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以近乎疯狂的速度“超大城市化”。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规模已经世界领先了,却仍在膨胀、膨胀、膨胀,扩张、扩张、扩张。随之而来的是典型的全球性的“大城市病”: 人满为患、拥挤不堪、房地产价格飞涨、交通阻塞、环境污染、毁灭耕地……
本来城市可夸耀之处是“集中”、“方便”、“效率高”。然而“超大城市”造成的客观效果却是“不集中”、“不方便”、“效率低下”——不错,诸如逛商店下饭馆之类确实“集中”、“方便”、“效率高”。但这类的“集中”、“方便”、“效率高”的背后却是其他更要紧的方面的“不集中”、“不方便”、“效率低下”:普通老百姓只住得起边远地区的地方,每天为上下班疲于奔命,日复一日为重复性的“来来往往”不知浪费多少人力物力时间资源。“家”的作用除了“睡觉”所剩无几,只有“生存”没有“生活”。要办事,得不知分头跑多少个地方;要出门,到处堵车;要找地方,到处建筑如同迷宫……一旦碰上了急事,只能听天由命。比如在现有的距离和交通条件,一旦出现侯耀文那样的突发性心脏病,不论是现送医院还是现请大夫,赶趟吗?
美欧日澳等是“城市化”的老资格了,其农村人口比例远远小于中国,绝大多数人都是“城镇居民”。但其城市,尤其是早已出名的大城市,如纽约、东京、巴黎、伦敦等,哪个一直在无限制地扩张?规模早都基本稳定了。绝大部分人都在中小城镇。换句话说,这些国家是“中小城市化”而不是“超大城市化”。
无论是从“国际接轨”的角度还是从“中国特色”即中国国情的角度看,“超大城市化”都是违背经济规律的蠢事。然而现实却是“明知此事蠢,偏把蠢事行”——为什么?
“主流经济学家”跑出来说:这是市场需要,是价格规律作用的结果,你服也得服,不服也得服。(过去是“听天由命”,现在是“听市场由命”——只要把“天”换成“市场”,一个“崭新”的“市场教”就诞生了。)
从“纯理论”角度看,这似乎很有道理,从表面现象上看,好象是那么回事:那么多人拼命想买房,房地产焉得不热?然而实际情况呢?
房子盖得热火朝天不假。许多人热衷于买房子也不假。但更多的情况是大量的房子盖了起来卖不掉,卖掉的实际没人住。越来越多的人买不起。好些人买不起还要拼命买,而且还要买超过自己实际需要的,砸锅卖铁也要买出个面子来。
这说明了什么?
1.“超大城市化”不符合普通老百姓的利益,却符合房地产商的利益。从社会的整体利益角度看“大城市化”是蠢事,从房地产商的局部私利角度看则完全相反。所以“超大城市化”并非当真犯蠢,而是房地产商的私利需要所致。房地产商能让自己私利的需要左右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方向,这是一般人办得到的吗?
2.大量空房积压,入住率不高,说明表面的“市场需求”是假的,人为制造出来的。能制造出虚假的“市场需求”,说明房地产商的实力之大。
3.不顾实际情况盲目攀比的“买房热”实际是人为制造出来的。社会上宣扬炫耀买房的舆论广告铺天盖地,分析教导对房地产量力而行的冷静告诫被打入冷宫。房地产商能够长期操纵舆论宣传媒体,能够按照自己的需要制造时尚,左右人们的时髦和追求,可见其“软势力”之大。
4.按西方经济规律常识判断,大量的房子盖起来却长期卖不出去是不可思议的:银行一逼债,非破产不可,否则必出现泡沫经济、银行危机。然而在中国,这些“规律”却楞是不起作用:房子卖不掉,房价照样涨,房地产商照样狂,银行贷款收不回来照样还往外贷……这说明中国的房地产商不仅能“绑架”银行,迫使银行顾不得银行信贷常规,任凭房地产商长期赖帐不还,继续源源不断提供新的信贷,而且能够“绑架”政府,使政府不但不追究房地产商垄断市场操纵舆论损天下而肥自己的劣迹,反而还动用老百姓的税收为房地产造成的银行坏帐买单。能利用政府银行之力强行扭曲违抗经济规则,这是一般人办得到的吗?
