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江苏省的数据及其他相关数据证明,我们完全具有实现“病有所医”的潜力,实现“病有所医”也并不需要很高的财力支出。医疗保障彻底化的重点措施应是:在合理治疗的前提下,医疗保险和合作医疗报销上不封顶;将一切重大疾病、必要诊疗项目、防病性开支和绿色疗法列入报销范围;取消困难群体的医疗费自费部分;医疗救助覆盖一切需要救助的人,实施医疗救助政策性贷款;对急危病人的救治不附带任何条件。实现完全的医疗保障需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解决医疗费用高的问题必须使医务人员收入与医疗收入脱钩,确保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损失赔偿请求权,药品价格实现全面竞争性定价,推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推进医疗科普和居民生活科技干预。
关键词:医疗保障;医疗保险;财政支出;卫生体制改革;病有所医
简介:李济广(1954—),男,辽宁凌源人。江苏理工学院商学院教授。主要从事经济学、企业治理、金融学等研究。
近年来,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推进与完善进展较快,而江苏省走在全国前列,但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最主要的问题就是没有达到完全保障的程度。如设置报销支付限额给一些重大疾病治疗带来困难,许多项目不能报销使一些患者负担较重甚至使其难以治疗,保障对象覆盖不全面使一些弱势群体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和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偏低使部分群众得不到有效的医疗保障。在电视、报纸、网络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听到因经济条件限制而有病不能医,因病致贫,以及因病家庭解体、因病犯罪求医、因病求死和因治病抢劫等事件。
未能实现完全的病有所医,主要的障碍是担心财力不足。本文以江苏省情为主、兼及全国情况,考察医疗保障彻底化的可行性及相应的措施。
一、江苏省医疗保障彻底化的可行性分析
大多数国家医疗保障体系都以完全的病有所医为目标,我国我省也有这种能力。
(一)从我国和江苏省与世界卫生支出比重的比较看,医疗保障彻底化不会造成财政负担过重医疗保障彻底化要有相当的国家支出做保证,我们有潜力做到这一点。
1.我国提高全部卫生支出尤其是农村卫生支出占GDP的比重有一定潜力。全国卫生支出占GDP的比重世界平均一般在10%左右,中上收入国家6.4%(按购买力计算,我国已达中等偏高收入,发达地区城镇生活水平与发达国家无显著差距)。我国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2011年为4.77%(见表1),低于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数,且城市人均卫生费用是农村的3.5倍,说明我国农村全部卫生支出有较大增加的空间。
2.提高政府总体卫生支出占全部卫生支出的比重潜力很大。目前大量的国家政府总卫生投入占社会总卫生支出80%以上,最大值为99.85%,美国医疗制度是高度市场化体制的代表,政府投入占卫生支出也占46%(目前一般情况见表1)。我国全国卫生总费用中政府所占比重2011年仅为28.7%%,远低于2005年的中低收入国家44.9%。在世界卫生组织报告看来,只有当患者直接支付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低于15%-20%的时候,由此导致的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在通常情况下才下降到可以忽略不计的水平。[1] 许多国家已经达到这一水平。而2010年,中国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达35.3%。这说明我国增加政府财政卫生投入有非常大的潜力。
3. 提高政府总体卫生支出占政府总支出比重的潜力更大。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政府总体卫生支出占政府总支出的百分比显著偏低。中国2011年财政卫生支出/财政支出为5.26%,而中等收入国家平均8.6%,全球平均为15.4%%。江苏省2011年财政医疗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为5.7%。
