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精准扶贫旗号,就可以这样肆意妄为?
引子:我们亲爱的家乡
《中国国家地理》说:太行山,把最美的一段给了河南。而辉县市境内的南太行又是这最美一段中最精彩的。储备窑,一个名字蕴含深意的自然村,就位于南太行山麓的张村乡和漫村。黑鹿河,一条名字不乏神秘的河流从这里流过。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的父辈响应国家号召,发扬愚公移山的精神,参与黑鹿河流域水利建设,大搞梯田建设,70年代初又成立储备窑造林专业队,耗费十余年心血绿化山村。
这里是我们生长的地方,这里是我们亲爱的家乡。
豪强无视村民反对
非法强行建采石厂
2016年12月,辉县市中全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一家只有建筑材料销售资质的公司,开始在我们村毁林毁地占山占河道,强建采石厂。该公司的法人代表叫裴龙翔,小名裴小勇,是张村乡裴寨村的党总支副书记,2014年曾荣获首届新乡市杰出青年农民。(裴寨村是全国知名的典型村,该村党总支书记裴春亮更是闻名全国。)
就是这样一位全国知名的典型村庄的先进人物,却打着精准扶贫的名义,嚣张跋扈,肆意妄为:他作为法人代表并担任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的中全公司,完全无视村民的围堵反对,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就在储备窑非法砍树,非法崩山占山,非法破坏耕地占用耕地,非法破坏河道占用河道,肆意破坏占用村庄道路(现在我们进出村庄得从厂棚穿过,村民小组所辖两个自然村的通行也得绕行非常远的距离),非法建厂,非法挖山采石,非法销售石子。裴小勇和相关人员还多次对我们村民进行人身威胁和恐吓。我们从石子厂建厂之初,就四处奔告,无数次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却也阻挡不了裴龙翔的非法行为。提起他的这些所作所为,储备窑的老百姓们都非常气愤,总共才十几家的村子,从去年5月初到今年3月份,不到一年,原来维权的牵头人和他的大哥大嫂,原来非常健康的三人,相继患了重病,今年6月17日到7月14日,一个月不到,相继离世!
下面,就相关情况,详细说给大家。
无采矿手续私签合作协议,非法建厂挖山采石达一年有余
辉县市矿产资源局不作为,包庇裴小勇及采石厂违法行为
辉县市矿产资源局明确告知我们,中全公司没有取得过采矿证。
后来我们了解到,该企业仅在2017年3月份,和承包储备窑范围内山林的李加军、李家洲、阮素花三位自然人签订过一个合作协议,在该协议中明确写明了中全公司要在张村乡和漫村储备窑建采石厂,并进行矿山开采和石料生产,为此要给李加军等三人补偿款。
李加军等三人和和漫村村委会的退耕还林承包合同,是2002年底和漫村当时的村干部瞒着储备窑村民私自签订的,并且在签订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报乡政府批准,实际是非法的。这么简单明白的官司,在辉县市法院和新乡市中级法院反复三次,我们彻底败诉,这又是因为什么,我们将另文讲述。补充这个事实只是告诉大家,李加军等三人和和漫村村委会签订的退耕还林承包合同存在法律纠纷,并且在2016年12月份,裴龙翔就知道这个情况,却依然在2017年3月份和他们签订了所谓的合作协议。
不经过矿产资源部门批准,和自然人签订一个合作协议就可以开矿了,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从2016年12月建厂之初,石子厂就用流动碎石机加工开采出来的石头,之后又用正式架设的石子机加工石料,直至2017年底所有加工设备、10000平米的钢架厂棚、5000平米的水泥硬化场地及数百平米的生活管理用房正式建成(总占地40余亩),并开工生产至2018年3月为止。一年多的时间里,开采加工出来的石子一部分用于建厂自用,大部分卖了出去。
在辉县市矿产局的档案里有一份中全公司委托某环境评价公司做的环评报告,该报告明白的写着该采石厂是青石综合开采利用项目,青石开采矿区就位于储备窑村民小组范围内,包括开采方案在里面也有体现。所以,中全建材公司非法建厂非法开采的行为非常明显,辉县市矿产局早应该拆除该厂,并对相关人员采取司法措施了,而不是还在给上级的相关调查报告里对该企业非法挖山采石并进行销售的相关事实进行歪曲,对裴小勇等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包庇!
