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奴隶社会中,高高在上的王(奴隶主头子)总是按照“亲亲”的原则把大量的土地分封给大小宗族们。他们占有着井田连同它上面的奴隶,还有自置的官属和军队,他们在封邑中有独立的权力。大封君又有权对自己的子弟再分封,大小封君间都保持着君臣关系。从商、周到春秋,在“野”、“鄙”之内,有许多这种国中之国。强大的商、周王室控制着它下面这些大小封君,而大小封君又要为王室提供贡赋和军队。《左传》说:“公族”是公室之“枝叶”,公室要靠公族为其“庇荫”和护卫。奴隶主国家机器就是由这些大小宗法奴隶主控制的,王和诸侯依靠了这些公族才能巩固其统治权。
经过长时期的发展,封君力量日益强大。特别到春秋时期,不仅有些侯国的力量赶上了周王,而且在各诸侯国中又冒出了许多的“强家”。像晋国的郤氏是“富半公室”、“家半三军”,鲁国的季氏富有程度已超过鲁公。原来对公室起到护卫作用的公族日益成为一种离心力量,而且大挖其公室的墙脚。特别是随着封建制度的发生和壮大,像齐的田氏、鲁的三恒,他们成为新生产关系的代表,公室越来越腐朽无能,国家权力也就不可避免地落入了新兴地主阶级之手。各国的封建主夺取政权之后,运用政权力量进一步改变旧的所有制。作为奴隶制重要经济基础的井田制崩溃了,奴隶主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旧的封君制也迅速走向衰亡。

在法家路线的指引下,各国都要求建立一个强有力的、集权的地主阶级的政府。后来新兴地主阶级从分封所造成的枝强干弱的局面中吸取了深刻的教训,所以在废除旧的分封制后,为了消除分裂割据的因素,并确立起牢固的封建统治权,把奴隶主的封邑改为郡县,把它置于国君的统治之下。从此便把奴隶主从地方政权中清扫出去,于是旧的分权国家演进为新的封建集权国家。旧的分封制到战国时已不复存在,但新兴地主沿用分封的传统又培植起一批新封君。
新旧封君有着较为根本的差别,主要表现在剥削性质这方面。新封君不再占有井田和耕种井田的奴隶,而是从封建国家那里获得封邑或邑中的部分民户,像吕不韦被封为文信侯之后,便“食河南洛阳十万户”,这种分封制和春秋时的不同,而和西汉时的相近似。汉制是“封者食租税,岁率户二百,千户之君则二十万,朝觐聘享出其中”(《史记·货殖列传》)。即封君从其所属的民户收取规定数额的租税,在政治上对其所属臣民的支配权较之奴隶制下大为削弱,但与郡县制相比,封君仍有相对独立的行政权。这种分封制是新兴地主阶级实行财产、权力再分配的一种形式。由于封君通过封建方式去剥削其封地上的臣民,从阶级属性来说,食封贵族是地主阶级的一个组成部分。出现于战国时的封君是封建制度的产物,然而和旧封君又有一定的继承性,所以它不可避免的还会和旧制度、旧事物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恩格斯在谈到英国资产阶级时,说“它逐步地使贵族资产阶级化,并把贵族同化,作为它自己装潢门面的上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在封建初期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如战国新兴地主就把有些旧贵族使之封建化而保存于新社会之中。像秦国就规定宗室如能为新兴地主建立功勋可以成为新贵族。另外国君又把君、侯之类的传统爵号颁赐给自己的子弟或地主官僚们。出于这种原因,战国食封贵族从刚诞生开始就打上了旧的烙印。这些烙印对于后来封君们选择什么政治道路无疑是有决定意义的。战国时奴隶主的统治已告终结,但奴隶主阶级人还在、心不死,并不甘心于自己的失败;地主和奴隶主之间的阶级斗争仍在继续着,而且还是十分尖锐和激烈的。特别是奴隶主阶级的影响在社会上不可能很快消失。他们还会通过种种渠道,以旧的腐朽的东西去侵蚀新兴地主阶级。
地主和奴隶主都是剥削阶级,彼此间本没有什么不可逾越的界限,新的食封制与旧的分封制有一定的连续性,新封君中有一些就是从旧封君转化而来的。因此,新封君同奴隶制生产方式的关系还不能马上割断,对旧的剥削方式与奴隶主腐朽生活方式也还有不同程度的留恋与向往。所以当时畜奴之风在食封贵族中是比较盛行的,如吕不韦有家僮万人、嫪毐有家僮几千人。于是,封君成为旧生产关系残余的庇护者。另外,奴隶主经营的商业和高利贷,对于企图更大限度地填满自己钱包的封君也产生了很大的诱惑力。据《鄂君启金节》记载,楚怀王时的宗亲贵族鄂君启,他拥有的舟车来往于长江中下游,虽然楚王不许他运载金、革、马、牛之类的违禁品,但是在经过关卡时,凭节便可免予征税。则封君参与贾贩活动后,还可享受到一些特权。在高利贷大肆氾滥的战国时期,封君也加入到放债人的行列之中,孟尝君贷款给薛邑居民就是一个重要的例子。