4. 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潜力也不小。财政部新闻发言人戴柏华披漏,按照IMF的口径计算,2010年我国政府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约为26%,低于世界平均约40%的水平。即使加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其他国家政府没有中国这么多的土地收入),我国这一比重仍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江苏省2011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10.59%,加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一切基金收入的财政总收入也只占GDP的18.97%,(见表1)。因此,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可以保证财政卫生支出大幅增加。
在以上四个方面中,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我们无法为了实现医疗保障彻底化而要求其提高,但这一比重不高,说明医疗保障不应当受到财政总收入的制约。全部卫生支出占GDP的比重存在一些不合理因素,但我国这一比重与世界平均水平向比差一半,也足以说明我国为了搞好医疗保障是可以增加一些卫生总费用的,而增加部分应当以政府为主体。之所以增加部分应当以政府为主体,是因为我国政府卫生支出占全部卫生支出的比重、政府总体卫生支出占政府总支出比重与国际社会相比,差距甚大。我国我省应大幅提高财政医疗卫生支出比重,例如,江苏省要达到中等国家平均水平,财政医疗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应当增加50%,中国要达到中等国家平均水平,政府卫生支出占全部卫生支出的比重也应增加50%。若达此目标,医疗保障彻底化没有问题。
表1 卫生支出比重、政府卫生支出比重和财政收入比重的国际比较 单位:%
国家(国外为2007数据) |
低收入 |
中低收入 |
中上收入 |
高收入 |
全球 |
古巴 |
英国 |
巴西 |
泰国 |
捷克 |
中国 |
江苏 |
总体卫生费用/ GDP |
5.3 |
4.3 |
6.4 |
11.2 |
9.7 |
10.4 |
8.4 |
8.4 |
3.7 |
6.8 |
4.77/ 2011 |
— |
政府体卫生支出/总卫生费用 |
41.9 |
42.4 |
55.2 |
61.3 |
59.6 |
95.5 |
81.7 |
41.6 |
73.2 |
85.2 |
28.7/ 2011 |
— |
政府总体卫生支出/政府总支出 |
8.7 |
7.8 |
9.4 |
17.2 |
15.4 |
14.5 |
15.6 |
5.4 |
13.1 |
13.5 |
5.26/2011 |
5.7/ 2010 |
财政收入/GDP |
53个国家平均39.9;24个工业化国家45.3;29个发展中国家35.5 |
26.0/2010 |
10.6/ 2011 |
资料来源:WHO:《世界卫生统计》2010;《2011年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0年国家财政预、决算报告,江苏省财政预、决算报告;IMF:《政府财政统计年鉴》(2008)。
(二)就江苏省医疗保障的发展情况看,医疗保障彻底化并不需要增加很多的财政支出
1.城镇医保方面:
据统计数字,江苏省2010年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总收入超过总支出69.64亿元;统筹基金累计结余数是一年总支出的98%,已接近12个月的支出水平,而政府当前的控制目标是医保基金累计结余不超过4个月平均支出水平。2009年情况相同。2011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比支出多24.92%。
由此可见,在每年有大量结余的情况下,采取基本收支平衡的政策,职工医保每年可多支出25%左右;由于现有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已达为80%,所以现有筹资额可以使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达到105%。当然我们不必报销105%,这25.83%的资金可分别用于放开困难职工医疗补助或放开报销上限、扩大报销范围,剩余资金补助居民医疗保险。放开上限用也不了多少钱;常州每人每月缴纳5元的医疗救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即上不封顶。结论是:城镇职工医保不用增加财政投入比重,现有筹资比重就可以使城镇职工病无所医者得到合理治疗且绰绰有余。
从城镇居民医保来看,原来每人补贴120元即可报销政策内医疗费用的60%,从2011年起,江苏省各级政府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一下子大幅提高到不低于200元,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存497亿元。把这些钱用好,非职工居民完全的医疗保障近在咫尺。无锡市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是两年半的支出,是控制目标的7.5倍。假如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现有补偿比例为平均60%,则收支平衡理论上可使报销比例达140.17%。因此,加强资金统筹,放开城镇居民医保救助上限或报销上限,适当扩大报销范围,也很容易做到。