5.《物权法》说到底其实是专为房地产制订的。别看《物权法》扯来扯去说了那么多,其实真正内容指的就是房地产。平时生活中仨瓜倆枣、锅碗瓢盆之类的“物权”能有多大争议?犯得上为之兴师动众制定个《物权法》吗?能让整个国家法制系统专门立法为己所用,中国的房地产商的面子够大的吧?
看来,房地产商的这个“商”字有点名不副实:有如此神通却仅仅称之为“商”,岂不是太委屈了?
不叫“房地产商”叫什么?能左右市场,左右舆论,左右银行,左右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方向,左右国家法律体系,左右国家政府施政内容的,不可能是个别人个别机构,也不可能是个别集团个别阶层,只能是一个阶级——房地产阶级。
当然,把直接从事房地产的人一概简单划为“房地产阶级”也有点冤枉。在房地产中简单打工的不该算,而房地产行业之外策划指挥、配合协作、合伙分肥的却不能不算。
“房地产阶级” 既不管设计也不管施工,一没有技术力量二没有施工力量,没有高科技,连普通的施工能力也没有。他们根本不参与财富创造的过程,根本不创造任何财富,却能攫取惊人的暴利,跟制造商品创造价值的普通行业的赢利水平根本不是一个数量级,比开“血汗工厂”压榨盘剥发财更快更省事。奥妙何在?简单得很:权力,而且只能是地方权力。“权力换暴利”、“暴力换暴利”。 在中国,没有权力,没有权力加暴力的支持包庇,没有以权力为基础的“利益关系”,休想玩得转房地产。中国的房地产商上通“白道”,下通“黑道”,全靠“关系”周旋,全靠“利益”驱动。所谓“房地产商”其实是地方政权与房地产投机商结合而成的怪胎,代表着地方官僚利益集团的利益。他们发财的诀窍与核心内容只有一条:权力商品化。他们的全部活动内容说穿了就是利用权力“空手套白狼”,把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权力通过房地产这个“权力——经济利益转换器”转换成暴利。真正的具体的实际的房地产业务全甩给了包工队和设计院去干,自己不劳而获,坐享其成。这样的“产业结构”举世无双:世界上还有哪个国家是不通过房地产商就不能买房子也不能盖房子的?
房地产业是当代中国最黑的行业。房地产商和与之狼狈为奸的贪官污吏是当代中国社会最大的恶霸吸血鬼寄生虫。房地产阶级不创造任何财富,却暴利惊人。房地产几乎集当代中国社会一切丑恶之大成:贪污腐败、以权谋私、钱权交易、暴力事件、拖欠工资、毁灭农田、破坏环境、剥夺农民生计,制造社会难民、加剧贫富对立、黑社会势力、无法无天、专横跋扈、巧取豪夺、制造社会不安定因素……中国城镇的小民百姓不一定每人每天都在吃“医疗产业化”的苦头,不一定每人每天都在吃“教育产业化”的苦头,但必定每人每天都在吃房地产的苦头。可以说,今日中国不论何时何地,有房地产必有腐败,有腐败必有房地产;有房地产必有社会矛盾激化,有社会矛盾激化必有房地产;有房地产必有黑社会,有黑社会必有房地产。什么“橄榄型社会”,什么“双菱型结构”,全是“主流精英”糊弄人的胡说八道。强制征地、强制拆迁坑了“弱势群体”,房地产价格飞涨、制造“房奴”坑了“中产阶级”——吃完了“蓝领”吃“白领”,榨干了“弱势”榨“中产”。除了极少数暴富之辈,谁也休想逃过房地产阶级的这一刀:“任是深山更深处,也应无计避剥削”。房地产是当代中国的“邪恶中心”,对当代中国社会矛盾“贡献”最大,是中国社会不安定因素最主要的发源地之一。房地产阶级就是这样把老百姓逼到了地方政权的对立面,破坏了政府与老百姓的关系。
