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罪”和“仇富”都是假命题
:韩强
内容提要:“仇富心理”和“富人原罪”,是个别著名学者制造出来的两个假命题,是有意识地为官商勾结、违法乱纪的少数人利益辩护的。先用“富人原罪”,不分合法与非法,把发财致富的所有人都描绘成有这样或那样的“原罪”,然后套用上帝“饶恕原罪”,为少数偷税漏税、官商勾结的不法行为进行诡辩,把真正勤劳致富、奉公守法的富人也打入了“原罪”的圈子,压制了勤劳致富的大多数人的发言权,让他们不敢公开声明自己是干净的。
如果人民群众不满意,他们就会说,上帝“饶恕原罪”,为什么不能“饶恕富人原罪”。如果不接受某些著名学者的“饶恕富人原罪”观点,他们就会用“仇富心理”进行批判。
关键词:仇富心理 仇恨腐败 官商勾结 宗教原罪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正文:
最近关于如何缩小贫富差距的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我们看到一些文章中多次提到了“穷人”是否“仇富”的问题,甚至有人在批判所谓的“仇富心理”,其实这是一个假命题,因为这里的“心理”不是一般心理学的问题,而指的社会心理,也就是说,有人认为社会的中的穷人存在着普遍的仇富情绪,所以才用了“仇富心理”这种表述方式。这种表述方式从逻辑上看,是诡辩论,从理论上看,是自相矛盾的。
(一)偷换论题的诡辩论
秋风在《仇富就接近公正了吗?》的文章中说:富人群体,也绝非铁板一块。比如在浙江这个市场机制发育得最健全的地方,很多商人或许已经家产过亿,但他们的财富是依靠自己的企业家精神创造出来的。即使在法治最为健全的国家,他们也依然会成为富人。仿照吴敬琏先生的“好市场经济”与“坏市场经济”概念,可以把他们称为“好富人”。人们本来是应当欢迎好富人的,这样的富人越多越好。
另一类富人,则通过攀附权力而获取财富。他们或者借助权力,维持垄断地位,从而获取垄断利润;或者先用金钱收买权力,再拿权力滥用于正常的商业活动中,借助权力把不公平的交易条款强加给对方,获取不正当的利润。当然,他们也常常跟贪官污吏互为表里。
但是,即使面对坏富人鼓吹仇恨,同样是一种扭曲的反应。归根到底,仇恨本身就是一种反社会的情绪,哪怕是对坏富人,或者一般的坏人。(《中国经营报》2005年10月30日)
这篇文章,是自相矛盾的,既然承认“富人群体,绝非铁板一块”,有“好富人”,有“坏富人”,又说“即使面对坏富人鼓吹仇恨,同样是一种扭曲的反应”。那就等于承认了没有所谓一般意义的“仇富”,因为人们不恨“好富人”的,而且“好富人”人是大多数,只恨少数“坏富人”。也就是说,人们不是恨所有的富人,所以一般意义上的“仇富情绪”不存在,因为“仇富情绪”是一个全称判断,“仇恨坏富人”是一个特称判断,这两个判断是不能互相代替的。
“坏富人”于了什么呢?通过攀附权力而获取财富。他们也常常跟贪官污吏互为表里。“秋风”也承认这一点,既然承认,那么,人们恨的的是什么呢?恨的是违法乱纪的腐败,所以,人们真正恨的不是财富,而是腐败,要的是公开、公平、公正的价值观念。
非常让人难以理解的是:“秋风”说:“即使面对坏富人鼓吹仇恨,同样是一种扭曲的反应。归根到底,仇恨本身就是一种反社会的情绪,”那么,我们请问:“坏富人”通过攀附权力而获取财富。他们也常常跟贪官污吏互为表里。是不是一种“反社会的情绪”?如果一个社会对腐败行为都恨不起来,那是不是一种价值观念的扭曲呢?
(二)批判“仇富心理”的起源
2003年1月22日,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第九届执委会副主席、民营企业家李海仓先生在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东镇遭枪杀,经抢救无效死亡,这是令人悲痛的事件。不料一些媒体又掀起一轮批判“仇富心理”的高潮。一些媒体对整个事件的经过进行详细的报道,杀人凶手冯引亮曾经是当地的富豪和名人,他曾经“有个小老婆,那个女人还生了个男孩。”他非法持有枪支,曾试图强行把土地卖给李海仓,没有达到目的,而起了杀心。
由此可见,杀害李海仓先生的不是一个“穷人”而是一个“富人”,但是在评论中很少提到冯引亮是一个富人,却把矛头指向了穷人“仇富”,批判所谓的“仇富心理”,以至于2003年3月两会期间,某些政协委员提出要保护富人的安全。而个别报刊推波助澜,甚至提出了富人持枪保护安全的观点:
有人说,警察能给富人特殊保护吗?富豪是否可以向国家特殊部门申请枪支?在美国等西方国家,人们可以自由拥有或者申请枪支,富人当然可以通过购枪和雇人武装自己。(《中国富人的安全谁来保障?富人也是弱势群体》《观察与思考》2003年3月5日)谁都知道美国的个人持枪几乎成了社会的公害,校园枪声不断,每年死于枪下的无辜者不比死于交通事故的少多少。别忘了杀害李海仓先生的那个冯引亮就是一个非法持枪者。
我们的公安机关担负着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重任。“在法律和办案程序上,作为警方的保护对象,无论是富豪或者民工都不可能有任何的例外。”浙江省公安厅有关人士这样告诉记者,“当然,从富人更可能会受到不法分子侵害的角度出发,公安部门在内部的工作安排上有所偏重则属于正常的工作侧重点。”(《中国富人的安全谁来保障?富人也是弱势群体》《观察与思考》2003年3月5日)公安部门已经有所侧重了,可是有人似乎还不太满意,一再提出要保护特殊富人的安全,那么我们请问:普通人的安全是不是也要保卫?为了保卫国家和人民的安全,每年都有公安人员牺牲在与歹徙的生死斗争中,难道公安人员的生命不宝贵吗?