2.农村合作医疗方面:
2011年江苏省新农合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提高到200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力争达到70%左右。2010年每人补助120元,就能报销60%,补助提高到200元,政策内补偿80%不成问题。2010年全省各级财政共投入新农合政府补助资金56.75亿元,2011年4380万参合人员每人增加到200元,即总额一下子增加到87亿元,如果每人再增加100元即40多亿元,占一般性预算收入不到1个百分点,个人、集体和农民就业的企业再增加部分筹资额,承诺完全的医疗保障,并不是问题。如果财政出资,农民每人增加100元,不仅江苏,全国绝大部分地区也都非常容易做到(2010年全省农民人均筹资额只有60元)。按规定累计结余不能超过当年筹集的基金总额的20%,实际超过很多,无锡市2010年结余超过100%,通过收支平衡可以使过多结余的钱用于医疗救助上不封顶。
3.医疗救助方面:
医疗救助在医疗保障体系中是一个较小的部分,然而对于医疗保障彻底化完全化而言却非常关键;所谓“看不起病”,最缺的主要就是医疗救助。其中包括未参保人员遇到难以承担的大额医疗费,救助对象的较多自费部分,参保人员不符合现行报销政策而又难以承担的高额医疗费等。前述两个问题已说明这一部分所需资金不难解决。由于其每年发生率在人口中比重很小,完全的医疗救助相对于2011年已经发生的87亿元财政对于新农合的资助和10余亿元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的投入,相对于江苏1万多亿财政支出来说,应当是个小数。尤其是相对于国际上实行彻底医疗保障的国家的财政卫生支出比重来说,绝对不难解决。
(三)从江苏省与神木县的比较看,医疗保障彻底化完全在财政能力范围之内
我国陕西神木县2008年起顺利推行了“全民免费医疗”。其亮点是:本地住院治疗起付线以上的政策内费用,除一些特殊项目外,个人无需自负一定比例;每人每年报销上限高达30万元;把护理费,安装人工器官、器官移植等特殊检查费、治疗费和材料费列入报销范围;城乡一致,农村报销比例大幅提高。[2]。另外,个人缴费很少,报道称每人交10元。但其报销上限和意外风险等不予报销表现了医疗保障的不彻底性。
从江苏神木两地财政能力、财政卫生支出比重和医疗保障彻底化的财力需求看,医疗保障彻底化不需财政付出过高代价。2009年神木人均财政补贴315元,近一万个贫困家庭告别了无钱看病、因病返贫的困境。2010年县人均财政补贴400元,又一年实现了他们命名的“全民免费医保”。苏南医疗价格会超过神木,苏北却不一定。医疗费用超过神木的地区,其财政能力也更强。江苏城镇居民医保2011年人均补贴大幅提到200元,报销能力远超过80%,如果达到神木2010年的水平人均财政补贴翻番达到神木的400元(江苏财政能力更强),由于江苏个人缴费额比较多,尤其是农民个人缴费远大于神木,而报销比例小于神木,加上江苏需要财政多补贴的农民比重小,即使人均补贴不用400元,不讲中央投入,我省医疗保障彻底化也不可能有问题。
从医疗保障财政预算支出占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看,据笔者计算,江苏与神木相差悬殊(见表2),由于前述几个原因,江苏医疗保障财政预算支出/财政预算收入勿需达到神木的6.64%,只要达到4.5%—5%,在报销范围和报销上限方面即可超过神木的保障程度。经济发达省完全可以走在全国的前列,创造科学发展的新经验。
表2 2010年江苏省与神木县相关经济指标及财政医疗保障支出比重对比
地区 |
人均财政收入 |
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 |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
医疗保障财政支出/财政收入 |
神木 |
6147元 |
22301元 |
8672元 |
6.64% |
江苏 |
9718元 |
22944元 |
9118元 |
1.59%;2.53%/2011 |
资料来源:江苏、神木《统计公报》、《2011年江苏省财政厅惠民政策汇总》、《江苏省医改办领导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造福于民”》、《2011年江苏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预算草案报告》
二、制约医疗保障彻底化目标实现的主要因素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实现医疗保障彻底化的困难不在于财力不足,那么,到底哪些原因阻碍着彻底实现病有所医的目标得以落实呢?