封君们不仅占有大量的封建地租,同时还拥有一部分的奴隶,因而他们在富有程度上超过了一般的官僚地主。像赵国的平原君,“后宫以百数,婢妾被绮縠”,楚春申君的门下之上客“皆珠履”,孟尝君家中甚至厩马都“无不被绣衣而食菽粟”……。由于封君们还和旧的生产方式保持着较为密切的联系,这决定了他们和奴隶主在某些利害方面有了一致性,同时也决定了他们在思想感情上和奴隶主阶级有更多的共同点。由于具体的经济利益,封君们对过去也是憧憬和怀念的。另外,儒家代表孟轲也为当时封君的合法地位提供了理论的根据,因此封君们接受儒家思想是很容易的,也势必在政治、思想上和法家对立起来。像赵武灵王为了改革战备和作战方法而实行“胡服骑射”,公开地向旧传统决裂和宣战,但立即受到在他周围的宗族贵族的大肆反对。他们叫寝什么:“衣服有常,礼之制也”,认为胡服“非所以教民而成礼者也”,最后得出结论是“循礼无邪”。他们为了保全和卫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对于变法、革新是坚决反对的,所以他们要学着儒家的腔调来攻击法家。法家坚持要集权,要实行重本抑末,他们也统统反对,因为都触犯了他们的具体利益。他们只顾自己眼前的一些私利,把新兴地主的长远利益都置之脑后了,他们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变成地主阶级中落后和保守的那一部分,成为当时复辟奴隶制的政治代表。
封君们由于具体经济利益而在思想上和奴隶主阶级划不清界限,以至在思想上蜕化变质,从而导致了政治上的日趋反动,像齐国的孟尝君就是这样的典型人物。他在齐国大搞结党营私,收买人心,以扩大自己的权势和影响,以致在齐国只知田文而不知有齐王。最后他竟想谋杀齐王而阴谋颠复地主政权,尽管并未得逞,但是齐国被推到了危亡的边缘。另外像燕的成安君公孙操,就曾把燕惠王杀掉……。在奴隶主把复辟希望变成复辟行动的关键时刻,这些反动的封君正好充当他们安插在封建阵营中的忠实代理人,使得阶级斗争更加尖锐和复杂化了。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来攻破,旧势力在激烈的复辟和反复辟斗争中,采取了拉出来、打进去的卑鄙策略,企图以此来分裂革命阶级阵营。在两种社会交替、转折的阶段,胜利的阶级往往会在内部发生分化,“其中一部分人满足于已经达到的成就,另一部分人则想继续前进,提出一些新的要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确实,在革命的激流中,不进则退。地主阶级中一部分不想继续前进的人,很快就会变成时代的落伍者,封建社会初期的食封贵族就属于这一类人。特别是他们身上还保留着旧的烙印,成为地主阶级中较薄弱的一环,很容易被奴隶主选中为他们的代理人。内因和外因相结合,战国的封君终于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从地主阶级中分化出来,和奴隶主站到一边去了,并成为地主阶级的危险敌人。地主阶级从反复辟斗争中也发现了封君堕落的原因。比如韩非就指出:“父兄大臣禄秩过功,章服侵等,宫室供养大侈,而人主弗禁,则臣心无穷,臣心无穷者,可亡也。”(《韩非子·亡征》)。 这里深刻地分析了有些封君、大臣之所以改变其政治立场和滋长起政治上的野心,总是从经济上享有太多的特权和走向腐化而开其端的。所以法家政治家为封建君主敲起了警钟,提醒他们对于封君“禄秩过功”、“宫室供养太侈”,决不可不闻不问。韩非这些言论,表达了新兴地主要求减削和限制封君特权的迫切愿望。
商鞅变法令中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秦国法家把有功必赏的原则也贯彻于分封制。其实不仅秦国是如此,《战国策》记载触龙说赵太后里面提到长安君,说他如没有功劳将保不住他所得到的爵禄。这些情况表明最初法家并不完全否定分封制,而且还要求它在封建政治中起些作用。但是实际情况很快使封建地主觉察起来,就是用封号、封邑去换取封君对封建事业忠诚的作法是徒劳的。因为封君特权太多反而会和奴隶主势力勾结在一起,成为危及新兴封建政权的一种蠹害。韩非在总结地主阶级专政经验时曾经指出:“诸侯之博大,天子之害也;群臣之太富,君主之败也。”他得出的结论是“有国之君,不大其都”。所谓“都”就是指分封的都邑,认为一定要限制和削弱封君的力量,否则将会不利于君主集权。《战国策》 中也有类似的见解和主张,如说“都大者危其国”,又说“破公家而成私门”的现象必须制止。总之,封君势力膨胀而产生的危害性,在地主阶级中已开始认识到这点。