曲线救国,辉县市水利局出具河道疏浚手续
名实不符,中全公司以疏浚之名行破坏之实
石子厂因为没有采矿证,就采用曲线救国的方式,于2017年9月14日在辉县市水利局拿了一个所谓黑鹿河河道疏浚的批复(该季节河流经储备窑,采石厂就占用了一部分该河河道)。实际是以河道疏浚之名,行非法采石、破坏沿河山体、破坏生态环境、占用河道影响行洪之实。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通报的河南省鲁山县的做法如出一辙。有公信力的权威部门现在也可以到黑鹿河沿线看看黑鹿河有没有必要进行所谓的河道疏浚?裴小勇的中全公司是如何进行河道疏浚的?采石厂占没占用河道红线,并且影响防汛?看看该公司把河道沿线山体破坏成了什么样子?河道走向如何被改变?河道中间堆积的开采下来的石头会不会影响防汛?
为拿清理整改手续,辉县市环保局中全公司环评公司检测公司一起造假多方了解让人震惊,环保局局长元天君是采石厂实际上的三大股东之一
该采石厂2016年12月开建以来,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给的反馈,一开始我们一直以为采石厂没有相关环保手续。
只到2018年9月份,我们在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上看到发布于2018年7月15日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37批),里面关于储备窑采石厂这样写到,“经调阅该企业有关手续,该项目2016年12月26日通过辉县市环保局备案”。我们之前曾数次到辉县市环保部门反映该项目存在的环保问题,环保部门从来没有提到过该环保备案。
得知该情况后,我们要求查看该环保手续,相关部门答应10月10日到张村乡环保所查看,但是我们抵达后又不同意了。
直到今年7月29日,在我们强烈要求信息公开的情况下,才在张村乡环保所看到该备案公告的具体内容。作为必须公示公开的环保备案公告,当时我们要求提供一份复印件或者拍个照,环保所陈姓工作人员竟然坚决不同意。后来我们在网络上通过百度快照搜到了原来发布在辉县市人民政府网站,现已经被删除的该备案公告。
通过该备案公告(内容如上图【其他无关项目已经删除】。因为项目众多,百度快照网页转为图片后太长,没有附该图片。如想查看完整的百度快照,请点击下面的红字【百度快照】)可以得知,“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33号)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要求,该项目经环评机构编制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评估,专家技术审查,辉县市环保局相关环保所出具的监管意见,辉县市环保局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在太仓同城游戏大厅官方下载网站进行了环保备案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现对下列建设项目进行环保备案并公告”,备案项目名称为“青石开采及其综合利用”,建设单位是“辉县市中全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内容是“辉县市张村乡储备窑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露采区、加工区、办公生活区和运输道路等”。该备案公告里还说该项目采取了相关环保措施,污染物达标,备案时间是2016年12月26日。(奇怪,这么重要的公示怎么在一个游戏网站进行?当时在乡环保所查看时,记得写的是辉县市人民政府网站。)
我们感到非常奇怪的是:该项目在2016年12月26日就已经有了环保备案手续,从2016年12月开始,我们就无数次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到处反映,中全建材公司及其法人裴龙翔为什么一直不出示该手续?竟然还用李代桃僵的方法,在相关拆除通知里让子虚乌有的裴保印建材厂来顶包,直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在网上公示,才露出该环保备案手续的线索,但具体内容环保部门仍然不让我们查看,辉县市环保局相关人员、裴小勇到底想隐瞒什么?
通过分析该备案公告及对照公告里提到的两个政府文件,我们恍然大悟。原来该采石厂未批先建,在2016年12月26日的时候刚开工,就违法拿到了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33号)要求,最晚在2015年已建成的项目才可能补拿的清理整改手续。打个比喻就是:刚怀孕,还不清楚将来会不会死胎、生出来的是人是妖,就拿到了户口,还是人的户口!
2019年9月12日,就该备案公告,我们也曾到辉县市环保局环评科进行咨询。该科崔科长告诉我们说,根据2016年清理整改相关文件的要求,只有当时已经建好并且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才能发放清理整改备案手续,如果当时还在建设中肯定不能发放这个手续。
怪不得,2019年9月12上午,我们在辉县市环保局法制科追问张村乡环保所负责人张保星,他就是不敢说2016年12月份他到采石厂现场查看时该采石厂是什么状态!(对张保星的追问,有录像为证,必要时将会发出来。)
这种公然的造假行为,辉县市环保局相关人员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特别是该局局长元天君?(村民们从多个渠道了解到,该局长是采石厂实际上的三大股东之一!)
