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城中村改造近年来引起广泛关注。新一届政府似乎也将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纳入到本届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中。
在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中,城郊土地被大量征用,原有农村聚落为城市建设用地所包围或纳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而成为“城中村”。“城中村”往往也是“问题村”,即在土地利用、建设景观、规划管理、社区文化等方面表现出强烈的城乡差异及矛盾,影响城市的建设质量和发展秩序。
为了获取尽可能多的房租收益,城中村农民个人或村社集体所建房屋大都十分密集拥挤。城中村居住条件不够好,脏乱差,但一是廉价,二是方便,因此成为进城务工农民的首选。低收入的农民工群体,脏乱差的城中村环境,甚至还伴生有黄赌毒,城中村因此被一些人称作“城市之疮”, 城中村也常被比作中国的城市贫民窟,蓝宇蕴则称城中村为“类贫民窟”。
城中村改造,无论制度设计多么复杂,其本质都是,将之前城中村建筑拆除,再建新的建筑。因为新建筑基础设施更好,建筑密度更高(关键是楼层高),产权更清晰,新建筑就具有更高的市场价值,从而可以让开发商赚钱和城中村村民致富。
但问题是,即使是城中村改造,国家不出钱,开发商赚钱,城中村村民致富,以及没有浪费资源,城中村改造也有一个严重后果,就是极大地损害进城农民工的利益。
城中村地处市中心,正好为农民工务工经商提供了方便。虽然拥挤但很廉价,虽然脏乱差但很方便居住,让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变得容易。农民工因此可以在城市赚到钱,而回农村老家消费。
正是因为居住在城中村只是手段,居住在城中村的农民工就会保持积极的态度,就不会认为自己是贫民窟的一员。因此,认为城中村是城市贫民窟的说法完全误会了中国城中村与一般发展中国家贫民窟的本质差异。
现在将能有效容纳农民工的城中村拆除了,农民工就没有廉价而方便的居所,他们进城务工经商所赚收入更多部分就要用来支付房租,他们因此更加无法为回农村老家消费而积蓄,也更加没有能力为体面进城而积蓄。
地方政府为了解决农民工的住处,而不得不修建更多的廉租房。地方政府所修廉租房不可能修在城市中心,而仅仅是修在地价不高、区位不好的城市边缘地带,农民工到这些城市边缘地带的廉租房居住,他们务工经商都变得极其不便。结果往往是,政府花钱建了廉租房,农民工还不愿意来居住。这样看来,城中村改造就改造出一个只有受害而无任何获益的群体,这个群体就是进城农民工。
通过改造城中村,将租住在城中村的农民工都集中到城市边缘地带的廉租房,则因为农民务工经商更不方便,经济收入减少,农民工在城市的生存就更为艰难,住在政府提供的廉租房的农民工就更可能落入到贫民窟的生活之中。
其实,中国的城中村为中国提供了不同于一般发展中国家贫民窟的发展道路。城中村的脏乱差是与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的阶段相适应的。在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不可能将城市每一个部分都建设得如欧美日。
改造城中村,无论是通过政府的直接投资,还是通过市场运作,实际上都要耗费大量财政资源。只不过前者是通过政府直接投资,后者是政府损失潜在的土地出让金收入。
在当前及未来相当长一个时期,地方政府应将主要的财政资源(包括土地财政资源)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用于发展经济,而不是用在城中村改造上面。
(本刊发表时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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