就在这报刊的炒作闹得沸沸扬扬时,与李海仓先生同一时期遇害的周祖豹的案件有了进展,周先生是被他原来的生意合伙人雇佣凶手杀害。这件事也与“穷人”无关。这就更让人奇怪,为什么把富豪遇害的事件一古脑地栽到“穷人”身上,大批特批所谓的“仇富心理”?难道富人杀富人也是仇富?
后来发生的两个典型案件,也是在富人之间,请看媒体报道:
袁宝买凶杀人案件:
1997,袁宝31岁,才过而立,已富甲一方。
是年,他所属的公司比特科技(现ST比特)刚刚被运作上市,捐资千万元设立“建昊奖学金”的正面效应也在一步步扩大,不久后,他获得了一家传媒集团颁发的“世界青年创业者大奖”,他以宣布自己掌控30亿元的资产而“笑傲江湖”。
他开始坐着刚买的凯迪拉克,想象自己的商业帝国。
这时候,偏偏有人惹他不高兴。
这个人,是富豪刘汉。
在1995年“3•27国债期货事件”前后,和刘汉“同业竞技”的,正是周正毅、袁宝这些人物。
当年,袁宝和一些朋友吃饭,就曾夸下海口说:“期货业没有不听说袁宝这个名字的。”但袁宝的对手是刘汉。1996年,袁宝在期货市场上彻底遭遇失败,虽然到现在外界尚不知其具体损失额,但据称应在1亿元到2亿元之间。
在期货市场获胜的刘汉面临的却是杀身之劫。
1997年初,刘汉先后两次死里逃生。
2月21日晚上9时,杀手李海洋对着刘汉连开两枪。据汉龙集团的员工私下传论,当时是刘汉的保镖“替他挡了子弹”,刘汉幸免于难。
第二次的暗杀行动,据袁宝的一位堂兄交待,是袁宝出资16万元,由袁宝所属建昊实业集团的员工汪兴实施,向坐在车内的刘汉开枪。但子弹射穿玻璃后却没有击中,刘汉再次从死神手里走脱。(《一无所有到30亿资产的66亿元富豪涉嫌买凶杀人》《21世纪经济报道》2004年3月27日)
吴士民兄弟绑架杀害“千万富翁”姜英武案件:
吴士民原系包头市地税局昆都仑区分局专管员。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吴士民曾停薪留职经商,挣下百万家产后恢复公职,做了一名税务专管员。2004年3月,好赌成性的吴士民,在赌博中输掉了百万家产并欠下赌债。为还赌债,与其堂弟吴士伟密谋绑架勒索,并把绑架目标定在了好赌好色的姜英武身上。姜英武系内蒙古小肥羊包头加盟店经理,家产千万。平时,姜与吴氏兄弟常混在一起。
今年4月5日,经两个月准备,吴氏兄弟以“从东北弄了几个小姐”为诱饵,将正在开车回家的姜英武骗至吴士民父母家,然后在茶水里放上安眠药,把姜迷昏绑架到吴士民的一个
吴士民向姜索要50万元,在钱款到账后,吴士民指使吴士伟用电话线将姜英武勒死灭口,用柴油焚烧后又将尸体抛在110国道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境内。(《百万富翁绑架杀害千万富翁》《北京青年报》2004年11月23日)
这些案件,再次证明了富人杀富人已经威胁到这个群体的自身安全。事实胜于雄辩,导致这些案件的原因并不是什么”仇富心理“,而是富人之间的矛盾冲突。其实,近代社会以来,为争夺财产权,为争夺别人的财富,富人杀富人的案件也不少,案件的原因也不是什么”仇富心理“,而是富人之间的矛盾冲突。为什么我们的报刊,一出现富人被杀害的案件,就不顾事实地非要把矛头指向“穷人”呢?