中央政府三令五申要求稳定房地产,制止房价狂涨,保护耕地。然而事与愿违,越限房价涨得越凶,最近简直如脱缰野马,一发而不可收拾。这证明地方当局为了自己的私利已不把中央政府放在眼里。也就是说,通过房价对抗中央,甚至可以说是公然向中央权威挑战,给中央政府点颜色看:看谁说了算。这实际是在“逼宫”:“政令不出中南海”。也就是说,房地产投机瓦解了中央权威,促使地方政权对抗中央。这是一个极端严重的信号。第一,它表明中央与地方的经济利益矛盾已经不可调和,地方政府的利益高于全局利益。第二,它表明中央政府实际已经丧失了掌控地方当局的经济手段。尽管目前中央政府政治上、军事上仍然拥有无可置疑的权力,但在经济上则已经丧失了统治、支配地方的能力。这决不是小问题。经济上的分裂迟早导致政治上的分裂。成吉思汗的蒙古大帝国四分五裂最根本的原因不是军事上政治上的分裂,而是经济上的分裂。前苏联分崩离析,直接原因是俄罗斯、乌克兰等加盟共和国夺取了中央政府的财权,拒绝上缴。中央政府财政收入恐慌,连工资都发不出,更不用说维持政府军队的开支,顿时人心大乱。纵有雄兵百万,武装到了核牙齿,却束手无策,乏力回天,眼睁睁看着整个国家土崩瓦解,灰飞烟灭。可见地方与中央财政分灶与国土分裂只有一步之差。如掉以轻心处理失误,李登辉鼓吹的“七块论”就当真有变成现实的可能。房地产阶级的房地产投机正是如此,通过制造中央与地方的经济利益的分裂为将来国土分裂创造条件。它一手制造了老百姓和政府的对立,一手制造了地方政权跟中央政府的对立;既破坏了中央与地方的统一,又破坏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统一。“上抗中央,下欺百姓”。这难道不是对中国社会最彻底最有效的分化瓦解?
旧中国老百姓头上有“三座大山”: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如今中国老百姓头上其实仍然有三座大山,仍然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只不过今天的“帝国主义”并不直接出马,而是通过形形色色的买办、“精英”,通过“全球化”、“与国际接轨”、“市场换技术”等间接压榨中国人。今天的“官僚资本主义”与过去的官僚资本主义没什么本质不同,只是戴上了一顶“先进生产力”、“新社会阶层”的漂亮帽子。今天的“封建地主阶级”就是“房地产阶级”,不折不扣的当代新型恶霸地主阶级:权力、暴力、暴利、腐败、黑社会、野蛮、残酷、专横……这一切与过去的封建地主阶级没什么两样。
毛泽东早就说过:地主阶级“是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阻碍中国社会前进而没有丝毫进步作用的阶级。”过去的封建地主阶级如此,当代的封建地主阶级——房地产阶级亦如此。
子弹头虽小,却能放倒大象——只要命中要害。千里之堤虽大,却能溃于蚁穴——只要听之任之。钢铁大桥虽固,却能自行解体坍塌——只要按照其固有频率制造共振。国家虽大,却能自行瓦解垮台——只要其经济崩溃。任何事物,只要能伤其关键,不管表面多么坚不可摧,毁灭往往并不象表面上看的那么难。
要制造经济崩溃,最有效莫过于制造金融危机。要制造金融危机,最有效莫过于制造证桊和房地产投机。
证桊投机涉及人数有限:股票证桊不是非买不可,惹不起躲得起。而房地产投机则不同,“人人有份,人人过关”,谁也休想逃过这一劫。
房地产离不开银行。卖房子的靠银行贷款,买房子的也靠银行贷款。卖房子的垮了银行要赔,买房子的垮了银行也要赔。房地产越热,意味着房地产占整个经济的比重越高,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影响越大,房地产占有的银行资金越多,银行相应的风险也越大。一旦出事,给银行造成的损失也越大,导致金融危机的后果越严重。
如果把全国的石油储备都放到一起,把全国的弹药都储存在一起,一旦失火爆炸,后果可想而知。石油如此,弹药如此,金融亦如此。不管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凡是含有“高能”的东西,无不具有两重性:有利与有害。控制使用得当便可造福,一旦失控便能致祸,所以必须严加控制,分散储存,决不能“把全部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石油储存不能过于集中,弹药储存不能过于集中,金融“储存”同样不能过于集中。这是常识。