(一)对医疗保障彻底化所需财力估计过高
一些政策研究者将病有所医或医疗保障彻底化理解为免费医疗,而实行免费医疗政府将不堪重负。其实,彻底的医疗保障并不是都让政府掏钱。世界上的医保模式基本是4种。第一种以政府出资为主,个人承担一小部分,接近于免费医疗。第二种以雇主和雇员出资的社会保险为主,政府酌情补助,无力缴费的配偶子女也享受保障。这两种模式保障程度基本都很彻底。第三种少数国家以商业保险为主,这种模式费用最高,虽有政府医疗救济,但仍有很多人因买不起保险而看不起病。第四种是少数国家以个人储蓄账户为主,统筹保险账户和政府医疗救助为辅,保障程度尚可,但不够公平,个人账户资金存在贬值风险。我国实行的是以社会保险的社会统筹为主,政府资助、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和医疗救助为辅的模式。这种模式主要靠单位和个人出资,政府没有过大的负担,主要是对低收入者和大部分农民需要增加补助,另外,一些老年人历史上没有参保,在过渡期应由政府给予较多资助。
一些人认为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大部分农村和很多落后地区经济承受能力差。这种想法低估了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2008年191个国家(地区)政府卫生总费用不到卫生总费用50%的国家(地区)只有62个。我国人均GDP在世界上居于中等,发达地区和大部分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与发达和较发达国家相比没有明显差距。发挥全国统筹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作用,各地区医疗费用没有问题;即使是落后地区,只要充分重视医疗保障,自身的困难都不是很大,古巴、泰国、巴西、朝鲜都是非高收入国家免费医疗的范例,印度也能提供低水平的免费医疗服务。
一些学者认为欧盟债务危机是高保障带来的,因此我们的医疗保障水平不能太高。其实,欧洲及日本、美国的债务困境,根本原因是经济出了问题,另一重要原因是西方国家迷信积极的财政政策,无谓地使用财政资金刺激经济。鲁全指出,福利制度不仅不是经济危机的致因,而且是缓解危机、恢复经济的良策,北欧和英国实行国家出资的福利制度,反而没有发生债务危机。[3]
很多人通常还混淆了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差别。社会福利是从社会政策中得到的各种利益,而作为社会福利一部分的社会保障仅指国家组织的扶弱济困,面对的是个人无法解决的生活风险。许多国家福利项目众多,如农业补贴、免费教育、儿童补贴,数额十分庞大,还有育儿补贴、上学补助、丈夫产假、文化福利等等,我国的交通补贴、托儿补助、计划生育补贴、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福利,都不是社会保障。如果社会保障超过了保障的需要,则也是非保障性福利。而我国的医疗保险报销一部分医疗费,严格地讲,则仅仅是一种福利,达不到“保障”的目标。我们今天需要的是绝对的“保障”,而福利水平则应视情况而定。
(二)对医疗保障彻底化意义的认识不足
2012年10月末,《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对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11405名网友实施在线即时调查,调查显示,在公众眼中,未来十年中,公众最期待能得到显著改善的首位问题是“医疗”(68.8%)。在目前的情况下,医疗保障制应当放到优先位置。
首先,“有啥别有病”,有病是一个令人痛苦的事情,有病得不到必要的治疗,那就是所有痛苦中最痛苦的事情。其次,身体的健康不但能带来人的幸福,还会使人们能够面对机会做出有利和合意的选择、实现个人目标和人的发展,否则可能面临失业和贫苦,更谈不到人的发展。再次,人们为扩大内需想到了很多措施,但忽视了医疗保障彻底化是释放消费能力的最重要途径。在我国,吃饭、穿衣、居住、读书都不存在不可克服的困难,唯独在医疗方面会遇到不可克服的困难。事实上,大多数群众出于安全的考虑,为医疗所做的储蓄动机最强。同时,为上学、买房、养老所作的储蓄最终都会花掉,而为医疗所作的储蓄,由于多数人不会遇到巨额医疗开支,所以长期不会被花掉。