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模式”与我国的社会主义道路
(2011年初交流讨论稿)
肖 磊
一、否定之否定
工业化、城市化是人类发展一般趋势,世界各国的历史发展都是在经历工业化、城市化的历程之后,开始走入“后工业化”、“后城市化”发展模式。我国的工业基础是在前三十年形成的,以前三十年的基础为基础,改开三十年我国经济发展经历了两模式:
一种模式为:乡镇企业模式,以“苏南模式”为代表。这种以乡镇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为基础的经济发展模式,曾经支撑我国高速增长,在GDP中 “三分天下有其一”。“乡镇企业+国有企业”的经济发展是一种以“内需”导向、能够搞活经济、适应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经济体制需要的模式,给予充分的时间和发展空间,我相信它所释放的潜力不亚于“出口”、“外需”和“外资”为导向的发展模式。李斯特所谓的“保护贸易”政策,要保护就是这种经济发展方式,他说:长果实的树本身比果实重要,保护一个国家的生产力比保护国家生产的“产品”更重要;自由贸易者看中的只是产品的增加,而不是一个生产能力的增长,这对后发国家实为“舍本逐末”之举。
第二种模式为:出口导向的外资经济模式,以“深圳模式”为代表。这种模式的发展经验如同“四小龙”、“四小虎”,非常适宜于“小国经济”的发展模式。对传统的乡镇企业模式的否定,是通过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通过外部竞争压力和内部体制改革(对中小企业改制、破产)两中力量导致的,这种模式最终遏制并消灭了乡镇企业的发展空间。原来的就地就业、工农共同发展、逐步城镇化的模式转变为农民工异地就业、片面发展和局部城镇化的发展模式。我们看到:农民工大迁移、农村和农业的凋敝、二元经济结构的加剧以及两极分化的收入分配格局,都与发展模式的转向有关。而这种发展模式背后更根本的制约因素就是“基本制度”和“经济体制”的改变。
就经济增长而言,出口导向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方式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已经走到了尽头。这种经济发展方式对外使我国经济变成了“中美国”模式,它所导致的利益损失和严峻问题,自不待言,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不仅资源环境不足以支撑这种模式,而且使我国经济深深地陷入了一种想摆脱而又无法摆脱的怪圈之中。原来我们用“两缺口”理论解释引进“外资”,主张“市场换技术”,认为可以引进国外的先进“制度”,这种以“有为”的方式干预的经济发展模式,这种城镇化道路,在实行之后就自我加强,最后成为一种主导性的模式,在消灭了传统的乡镇企业模式之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就只有靠进一步引进外资,进一步发展来料加工、大进大出的出口贸易。
国际金融危机之后支撑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是政府投资,而外向型的产能过剩使我们的出口面临进口国(特别是美国)的拿捏。股市、楼市的涨跌与政府的政策密切相关,所以我们对内不敢打压楼市,对外不敢得罪美国,国家的经济政策的制定不仅受制于房地产利益集团,而且受制于代表外资的国外利益集团。
辩证法强调“矛盾”和“自否定”,一种经济发展方式的“扬弃”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主动的因素,人们认识到经济发展的规律,看到了“势”,主动地、积极地去扬弃它,“顺自然”而为,以至于“无为”;二是,不去认识自然规律,或者认识到规律但郁于利益关系和个人的得益,不去扬弃它,反而加剧它,最终以全面的混乱或“革命”而结束。
这要求我们去把握我国经济发展的“势”,去认识经济发展的规律,实事求是。如果说“深圳模式”是对“苏南”模式的否定,那么今天对“深圳模式”的扬弃,路在何方、势在何处呢?