7月29日在张村乡环保所,我们还看到了中全建材公司提交给辉县市环保局进行环保备案的《环境影响现状评估报告》。在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12月份出具的该《环境影响现状评估报告》里,竟然说该项目的实施时间是2013年,说自实施以来一直没有办理环评手续,采石厂开工时间也从2016年12月提前到了2014年4月。更加奇怪的是,这份2016年12月份出具的现状环评报告里竟然附有建成后的厂房及设备的照片(当时看的比较匆忙,环保所的工作人员还屡次催促。我们现在已记不清楚这些照片到底是储备窑采石厂建成后的照片,还是从其他采石厂拍的照片)。
请问辉县市环保局,该采石厂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建的?该现状环评报告到底是什么时候出具的?是不是伪造的?什么时候伪造的?为什么要伪造该现状环评报告?如果你们还是认定该采石厂2014年4月已经开建,敢不敢拿出你们的证据让大众看看?
该厂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建的,大家看完下面的系列卫星图,就会心知肚明。
7月29日在张村乡环保所,我们还看到了河南恒科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8日和2018年1月22日分别出具的《废气噪声检测报告》。
请问辉县市环保局:该项目2016年12月份才开始建设,在2016年11月份出具废气噪声检测报告有什么意义?这份检测报告是不是伪造的?什么时候伪造的?为什么要伪造这份检测报告?
采石厂的《环境影响现状评估报告》中和村民们相关的内容,以及《废气噪声检测报告》,我们当时也想让乡环保所提供复印件,或者让我们拍个照,当时的陈姓工作人员也是坚决不同意。
该采石厂从2016年12月建厂之初用流动碎石机加工石料,到2018年3月正式厂房建成之前,没有采取任何环保措施,粉尘噪声污染严重,无证放炮崩山,严重破坏山体植被及原貌,严重影响河道行洪!难道就因为该项目实际上的三大股东之一是辉县市环保局局长元天君,辉县市环保局就可以这样罔顾事实,伙同裴小勇及中全建材公司、相关环评公司和环境检测公司,伪造现状环评报告和废气噪声检测报告?难道就因为该项目实际上的三大股东之一是辉县市环保局局长元天君,辉县市环保局就可以公权力私用,违法发放环保备案手续?难道就因为该项目实际上的三大股东之一是辉县市环保局局长元天君,辉县市环保局就可以拿国家法律和政策当儿戏,对村民们信息公开的要求置若罔闻?连三岁小孩都知道上述行为是明显的违法犯罪,难道包括元天君在内的相关人员不知道?相关人员,特别是元天君,到底在其中能获得多少利益,才使他们利令智昏愚蠢至此?
辉县市国土资源局对中全公司进行处罚
和漫村为中全公司归还土地出具假证明
因为没有办理用地手续,非法占用土地,辉县市国土资源局于2019年2月25日,向辉县市中全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结果如下:1、责令辉县市中全建筑材料有限公司30日内将非法占用的27480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张村乡和漫村委会;2、对辉县市中全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的其他土地27480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合计:274800元的罚款。据了解,张村乡和漫村村委会在2019年3月份,给辉县市国土资源局出具了中全公司已经归还土地的所谓证明,而实际上这些土地还在中全公司控制之下,根本没有归还村里。裴小勇的能量真是大啊,竟然能让和漫村委会冒着违法的风险为自己的中全公司出具假证明!
到辉县市林业局查询,采石厂没有办理采伐手续
屡次向森林公安反映,却至今不见进行调查处理
我们2017年曾经到辉县市林业局找森林公安报案,反映采石厂无证砍伐树木,还做了相关笔录,但至今没有看到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2019年7月,我们又到辉县市林业局了解相关情况。辉县市林业局相关科室查询后告知我们说,该采石厂没有办理相关采伐手续。7月至今,我们还多次找森林公安反映相关情况,但是森林公安仍然没有要进行调查处理的意思。
张村乡有关干部严重漠视群众利益,严重渎职!
裴小勇及相关人员威胁和恐吓村民,何等嚣张!
两年多的时间,我们到张村乡政府无数次,多次和张村乡乡长李明星(李明星在任张村乡乡长之前,和元天君曾同时担任辉县市环保局党委副书记,张村乡的环保工作属于他的主管范围)、党委委员刘义隆交涉,他们摆不正政商关系,完全忘了初心,明知该项目存在巨大问题,却为了采石厂能顺利建设和生产,采取连蒙带拖带骗带恐吓等各种方式来对付储备窑老百姓。这么长的时间,他们对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据不执行,导致储备窑老百姓投入巨大人力财力,拖死气死三人!如此漠视群众利益,恐怕不单单是渎职的问题吧?
