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村社”发展的理论用集体劳动代替小地块劳动!
——与经济学家辩论(11)
从实践上说,毛泽东在中国农民掌握了自己命运的时候,用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这样的形式解决了在中国的“村社”中用集体劳动代替小块地劳动!这种集体劳动在中国存在了近三十年!这是毛泽东为中国人民做出的历史性的伟大贡献!同时也是为资本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做出的历史性的伟大贡献!因为按照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制度正经历着危机,这种危机只能随着资本主义的消灭,随着现代社会回复到“古代”类型的集体所有制和集体生产的高级形式而告终。而毛泽东的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就是“古代”类型的集体所有制和集体生产的高级形式的样板!!!
但是经济学家们、“马克思主义的专家”门,并不认可毛泽东的在村社中的集体劳动方式,而是解散人民公社,用小地块的劳动代替集体劳动。
我的问题是:是毛泽东做的正确呢?还是经济学家们、“马克思主义的专家”们做得正确?
既然我们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南,那么我们就看看马克思是如何解决中国“村社”的集体劳动代替小地块劳动的问题的!
撇开目前压迫着俄国“农村公社”的一切灾难而仅仅考察它的构成形式和历史环境,那么一看就很清楚,它的一个基本特征,即土地公有制,是构成集体生产和集体占有的自然基础。此外,俄国农民习惯于劳动组合关系,这使他们可能易于从小地块劳动过渡到集体劳动,而且,俄国农民在没有进行分配的草地上、在排水工程以及其他公益事业方面,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实行集体劳动了。
但是,要使集体劳动在农业本身中能够代替小地块劳动这个私人占有的根源,必须具备两样东西:在经济上有这种改造的需要,在物质上有实现这种改造的条件。
关于经济上的需要,只要把“农村公社”置于正常条件之下,就是说,只要把压在它肩上的重担除掉,只要它获得正常数量的耕地,那么它本身就立刻会感到有这种必要。俄国农业只要求有土地和用比较原始的工具装备起来的小地块农民的时期,已经过去了。这个时期之所以很快地成为过去,是因为对农民的压迫耗尽了农民的土地的地力,使他的土地贫瘠。现在,农民需要的是大规模组织起来的合作劳动。况且,现在他们连种两三俄亩土地都还缺乏各种最必要的农具,难道把他们的耕地增加到10倍,他们的状况就会变得好些吗?
关于物质上的条件,设备、肥料、农艺上的各种方法等等集体劳动所必需的一切资料,到哪里去找呢?俄国“农村公社”比同一类型的古代公社大大优越的地方正是在这里。在欧洲,只有俄国的“农村公社”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地保存下来了。因此,它目前处在这样的历史环境中:它和资本主义生产的同时存在为它提供了集体劳动的一切条件。它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占有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俄国土地的天然地势,适合于利用机器进行大规模组织起来的、实行合作劳动的农业经营。至于最初的创办费用(包括智力上的和物质的),俄国社会有支付的义务,因为它长久以来靠“农村公社”维持生存并且也必须从“农村公社”中去寻找它的“新生的因素”。
“农村公社”的这种发展是符合我们时代历史发展的方向的,对这一点的最好证明,是资本主义生产在它最发达的欧美各国中所遭到的致命危机,而这种危机将随着资本主义的消灭、随着现代社会回复到古代类型的高级形式,回复到集体生产和集体占有而告终。
毫无疑问,马克思在这里说的是俄国的“农村公社”,因为中国和俄国的条件相同,同属于东方亚细亚所有制,所以,马克思在这里说的“农村公社”就指的是中国的“村社”!
现在上海的六老在十八大以后对中国的过去、现在、未来的道路发表了意见,其中也谈到中国要有马克思的理论做指导!现在网民们特别是一些知名的有影响的网民,也呼吁要有中国自己的理论!没有理论,就没有目标!没有目标,就会像无头苍蝇乱飞!
我认为,马克思对俄国的“农村公社”对中国的“村社”的上述具体的指示即:中国村社要用集体劳动代替小地块劳动劳动,就是中国村社的发展方向!就是中国村社的发展目标!因而,这也就是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中国社会的发展目标!这就是中国自己的理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的力量只能用物质的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这个理论是彻底的!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了毫无悬念一眼就能看到底的改造中国“村社”的根本![这个彻底的理论能够说服人,特别是说服占全国人口90%的“村社”的农民,因为,马克思在中国的“村社”中实现集体劳动代替小地块劳动的样板已经出现了,这就是全国富裕的“村社”例如:天津大邱庄、无锡华西、河南刘庄、河南南街、山西大寨、山东沈泉、深圳南岭等等。全国400万个“村社”都变成像这些富裕的“村社”难道十几亿的“村社”农民,不愿意实现吗?他们何必要到经济学家们设计的城市中过非人的生活呢!因此这个看得见的理论能说服人,就能掌握几十亿中国村社的农民,这个理论一经掌握群众,就会变成物质的力量!
这就是中国“村社”发展的理论!也就是中国社会发展的理论!
由此就可以回答我提出的问题,在中国的“村社”问题上,毛泽东是正确的,而经济学家们、“马克思主义专家”们,是完全错误的!
劳动者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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