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底的大限来临之前,全国各地的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开始扎堆移交地方。
5月4日,重庆、云南两地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移交地方;5月5日,湖北铁路法、检两院移交地方;5月10日,宁夏境内铁路法、检两院移交地方。
此前,青海、陕西、甘肃、安徽、江苏等地的铁路法院和检察院都已移交地方。北京、山西等地的铁路检察院,先于当地铁路法院交由地方管理。
在传出改革声音多年之后,铁路司法改革终于全面付诸实施,而且有截止日期。据多家媒体报道,铁道部已表态,称对铁路两院的经费保障只维持到今年6月底。
这场改革,也意味着铁路司法这个在中国司法体系中存在了数十年的“封闭王国”,终于被纳入统一的国家司法体系。
然而,这场改革并非没有难度,如薪酬体系的重构就激起不小的议论,一些铁路司法机构划归地方管理后,业务指导的跨行政区域也被认为留下了隐忧。
曾两次参与铁路司法改革调研的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陈光中教授认为:“这场改革的大方向是正确的,我支持现在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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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雪晓清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