二、“重庆模式”之是是非非
我对重庆模式的理解是:
在基本制度和经济体制既定的情况下,该模式主要体现了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是在上层建筑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唱红打黑”;二是对新的经济发展方式的探索。前者确定我国的社会主义道路,后者是对深圳模式为代表的发展方式的逐步扬弃。
重庆模式是确立当前我国社会主义道路和方向的新的尝试,它所做的工作和成绩,是否能成为引领我国改革发展以及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一个指向标,我们对此充满期待。
按照前面的理论分析,“重庆模式”是符合社会经济发展之“势”的,我们所以支持它,不仅仅是处于“道义”(重庆模式强调“民生才是硬道理”),而是因为它的科学性,它符合新的生产力发展方向,符合人民的意愿。 “深圳模式”决不是永恒的模式,在一定的条件下,它有它的优势,但是在一定条件下,它就是劣势,从而必将被新事物代替。
目前,重庆模式的宣传力度还很不够,但对其质疑的声音却是持续不断:一种观点认为重庆模式不可持续,也不符合我国的形势,因此对其千般打击、百般刁难;二是指责其为改良主义,搞内斗,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前者是立场有问题,大多为既得利益者和资本利益集团,特别是通过权力获取非法利益者,他们害怕;后者是情绪上的宣泄,对任何改革都不信任,在思维上搞“形而上学”,非此即彼,甚至“打倒一切”。前者立场和价值观有问题,是类似于“文强”一类的人,后者有好心,但不讲科学,容易犯“急噪病”。
马克思主义者对改良和改良主义的看法是:支持争取改良的斗争,但坚决反对改良就是一切的改良主义。这道理是对新的社会形态代替旧的社会形态而言的。对于我国的情况,当然有所不同,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说,为什么会出现上面所说的第二种观点呢,那是因为国企改革中,下岗工人和社会底层弱势群体,他们利益损失、生活困难,受基层官僚的压迫,而我们的理论和舆论宣传和实际做的不符,所以他们要表达,这是他们对自我利益的呼声!这难道不正是“存在决定意识”吗?不买菜、不做饭的人,当然不知道物价上涨4%、5%,对他们老百姓生活带来的损害,可以不调查、不体验,就可以搬西方的经济理论,认为不是通货膨胀,没有多大影响,是好事!这不就是那帮不知“民生”为何物(嘴上挂着“人民”)的经济学家的“存在”和“意识”吗?
前两天,朋友给我看一本《苏共亡党十年祭》,虽然不是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分析,但是对具体问题的刻画还是很有教益的。今天我们的党和国家面临的问题,如果再不采取切实的措施,“后果很严重”,重庆模式的对党群关系和政治路线的新举措,难道不值得发展、借鉴和推广吗?
三、向后回归
新事物代替旧事物,不是消灭旧事物,而是对旧事物“既扬又弃”,那么重庆模式应该“扬”什么,应该“弃”什么呢?这里仅就经济问题谈一些看法。
1.向社会主义回归。要增加社会主义的“元素”,减少资本主义的“元素”;改革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源于我们增加的“资本主义元素”太多,而“社会主义元素”却减得太少。增加的“资本主义元素”本来就是“资本主义性质”的,我们却非要宣传为社会主义性质的,以至于理论脱离于实际。
2.在基本制度和经济体制上向社会主义回归。壮大国有经济、防止国有经济异化;发展乡镇企业,用乡镇企业来实现农业的规模化和机械化;在土地制度上做文章,实现土地国有化,用土地收益实现农民的市民化。
3.在发展模式上向社会主义回归。以内源发展为主代替外向型发展,用国有经济和乡镇企业发展代替外资发展。农民就地转化为市民,就地就业,增加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向传统社会主义模式回归,向乡镇企业发展模式回归,矫正和抑制深圳模式的负面效应。
任何改革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经济、政治、社会等各方面的配合。当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重庆模式能否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个模版和试验田,我们拭目以待。
凡是符合规律的事物,总是要出现和发展壮大的!对社会科学来说,凡是科学的,就是代表社会发展方向的,正因为如此,马克思主义实现了科学性和价值性的统一。
重庆模式是否科学、重庆模式的成败得失,最终仍然需要在实践中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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