在这两年多我们保卫家园的过程中,采石厂相关人员李国栋、王玉昌、张小新等态度蛮横恶劣,多次威胁我们,甚至说迟早要弄死我们一个人,裴小勇曾威胁我们说:“谁不让我好过,我就不让谁好过!”我们举报到公安部门,也是不了了之,甚至告诉我们说,“不是没死人么,死人了我们再介入”。我们不禁要问:在国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逐渐深入的背景下,为什么还会有这样的现象?
裴小勇及中全公司违反多项法规
辉县市成立非煤矿产治理指挥部
因为一年内三人得重病一月不到相继去世,我们非常气愤,从7月16日至今,又多次到张村乡政府要求解决采石厂的问题,并无数次到多个相关政府部门了解采石厂的相关情况,加上以前了解到的相关情况,掌握了裴小勇及中全公司上述相关违法事实。这些违法行为明显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多项法律法规,甚至涉嫌多项刑事犯罪。
2019年8月5日辉县市政府发布了《辉县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非煤矿产资源专项治理的通告》,并成立了市长刘彦斌担任指挥长的非煤矿产资源专项治理指挥部。我们最近也就该采石厂牵涉到的问题向该指挥部进行了反映。裴小勇及辉县市中全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行为,明显符合该通告里第1至7条(1、没有获得采砂、采矿许可的采挖非煤矿产资源行为;2、没有合法证照、手续的非煤矿产资源加工生产行为;3、没有合法来源的非煤矿产资源交易行为;4、没有合法营运凭证的非煤矿产品运输行为;5、以土地整治项目或地质环境修复治理项目等名义进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6、有关组织【包括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和个人,擅自将耕地、林地、河道、滩涂、矿山等,出租、出让给他人进行矿产资源经营的行为;7、破坏河道、矿山生态环境及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的非法开采、非法加工、非法销售、非法运输、非法出租、破坏河道、破坏环境等相关非法行为;而处理这件事儿的相关政府部门及人员(特别是辉县市环保局及其局长元天君,辉县市矿产局,张村乡乡长李明星,甚至更高级别的相关人员)明显符合第10条(机关或公职人员参与非法开采、加工、运输、销售矿产资源和在执法监管中存在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的行为)的违法行为。
拆除通知已下达,无任何拆除动作
借精准扶贫之名,行巧取豪夺之实
据张村乡现在负责对接我们的刘副书记9月10日说,乡政府已经明确通知裴小勇要求拆除采石厂,之后还多次进行催促,但是我们至今没有看到裴小勇及中全公司采取任何拆除的动作!
我们不禁要问:在辉县市政府已经采取高压态势开展非煤矿产资源专项治理的背景下,在张村乡政府已经明确通知其拆除并多次严厉催促的情况下,在我们已经掌握其多项违法事实的情况下,裴小勇为什么仍然我行我素,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通知于不顾?置储备窑村民们的滔滔民意于不顾?其背后的保护伞到底有哪些部门哪些人?
我们不禁要进一步问:像裴小勇这样嚣张跋扈、肆意妄为、我行我素的人,怎么能多年担任裴寨村的副书记?
裴小勇曾说,采石厂不是他一个人的事儿,裴寨村有人也在里面有股份。在中全公司给辉县市矿产局的请示报告里,说中全公司筹建于2016年,是裴寨村村级股份制企业,承担有精准扶贫、强村振兴的功能。而据我们了解,裴寨村老百姓在采石厂的股份所占比例很小,而极个别人却在里面占了绝大数的股份。
最高领导人提出精准扶贫是为了造福百姓,而不是借精准扶贫的名义干尽违背领导人意愿之事。我们不禁要更进一步问:以精准扶贫为名,就可以这么嚣张跋扈肆意妄为?以精准扶贫为名,就可以践踏法律法规强行建采石厂强行挖山采石?以精准扶贫为名,就可以不顾其他村庄和村民的利益甚至死活?以精准扶贫为名,就可以打着所谓为自己村庄村民谋福利的旗号,来达到满足极个别人的暴利的目的?这明显违背了最高领导人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号召,不是真正的精准扶贫,而是借精准扶贫之名,行极少数豪强巧取豪夺之实!这是破坏老百姓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信心,瓦解党和人民政府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破坏社会基础、扭转民心向背,特别是在目前中美贸易战的大背景下,其造成的后果可能是非常严重的!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