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精准扶贫工作中的社会冲突,提高精准扶贫资源透入效率,增强农民对地方政府的认同,我们亟需对精准扶贫工作作出适度调整。
按道理,贫困常被视为落后,致富是人人孜孜以求的目标。因此,成为贫困户应该让人以为羞耻。然而,近期在一些地方调研发现,不少农民却在争当贫困户。一些地方甚至因为评选贫困户问题而发生较为激烈的冲突,诱发农民上访。其中怪象值得深思!
精准扶贫的首要工作是确保瞄准扶贫对象,即确定谁是贫困户。目前一般的做法是,上级政府按照地方贫困状况给基层分配贫困户指标,最后由行政村和村民小组来评选贫困户。那些家庭有重大变故(比如大病、残疾等导致劳动力丧失)、确实非常贫困的农户被评为贫困户他人一般没什么怨言。问题的难点在于,除去这些极端贫困的农户,还有一些农户家庭经济条件都差不多。这些农户处于贫困边缘地带。如果将其中任何一户评为贫困户,那么都可能面临着跟他们经济条件相仿的农户的非议。此时,如何确定贫困户资格、实现精准识别目标就成为一个难题。
前几年,在评选贫困户时,由于操作不够规范,出现一些关系户享受贫困户待遇的情况。近年来,国家进一步严格规范贫困户的识别程序。在行政村和村民小组召开民主会议评选贫困户是各地的普遍做法。具体程序一般为:在村民小组召开户主会议,初步确定各村民小组的贫困户人选;各村民小组将人选名单上报到村两委;村两委召开由村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投票表决。在村庄层面,村民们一般较为熟悉各自家庭情况。因此,那些特别困难的农户当选贫困户一般不会引起异议。而当其他条件差不多的农户入选贫困户却会引起巨大争议,甚至导致场面失控。
之所以当前许多农民都要争当贫困户,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因素:
首先,贫困户意味着可以享受国家福利。当前,许多地方都将贫困户资格与享受国家扶贫政策待遇挂钩。一旦成为贫困户,他们可以享受包括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信贷扶贫等各方面的福利,形成福利捆绑的局面。而且,国家的扶贫资源投入力度不断加大。面对利好政策诱惑,不少农民都申请贫困户资格。一些地方甚至引发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的矛盾。
其次,贫困户指标分配不合理。分配贫困户指标的做法有利于上级从宏观上调控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工作。然而,由于贫困户指标数量往往超过了那些家庭确实贫困、比较容易识别的农户的数量,这导致基层进行贫困户识别时面临较大困难。部分地方贫困户指标占总户数的比例甚至达到60%以上。如此高的贫困发生率不仅在实质上诱导农民争当贫困户,而且为基层开展贫困户识别工作提供了较大变通操作空间。
再次,贫困的标准难以确定。当前各地一般做法是以农民家庭收入高低作为贫困户的主要衡量指标。问题在于,农民家庭的许多收入都是难以衡量的。而且,出于隐私的考虑,许多农民不会透入自己的真实收入状况。一些地方提出了识别贫困户的简易做法,比如“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有没有读书郎”。但仅从这些外表判断贫困程度也容易失真。农民的家庭经济性质决定了贫困标准的不确定性,从而进一步模糊了农民家庭贫富状况,给精准识别带来难题。
最后,农民与政府的贫困问题认知存在差异。政府往往以财产状况和经济收入高低来衡量农民家庭贫困程度。只要财产和收入达到一定标准,那么就不能享受贫困户资格。问题在于,农民往往是根据自身的支出状况来理解贫困。比如,按照政策规定,如果农户家里有商品房,那么不能享受贫困户资格。但有的农户虽然拥有商品房,而平时生活非常拮据,甚至入不敷出。这些农户认为自己应该获得贫困户资格而未得,从而引发他们的不满。
为了避免精准扶贫工作中的社会冲突,提高精准扶贫资源透入效率,增强农民对地方政府的认同,我们亟需对精准扶贫工作作出适度调整。首先,应该进一步规范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流程。其次,要大力实施专项扶贫,避免福利捆绑。政府不宜将贫困户资格与各种福利政策捆绑在一起,而应该在寻找出致贫原因的基础上采取有针对性的专项扶贫措施。再次,压缩贫困户指标的数量规模。对于那些确实经济困难的贫困户,可以进行兜底扶贫。对于一般的、暂时性的贫困户,可以通过低保、临时救助等方式助其度过难关。这样不仅有利于节约扶贫财政资源,而且可以降低基层进行贫困户识别的难度。
为重庆大学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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