为了削弱封君的实力,封建国家采取了不少的措施,较为普遍的办法是不容许封君长期占据其封邑。吴起在楚变法,就规定封君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确实,后来各国封君世代袭爵的例子是少见的。赵国触龙曾说,三世以前“赵主之子孙为侯者,”当时赵国就没有,类似情形在别国也没听说过。这说明袭爵的代数是有限制的。当时还有是当世而被收夺封邑者,《战国策》记春申君虑封一事,其中说到秦国的“惠王封冉子,惠王死而后王夺之”,原因是“封近故也”,所以有人劝春申君宁愿受封于僻远之地,否则就很难保得住。战国时期,虽然各国不断的分封同姓和异姓,但与此同时又以种种理由收回封地。因此,封君要发展成根深蒂固的地方势力是不大容易的。另外,国君在分封时,总是拿出较少的民户或土地,像盛行于当时的关内侯,就只有侯号而并无国邑。通过釜底抽薪,使有些封君的实力大为削弱了。还有是强调“贵为列侯者,不令在相位”,不让他们参政,是阻止他们篡权的预防措施。
当然,战国时未曾出现像西汉早期那样规模的削藩运动,但在削弱封君力量这方面仍有过不少斗争。由于许多封君在战国时已和奴隶主阶级渐渐地同流合污,因而任何对封君的限制或打击,都在政治上有着反复辟的重大意义。执行法家路线较彻底的秦国,在反复辟斗争中取得了一系列的胜利。如何削弱封君势力,在秦国无疑也是反复辟斗争中的一个重要课题,而且在进行之中经历了曲折的道路。秦国封建政权建立之初,允许宗族有了军功便可跻身贵族之列,这对于分化旧贵族,并促进他们封建化起到一定的作用。由于封君和旧势力有较多的瓜葛,封建统治者慢慢就感到他们在政治上是不可靠的,宁愿任用大批来自六国的客卿去率兵作战。宗亲贵族势力受到抑制之后,使君主集权得到了加强。不过像这种局部的改革,并不能把分封制所产生的弊病予以根除,所以复辟势力仍能凭借着它而继续兴风作浪。
据《战国策》记载,秦昭王时发生了“四贵”的严重事件。“四贵”中的主角是穰侯魏冉。冉本为秦王的亲属,早年曾在惠王、武王手下任职用事。武王死后,一群封君起来搞政变企图夺权。魏冉能够站在新兴地主这一边,他拥立昭王并保卫首都咸阳,终于把以季君为首的反动势力镇压了下去。但他后来却把对地主国家的功劳变成他居功自傲的本钱,特别在他获得优厚爵禄之后,还是贪得无厌。他利用职权,连年越过韩、魏去进行军事冒险,以求取得宋地来扩大自己的封区,由于他“破公家以成私门”,便完全背离了法家政治路线而滚进了蜕化变质的泥坑。他和泾阳君等“三贵”勾结一起,狼狈为奸,使得秦国的封建政权处于岌岌可危的状态。后来秦昭王虽然驱逐了“四贵”,但封君为扩大自己封地而搞损公肥私的现象并没有很好地被扭转。所以韩非指出,从魏冉开始,“自是以来,诸用秦者,皆应、穰之类也; 故战胜则大臣尊,益地则私封立”(《韩非子·定法》),这反映出当时反复辟任务还是很艰巨的。比如后来秦王政刚登上王位就接连地遇到两起封君的叛乱。公元前239年,长安君成娇在率军击赵时举行叛变,后来娇因事败而自杀,“军吏皆斩死,迁其民于临洮”,牵连范围还不小。次年,发生了和“四贵”类似的吕、嫪事件,最后酿成武装叛乱,在咸阳城中混战一阵之后才被平定下去。尽管在秦国历史上地主阶级在反对封君搞篡权、叛乱时遇到的政治风险不比六国为少,但由于秦国法家政治路线贯彻较彻底,新兴地主能够最终挫败这一系列的复辟事件,这也对秦国法家路线的继续贯彻起到了保证的作用。也为后面的统一战争打下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秦王政统一六国后,坚决地废除了分封制。“无尺土之封”、“子弟为匹夫”首次实现于秦的宗亲当中,异姓臣僚即使像丞相之类的高官也不复给予他们以君、侯一类的尊显名号。嬴政完成这一重大的政治改革在封建社会历史上是仅见的创举。而当时奴隶主代言人淳于越之流,对秦废分封则大肆攻讦,断言废分封会使君主失去“枝辅”;后来汉代的儒生也重弹这类老调,宣扬什么秦不分封而使自己孤立无援,等等。这一类谬论完全把事实颠倒了,根据战国时大量史实证明,各国都保存着分封制,尽管它已是封建性的,但因为它保留着一些旧痕迹,奴隶主复辟势力往往以它为滋生的温床,所以分封制不仅不能起到巩固新兴封建政权的作用,相反地倒是经常会成为复辟和动乱不安的重要根源。嬴政在这方面是深有认识的,他既有历史的经验总结,又有亲身经历的感受。因此在建立封建大一统后,对行之已久的分封制只能采取断然措施,而没有别的抉择。因为根据当时阶级斗争的需要,为了更彻底的摧毀奴隶主复辟势力,搞掉和它有关连的分封制是完全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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