最后,人们往往忽视医疗保障对于缩小生活水平差距的作用。我国收入差距和财产差距十分悬殊。据《华尔街日报》报道,中国西南财经大学的一项调查表明,55%的中国家庭很少甚至没有储蓄。人们的经济差距最终体现在生活水平的差距上,通常的个人收入统计在福利保障收入方面不涉及个人医疗支出。由于医疗费在不同收入阶层人群的收入中所占比重极其不同,不同家庭支出也差别巨大,因此,医疗保障不足使实际生活水平差距大于收入差距和财产差距。虽然病有所医不等于共同富裕,但不能做到病有所医使我们离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目标更远。
但在我国,相对于其他生活保障,对医疗保障的重视程度最低。教育得到大幅度发展,高等教育已经严重过剩;养老金被经常讨论,采取的措施也比较多,即使有些城镇居民养老金偏低,医疗之外的生活支出需要也完全能够满足,农村家庭养老比较有保障,还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养老院等;住房供应已经过剩以至于出现了大量空置房,保障房建设力度也不小。相比之下,医疗保障最滞后。
(三)增长主义的经济指导思想
长期以来,我国的主流战略倾向把经济增长本身作为目的,片面追求GDP的增长,这被一些学者称之为“增长主义”。对竭力追求经济增长的官员而言,社会保障支出对经济增长是一种拖累;地方官员,甚至人均购买力GDP已经和发达国家相差无几的地区,仍然主张把做大蛋糕当作重点工作,而反对强调分蛋糕。增长主义挤压了民生,是我国民生工作效果不佳的突出原因。
在增长主义意识支配下,许多财政资金低效地投向能够直接增加GDP但已经产能过剩的经济领域、超前的基础设施以及大拆大建的楼堂馆所、奢侈浪费的运动会。与此相应,公共产品的发展往往浅尝辄止、放不开手脚。尽管近年来投资民生事业会产生更大的边际效用,但财政支出的投向结构仍然不理想。
在增长主义意识支配下,中国的财政资金对企业的直接补贴数量惊人,低效甚至起反作用。2011年至少有207家国内上市公司从政府手中获得112亿元的补贴,相当于这些公司2010年净利润的五成左右。由于政府的巨额补贴,各地竞相上马光伏项目,从而导致产能严重过剩,在中国不少地区成为污染大户,同时引发了国际贸易纠纷。2011年三一重工股份公司利润总额107.92亿元,老板以700亿元身价成为“中国大陆首富”,但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达8.90亿元。京东方上市10年,总共亏损75.32亿元,但获得政府补贴11.59亿元。以上做法即使没有违反法规,法规也应当改一改了。这些补贴实在是应当用于社会保障,首先是医疗保障。
在增长主义意识支配下,政府的财政资金还以优惠的形式不合理地补贴给企业。虽然全社会过多的投资会破坏生产与消费的比例关系,降低经济增长长期实际效果,但哪个局部地区投资增加迅速,哪个地区经济和财政收入增长就会更快。而只有让资本在本地区能够获得最大限度的利益,才能在留住企业、聚集企业。许多企业效益并不好,制造业大都产能过剩,许多企业也与高新技术扯不上关系,但都享受优惠。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潘明才曾指出:从2005年的情况看,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出让纯收益应该为763亿元,而中央和地方实际收缴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只有214.5亿元,其中550亿流入了外资房地产公司。近年情况仍未扭转,例如郑州以“极低的用地成本”和各项“史无前例的优惠政策” 引进了富士康。低地价、零地价,税费的减免、打折和返还,消耗了大量的财政资金去加剧产能过剩和分配不公。
此外,庞大的三公消费、一些老干部医疗耗费过多,也造成了财政资金错配。
三、医疗保障改革发展的具体对策建议
(一)明确实现医疗保障彻底化基本目标的主要措施