(三)断章取义把“仇富”栽到孔子身上
文革期间孔子和儒家文化被批得体无完肤,似乎中国的一切缺点,都与两千年的孔圣人有关。文革之后,在经过拨乱反正,孔子对中华民族文化的贡献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其实《论语》早就传到欧洲了,据说法国人权宣言人有句话:“已所不欲匆施于人”,就出自《论语》。欧洲近代是很讲人权平等的,所以才会利用“已所不欲匆施于人”这句话。
2003年关于“穷人与富人”的话题中,孔子所说的“不患寡而患不均”又被上升到“仇富心理”受到猛烈批判,一些人引用这句话,说中国传统文化助长了“仇富心理”,妨碍了富人致富。不信您请看,中国企业联合会副会长艾丰说:
“我们中华文化肯定是灿烂的,持续发展的,这是不能反对的,但是应该承认,这里有严重的缺陷。特别是关于财富的文化,关于人才的文化,关于权力的文化这三个方面缺陷更为严重。“不患少患不均”应该是我们中国财富文化的主线,所以恨富人、恨能人就成为我们中国国民不用
这些话可真够上纲上线的。事情真的如此吗?我们先看孔子的思想。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出自《论语》《季氏》,原文是: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意思是说,诸侯国最重要的是社会秩序安定,这是第一位的,不要害怕贫穷,也不要害怕人口少,只要有安定的环境,远方的人就会归服。那么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是不是要搞平均主义?不是!而是要求富人以“道”致富。请看孔子是怎么说的: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里仁》)这就是说,人人都有满足生命情欲的饮食要求,都希望有富贵的物质生活条件,但是要摆脱贫贱取得富贵必须合乎道德,君子把道德看成是第一位的,用道德来控制自己的欲望,如果不合乎道德宁肯放弃富贵而安于贫贱,这就是颜渊身居陋巷,一瓢饮,一箪食,而追求仁义,乐在其中的精神。?
这就是我们所知道的中国传统思想的“为富必仁”。孔子反对“能人”吗?不反对!孔子提倡“举贤才”。孟子比孔子就更进一步了,他认为臣下如果看到国君昏庸无能应该怎能么办呢?如果与国君有血缘关系就取而代之,如果没有血缘关系就离开他。孟子还主张轻关易道,给商人以便利,用“八家共井”的办法让老百姓富起来。他还提出“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滕文公上》)的观点。
所以打棍子扣帽子,硬说“不患少患不均应该是我们中国财富文化的主线,所以恨富人、恨能人就成为我们中国国民不用教育大家都会的思维方式。所以人们怕显能、怕出头、怕露富。”这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歪曲。
中国
网友评论:所谓“穷人仇富”其实质根本就是富人对穷人们的栽赃陷害,其目的就是打压广大非富者对社会公平正义和民主与法治的呼唤和追求,就是为了保证那些少数的先富的“黑猫们”继续享有和世袭其通过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不正义的方式和途径攫取的巨额财富。
现实生活中, 我们耳听目睹的绝少有穷人对富人的攻击,反而绝大多数是富人对穷人的剥削和掠夺,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对此作个统计。穷人大多数是善良的、知足的、勤劳的甚至是懦弱的,而富人当中慈善的、无私的、助人的、高尚的还是太少了。
7月11日,在广东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的分组讨论上,汪洋用“做蛋糕”比喻经济建设,强调广东现在把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但要做大蛋糕,仍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是说分蛋糕不是重点工作,做蛋糕是重点。
新华网网友说:如果把蛋糕大多分给了贪官、裸官和富二代、官二代等等有权有势力有背景的种种人,或被转移到海外,成了美国公民的私产,那么蛋糕做得再大于普天下老百姓又有何益?
首先做蛋糕的不是那些贪官、裸官、富二代和官二代及其海外亲友,而恰恰是中国千千万万勤劳工作的工人(包括农民工)、农民、知识分子等工薪阶层,他们人数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工资待遇或收入相对或高或低,有所差异,但是个体分到的蛋糕数量总是有限的,上一天班、打一天工、种一天地才能有饭吃。
那些贪官、裸官和富二代、官二代等等有权有势力有背景的人总数不多,占极少数,他们之中如郭美美之流根本就不需要上班(打工、种地),只需要上网炫富即可算是工作了。......目前现实情况是:少数人现在已经分到太多的蛋糕,与其个体所付出的劳动极不相称。
如果执政者现在还是掩耳盗铃式的回避“蛋糕分配不公”的问题,只是强调做大蛋糕,那么做蛋糕的主要劳动力---工人、农民工、农民、知识分子们会作何感想、从何谈起其做蛋糕的积极性?
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还没有过时,起码一百年有用。那些按照占有股份的份额分配、按照乌纱帽的大小高低分配、按照先富者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来分配(其中有多少是公共财产和国有资产被侵吞和霸占,有谁能说清楚?有谁可以否认?)等原则分配蛋糕明显得缺少公平、正义,那样分下去蛋糕只会越做越小!
(以上言论,不代表转帖者本人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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