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又快到了,据说“网购控”已经跃跃欲试,准备“奋力血拼”。昨天,《新华每日电讯》刊发新华社记者报道,题为《又逢“双11”,去年您抢购的货用完了吗》。很多人去年“双11”抢购的货物,快递到了家里成为鸡肋,弃之可惜,食之无味,甚至有的根本就是一堆废物。
从商家的角度看,每年有一次大甩卖的机会,可以回收资金,清理仓库,以利于下一步的再生产。但是,也应当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让非理性消费适可而止,不要买过了头,买昏了头。
降价总是商品促销的“杀手锏”。在降价的诱惑下,让人一点不动心,那是不可能的事儿。动心了就要买,也是人之常情。中国有两句老话,一是“便宜没好货”,二是“便宜吃穷人”。
北京晚报昨天10版有一条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最新消息:抽查情况显示,网络销售的儿童玩具、服装、鞋类、背提包和小家电等7类产品,合格率只有73.9%。18版还有一条警法新闻,一淘宝店主卖假包被批捕,假包与真包价差十倍以上,涉案金额两千余万,获利20余万。这正是“便宜没好货”的证明。新华社报道说,参加“血拼”的人大多抱着“便宜买好货”的心态,但商家可能早已挖好“坑”等着你跳。
报道列举了先涨价再打折、假货冒充正品、“特价商品”总是缺货等坑爹事实。人们在说“便宜没好货”这句俗语时,往往后面跟着一句“好货不便宜”,或者是“一分钱一分货”。这就是告诉大家,好货要有成本投入,甚至是很高的成本投入。
“便宜吃穷人”这句话,简直是带血带泪的深刻总结。小时候,我见过或听说街坊邻居因为穷,经常买一些垃圾食品,长期吃剩菜馊饭,结果害得生病,有的提前一命呜呼。这正是“便宜吃穷人”的缩影。这个“吃”过去是指要了穷人的命。现在,有一些假冒伪劣商品,比如化妆品、食品,如果便宜得出奇,远远低于合理价格,同样也是专“吃”穷人。
穷人和富人的概念永远是相对的,与时俱进的,今天的穷人也许比过去的富人还富了,但今天的富人是比过去的富人更加富裕。“血拼”网购的消费者,据说有很多人是小白领,月入几千元。按理说也谈不上是穷人,但钱总是不够花的,一上网就被铺天盖地的低价商品诱惑,一点击就有人把货送到手上,结果是越买越穷,越穷越买。买了一堆又一堆低价的短命商品,有的人还欠了一屁股债。
新华社报道中,特别提到去年“双11”竟然导致有的地方出现家庭内部矛盾。例如,有人怀疑银行账号被盗,报警后却发现是妻子“血拼”刷爆了信用卡,怒而起诉离婚;浙江温州一女士家中储藏室里还堆满了前一年“双十一”抢来的货,又忍不住花了2万多元血拼,丈夫痛斥其“败家货”,并打了妻子俩耳光,在民警调解下才得以解决。“便宜吃穷人”还吃出了花样,无奇不有。
说一千,道一万,消费是消费者自己的事情,钱愿意怎么花就怎么花。倡导理性消费,只是劝说那些冲动型消费者三思而行,不要见便宜就上,多想一想自己或老公挣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腰包里的钱不是蓝天,大风一刮就来了。家里少买点垃圾货,既是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同时也为社会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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