年谱(1949—1976)》1952年,五十九岁。)这是做最困难准备的正确设想。但是我们在毛主席领导下,用更高效率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
毛主席关于“订个协议,十年、二十年不没收”的想法,不是和民族资产阶级的“承诺”,而是一种建立在“如果有原料,国家投资又有困难,社会有需要”(《毛泽东文集》:《同民建和工商联负责人的谈话》)这一条件下的一个设想、估计。毛主席是懂辩证法的,他不仅充分做最困难打算,而且深刻认识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所以对所谓的时间没有直接下论断,而是比较理性的做了基本估计。而是否“订个协议”,前提是“是否有原料,国家投资又有困难,社会有需要”。
毛主席的意思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消灭了资本主义之后,“可以搞资本主义”的前提,只能是国家资金严重不足、国家必须重点投资重工业和国防等等重要产业。也就是说,主席的意思是,如果国家的投资能力是允许的,如果国家的财政资源是基本充分的,如果国家投资没有困难的话,私人就不可以开厂,消灭了资本主义之后,就不能搞资本主义。
所以,是否实行新经济政策,是估计困难条件的设想,而实行新经济政策之后的签约问题和时间问题,更是设想中的设想。实行新经济政策的前提就是一个估计困难的“如果”,之后的签约与否以及时间长短的估计,更是如果中的如果。总之,主席的意思清清楚楚——如果国家投资没有困难,消灭了资本主义之后,就不能搞资本主义、不能搞私营经济。而主席的设想是完全必要的,因为当时中国极端贫穷落后,国家急需集中最主要的物力财力投入最主要的领域建设(例如国防建设),这样的话很可能会出现资金紧张的状况,在这种条件下,减轻国家的财政压力、允许一部分资本主义经济,则是必要的。主席基于中国极端贫穷落后的现实提出的这一论断,无疑是正确的。但是主席也非常清楚,搞资本主义的前提只能是国家极端落后导致的投资困难,只要国家投资不困难的话,但凡只要国家撑得起的话,也不会允许消灭资本主义之后再搞资本主义的。
之后,也正是因为主席发现投资即使有一些困难,但是都可以克服、解决,相对原来最坏的估计来说,还是比较顺利,就没有继续实行新经济政策,从而彻底消灭了私营资本主义经济。而且前文已经指出,主席早就说“订个协议”和估计“十年、二十年不没收”的前提是在“如果有原料,国家投资又有困难,社会有需要”这个条件下的。所以,当国家投资不困难的时候,主席就很自然的反对在消灭资本主义之后搞资本主义。
有的家伙甚至借着毛主席在这篇讲话中说“我怀疑俄国新经济政策结束得早了”(《毛泽东文集》:《同民建和工商联负责人的谈话》)来污蔑毛主席在“误传历史”,胡扯这是什么“原则问题“,实际上是这种妄自贬低毛主席的家伙丝毫无政治智慧、更不知道什么才是所谓的“原则“。1960年5月27日,“蒙哥马利说:我衡量一个政治领袖的标准是看他是否会为了地位而牺牲他的原则。如果一个领袖为了取得很高的地位而牺牲他的原则,他就不是一个好人。毛泽东说:我的意见是这样的,一个领袖应该是绝大多数人的代言人。蒙哥马利说:但是他也不能牺牲他的原则啊!毛泽东说:这就是原则,他应该代表人民的愿望。”(《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十五章,1960年,六十七岁。)正如毛主席所说,捍卫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纲,其余的都是目。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才是唯一的原则。在这个唯一的原则面前,其他的所谓的原则都可以转化为非原则的东西。所以,毛主席说的话必须为人民的政治战略目标服务。在估计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困难、做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困难的准备、做困难的打算的时候,他的发言、他对人物事件以及国家的评价都是符合战略需要的。
综上所述,根据毛主席原著原话来看,毛主席所讲的“消灭了资本主义之后,可以搞资本主义”,仅仅建立在国家投资困难而且社会需要这一条件下。如果国家投资没有困难,在毛主席看来,消灭了资本主义之后,就是不能搞资本主义的。这才是毛主席原著的真实含义。于是,当毛主席发现国家财政可以全面担负各领域投资任务、国家投资已经没有困难的时候,就自然决定不需要再搞资本主义了。于是,中国在1956年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在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前所未有的极端落后而且困难条件下消灭了剥削。在世界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极端落后困难的条件下,消灭了剥削、创建了社会主义制度,这也是毛主席缔造的迄今为止,无人可比的丰功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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