医疗保障的战略定位和基本目标应当是医疗保障彻底化或病有所医:人民群众一切需要治疗且有治疗价值的疾病都会得到合理的治疗;群众不因医疗负担使家庭生活受到明显影响。当前实现“病有所医”或医疗保障彻底化的重点措施应当是:(1)在合理治疗的前提下,医疗保险和合作医疗报销上不封顶。(2)将一切重大疾病、必要诊疗项目、必要药品、防病性开支和绿色疗法列入报销范围。重点的如器官移植及其组织源、交通事故(经常发生受伤无人敢扶的事件,医疗费不予报销就是原因之一)、某些情况下的护理费用等。其它如堕胎、分娩、健康体检、康复性医疗、救护车费、出诊费以及不育(孕)症、口腔科类正畸、正颌、口腔修复、义眼、助听器、磁热疗法、内科病推拿、气功治疗、辩证施膳指导等费用,也都应尽量报销一部分。应由第三方支付的由医保先行支付。扩大医保药品目录。(3)提高大病报销比例,困难群体的医疗费自费部分应占极小的比例。城镇居民医保和合作医疗大病报销比例提高至80%。(4)医疗救助覆盖一切需要救助的人,实施医疗救助贷款。政府为困难群体承担全部参保费用。未参保人员遇到自身难以承担的大额医疗费,参保人员不符合现行报销政策包括犯罪打架酗酒吸毒等而自身难以承担的高额医疗费,医疗救助也要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对无力支付医疗费的人可以给予政策性财政贷款,而且不要指望这些贷款会全部收回来。但对救助对象要实行家庭财产实际核查。(5)对急危病人的救治不附带任何条件。“先治疗再付费”是国际惯例。此外,要进一步扩大保障面,如应接纳异地投奔子女养老而没有户籍的居民参加医疗保险。
(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障病有所医的资金需要
将政府总体卫生支出占政府总支出提高到15.4%的全球平均水平恐难以被接受,实际上也不必要,而根据江苏省实际情况,提高到或接近于低收入、中下收入、中上收入国家水平即提高到或接近于8.7%、7.8%、9.4%,即财政医疗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增加50%,并不苛刻,且已是实现医疗保障彻底化的充分条件。但实际用不了这么多。如前述,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村财政补助增加30%,再适当增加一些其他方面的投入,医疗保障彻底化就不难解决。如与神木比较,江苏省医疗保障财政预算支出/财政预算收入(与上一比例口径不同)增加2-2.5个百分点,低于神木补贴即可超过神木保障水平。但这也必须压缩其方面的开支比重,如大力减少过度的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的开支比重,大力压缩过剩的高等教育规模,大力减少过多的行政开支,减少对私人企业的资助补贴等。但如果医疗费用得到有效控制,连这么多的财政开支也远远用不了。
(三)压缩医疗经费,为医疗保障彻底化腾出更大空间
医疗费用还有巨大的压缩空间。有估计认为现在的医疗费用虚高成分至少20%,而笔者经历并加以细致分析的和媒体报道的许多案例表明患者花的冤枉钱是必要医疗费用的数倍、数十倍。武警总医院纪小龙说三分之一的不治也好,三分之一的病治也治不好,体会医学教材所述和观察治病经验,可知此言绝对不虚。虽然使“医疗保险”切实“保险”不差钱,但要尽可能顺利实现医疗保障彻底化,减轻国家和群众医疗负担,仍需大力压缩医疗费用,化解看病贵的难题。
1. 医院院长和医疗人员收入与医疗收入脱钩。医院、院长和医生为了增加收入,造成大量非必要检查、非必要手术、药物滥用和高收费,并从而造成残疾、痛苦和副作用,浪费大量资源,加重人民和国家负担。据2000- 2007年的统计,滥用抗生素造成我国居民损失达800-1300亿/年。与国际比较,我国“大处方”浪费了医疗总费用的12%-37%。[4] 2009年,湛江市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管理,当年全市参保群众人均住院费用降幅达34%。[5] 但这仍然是治标未治本。
治理“看病贵”难题的不二法门和治本之策是打破医院的盈利追求,把医务人员尤其是医院院长的收入与医疗收入彻底脱钩。具体办法是:医院建设由国家统一规划,医务人员由国家统一配置,医生工资由国家统一发放,医疗收入由国家统一收支,药品器械由国家统一配送。
不必担心“死工资”调动不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看一看众多挣“死工资”的中小学教师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就够了。即使他们的工作热情有所下降,也比过度治疗、浪费金钱和穷人看不起病强得多。况且还可以通过严密科学的职称评审,可以根据就诊量、病历反映的治疗水平、实际操作能力和患者的评价给予物质激励,可以通过高水平的管理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发达国家的医疗机构都是以非赢利为主。实行国家医疗保险即公费医疗的国家,医务人员享受固定工资待遇,但国家负担并不高。全英医疗卫生机构均为政府所有,医疗人均费用不到公立医院最少的美国的一半。