房地产投机恰恰反常识而行之。房地产投机犹如美丽的无底洞,足以把整个社会、整个国家的财富全引出来,汇集一处,便于强势者一口吃掉,聚而歼之。
房地产投机热提高了其他行业的成本:房地产价格狂涨既导致导致生活用房价格上涨又导致工商业用房价格上涨,既导致生活成本上涨又导致工商业成本上涨,既损害了普通老百姓又损害了其他工商业。更主要的是房地产投机热扭曲了市场需求,令人认为发展高科技不如发展房地产更赢利,争先恐后把资金资源从其他行业抽走发展房地产——抽别人的血肥自己,不折不扣的损人利己。房地产发烧,其他行业就休想有好日子过。
房地产投机挤占了大量资金,房子卖不掉房价还拼命涨,银行还不敢不继续贷款,政府明明知道还不得不容忍这一切。为什么?责任太大,风险太大,谁也吃不准如果采取断然措施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万一导致房地产业崩盘,引发银行倒闭、金融危机、经济危机等连锁反应,那后果谁也担当不起,所以不敢下狠手。结果:抑制房价,小打小闹的不起作用,伤筋动骨的不敢冒险,只能眼睁睁看着房地产阶级疯狂哄抬房价。房地产正是吃准了这一点,才敢肆无忌惮,公然耀武扬威。换句话说,整个中国经济都被房地产阶级挟持了,成了他们手中的“人质”。
那么怎么办呢?“主流经济学家”的“锦囊妙计”:把这个烂摊子甩给外资,或曰在“把这个烂摊子甩给外资”的名义下开门缉盗,引狼入室,把中国的经济金融命脉拱手相让给国际垄断财团。为什么?一种可能是本来就是靠人家“基金会”喂着的,“身在曹营心在汉”,里应外合做贡献。另一种可能是推卸责任:明知问题由来已久,日积月累,危机四伏,但整天盘算的不是如何彻底解决,而是如何得过且过,自己在台上时别爆发就行。把外资扯近来,能挡一时是一时。即便挡不住,也至少可以多一个推卸责任的对象——“主流经济学家”干别的不行,浑水摸鱼上推下赖的小算盘可是精得要命。他们拼命做的不是根治,而是延缓,“饮鸩止渴”,“寅吃卯粮”。但矛盾只是被掩盖了,并没有真正解决。“蓄之既久,其发必速”。一旦爆发,势必天崩地裂。当年东南亚金融风暴表面上始于金融投机,实际始于房地产泡沫。正因为房地产投机必然导致巨额银行资金的凝聚,所以房地产投机是制造引发金融危机的最佳途径。
房地产投机的成果只有少数富人才能享受得着:盖了那么多漂亮房子,买得起用得成的人有多少?都是谁?而房地产投机的代价及造成的问题——毁田盖房、强制拆迁、腐化堕落、环境污染、交通阻塞、房地产价格飞涨导致生活成本、工商业成本飙升、损害其他行业、制造贫富两极分化、制造地方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对立,制造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对立,激化社会矛盾、分化瓦解中国社会……则全部要由全体普通老百姓来承担。换句话说,房地产投机是不折不扣的“劫贫济富”:代价广大百姓承受,好处少数富人独吞。
结论:中国的房地产阶级在用房地产绑架中国经济,用房地产分裂中国社会,用房地产瓦解中国政府,用房地产制造政府与人民的对抗,用房地产制造中央与地方的对抗,用房地产制造金融危机,用房地产制造经济崩溃,用房地产搞垮中国。它是一个只掠夺财富不创造财富、对中国社会只有破坏作用没有建设作用的极其腐朽、极其野蛮、极其反动的当代封建恶霸地主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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