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九)款规定,政府应重点公布“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然而,当公众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申请公布政府机关的平均退休费(退休金+退休补贴)、和事业单位的平均退休费(退休金+退休补贴)时,他们却回复说:“机关、事业单位平均退休金数据按涉密信息管理,属于不予公开范围”。这才是岂有此理,竞有此事。
以下是某市企业退休职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回复: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九)款,政府应重点公布“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第十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以及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的规定,受××市部分企业退休老职工的委托,我们向贵部申请公开以下信息:
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的全国企业职工平均养老金水平,以及对应年份的政府机关平均退休费(退休金+退休补贴)水平,对应年份的事业单位平均退休费(退休金+退休补贴)水平。(注:如果2010年的数据暂不能提供请提供预测的数据,实在不能预测的,可空缺,但请注明空缺理由。)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字:
姓 名(略)
原工作单位(略)
身份证号码(略)
联系电话(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等9名同志:
你们寄来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特告知如下:
2006年至2009年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年平均待遇水平分别为9780元、11100元、13200元、14700元。机关、事业单位平均退休金数据按涉密信息管理,属于不予公开范围,请予理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政务公开专用章)
二O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众所周知,由国务院批准颁布实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是劳动保障工作历史上第一个由国务院批转发布实施的中长期专项规划。其中第二条《“十一五”时期面临的形势》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水平形成差距,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其中第四条 《“十一五”时期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说:“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缩小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水平的差距。”然而,从2006年到2010年,养老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拉得更大。这是“十一五规划”中唯一没能实现的目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难辞其咎。然而,他们现在连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金的数据都拒绝向公众公开,又谈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又谈何“创造条件让百姓批评和监督政府”?
我们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其中确实有关于保密的条款。比如说“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我们没有找到任何关于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金数据“按涉密信息管理,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依据,而且退一万步说,即使确实属于涉密信息,难道不同样属于“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数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什么权力不向公众公开?
1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来京信访的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说到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批评和监督政府。要善于倾听群众的呼声,勇于面对群众的批评。温总理还说:各类行政程序都要向社会公开,所有行政行为都要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一切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可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却敢于不执行温总理的讲话精神。令人怀疑他们哪里来那么大的胆量?备受公众抨击的退休双轨制,正是权力的产物,也是腐败的产物。拒绝向公众公开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金数据,是赤裸裸的腐败行为,说他们是“最牛腐败”,他们实在是名至而实归。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