2. 确保患者的消费者地位。在不能完全实现公办医院医疗人员待遇接近于公务员式固定工资的情况下,看病贵的治标之策是保证患者作为消费者具有谈判地位,并对医疗行为实行严厉而科学的监管。首先应在医疗领域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落实患者的知情权。为防止医生做不必要的检查、开不对症的药、开贵药、增加可有可无甚至根本不必要的治疗方法等,除普及医学知识外,处方必须使用清晰的汉字,书写通用名;在医院药房旁边和政府网站共同建立建立公示设施,公布能自行查询的全部药品和服务收费标准、指导性的标准治疗方案、药品说明书、单病种治疗参考医疗费用总额。(2)落实患者的选择权。医生的一切处方和手术方案应向患者解释并回答患者询问,必须告知同类药物不同品种及其价格;严禁处方不交患者而直传药房;住院用药须经患者签字后方能计费付药,住院期间医患或家属签字作为一切检查项目的必备程序。(3)落实患者的公平交易权。凡医生没有根据的用药和检查,未经患者同意的住院用药,明显的过度治疗,患者有权事后追回医疗费并返一罚十。(4)落实患者的人身安全权。有些不当治疗和过度治疗对人体带来过程性伤害和轻微伤害,也要进行人身损害赔偿,以加强对医疗人员的警示。(5)落实患者的损失赔偿请求权。负责医疗事故、医疗伤害、不当医疗费用追索的专家仲裁委员由非医务人员,如专职教学、科研、法律人员和专职仲裁人员组成,患者可要求异地仲裁。
3. 严厉而科学地监督管理医疗体系。(1)遏制极为虚高的药价。药品价格应全面管制。目前的药品招标实为集中采购,应实行“价低者得”的方式竞价采购。(2)管办分离,严厉监督检查医疗行为的合理性。应推行异地轮查,由非医务人员检查;对于明显过度医疗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大额罚款 ,直至吊销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和医疗机构的医保定点资格。(3)强力治理药品回扣以防止医生多开药。必须动用侦查手段,对受贿者进行刑事处罚和开除公职。(4)科学设计医保和医疗规章制度。如规定单病种最高限价和平均费用等。另外,医药合一是规模效益,医药分家增加医疗服务价格,因此不一定需要推行医药分家,但其前提是强令医生开具清楚明白如打印的药方,让患者在医院药房和商业药店自由选择。
4.预防为主,大力推进医疗科普和居民生活科技干预。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大减少疾病的发病率,即可免除痛苦又可减少医疗支出。卫生部门、科技部门和疾控部门要把疾病预防的直接服务和科技干预作为突出任务,要普遍进单位、进家庭宣传医疗卫生知识,有专人直接检查督促干预人们不良生活习惯;大力增加农村财政医疗卫生投入和吸引人才所必需的农村医疗人员报酬,把卫生院办成真正的“卫生院”而不仅仅是医院;实施全民廉价体检;推行无偿低偿上门服务。要通过社会实际行动,使人民群众少发病,有病得到及早发现和治疗。
参考文献
[1] 戴廉.统计显示卫生总费用占GDP比例已超5%[EB/OL].财新网2011-05-03.
[2] 神木县人民政府.神木县全民免费医疗实施办法(试行),神政发〔2009〕3号。
[3]鲁全.福利制度不是造成欧债危机的原因[J].中国社会保障,2012(4).
[4] 张冉燃.权威报告: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总体上不成功[J].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2005(14).
[5] 贺林平.商业医保激活湛江社会医保 效率更高保障更广[N].人民日报,2010-5-31.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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