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中央网信办主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鲁炜在京会见IBM全球董事长兼席执行官罗睿兰一行。
在中国《反恐法》二读结束,三读未开始的微妙时刻,IBM、惠普、思科、戴尔等IT巨头来华集体拜会中国的网络大管家鲁炜。
中国网信网昨天下午发布两条消息:
3月24日,中央网信办主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鲁炜在京会见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会长傅强恩及该会会员惠普、百事、华特迪士尼、戴尔、美国国际集团、思科、福特等公司代表。
中国网信网没有披露会谈的具体内容,不过这些美国巨头都参加了由中国国务院主办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而IBM董事长弗吉尼亚•罗曼提(Virginia Rometty)还在论坛上表示,IBM将与中国企业分享技术,帮助中国发展IT产业,而非狭隘地将其作为产品销售地和生产基地。
罗曼提表示,中国人口达13亿,想要发展自己的IT产业合情合理,这在其他公司看来不是什么好事,但IBM却认为这是一个契机。
路透社称,罗曼提在外国科技企业高管中做出了迄今为止最明确的表态:如果企业想在中国不断增长的政策压力中活下来,就必须寻找到自己新的定位。
为了发展国内科技市场,中国近年来不断支持鼓励本土企业,加上前美国中情局承包商爱德华•斯诺登爆出美国网络监控丑闻,中国政府开始加强金融等行业的信息系统安全,IBM、思科等美国厂商遭到冷落,国产厂商开始获得重视。
这种情况下,外国科技公司纷纷选择与中国本土经营者合作以更好地适应当前政策。
自2013年第三季度美国网络监控丑闻曝出,IBM在中国的销量一落千丈并持续处于较低水平。2014年第四季度,IBM公司收益较2013年下降了1个百分点。为此,IBM公司已经与中国销售商开展了一系列的合作,其中包括其竞争对手浪潮集团和悠游软件开发公司等等。合作后,中国科技公司可以生产包括半导体芯片、基于IBM系统结构的服务器和运行软件等一系列产品。
IBM的“低头”是否和中国立法机关正在审议的反恐法相关?3月21日,在中国(深圳)IT领袖峰会上,IBM高级副总裁兼中国开发中心总经理王阳否认这一说法,称“不是为了应对中国政府政策”,而是为了市场和共赢。
应对网络威胁是中国正在制定中的《反恐法》的重要内容,该法草案在去年10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今年2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根据今年的立法计划,适时进行审议。
《反恐法》通过后将要求科技公司交出加密密钥——即用来保护数据的通行码,并在他们的系统上安装安全“后门”,以便中国政府展开监控。
虽然中国本土及外国科技企业都受反恐法规范,但美国官员及西方科技企业游说团体认为,反恐法与新银行法结合以及一连串的反垄断调查,使外国企业受到不公平的监管压力,为此中美政府间已进行多轮较量。但是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西方IT巨头为了保住中国市场,愿意妥协。(据观察者网)
延伸阅读1:美国声称:中国起草反恐法应咨询美政府和企业界
发布时间:2015-03-05
不愧是“世界警察”。先是美国四名内阁级高官致函抗议中国金融信息安全新规,然后是奥巴马“亲自出马”抗议《反恐法》草案保障国内信息数据安全的规定,昨天,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哈夫再度挥舞大棒,竟称“中国起草反恐法律时应该咨询美国政府和企业界”。
当地时间3月3日,哈夫在美国国务院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美方已经敦促中国政府重新审视其具有限制性的银行法规,并在起草反恐法律时咨询美国政府和企业界。美方将继续致力于和中国政府在网络问题上美中利益一致的领域扩展合作,并在利益不一致的领域坦诚、积极地解决有关问题。”
发言人哈夫还对中国向联合国提交的“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草案表示关切。今年1月9日,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常驻联合国代表联名致函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请其将由上述国家共同提交的“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更新草案作为第69届联大正式文件散发,呼吁各国在联合国框架内就此展开进一步讨论,尽早就规范各国在信息和网络空间行为的国际准则和规则达成共识。
另据上周报道,美国贸易代表弗罗曼、国务卿约翰克里、商务部长彭妮普里茨克和财政部长雅各布卢四名内阁级官员致函中国官员,抗议中国银行业加强金融信息安全的新规。
去年9月,中国银监会发布文件要求,从2015年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安全可控”信息技术的应用以不低于15%的比例逐年增加,直至2019年达到不低于75%的总体占比。这一维护中国金融信息安全的正当举措遭到欧美企业抗议。奥巴马内阁正是迫于美国科技企业的压力而向中方交涉的。
3月2日,奥巴马炮轰中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据中国人大网公布的草案全文,第十五条拟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电信和互联网的设计、建设和运行中预设技术接口,将密码方案报密码主管部门审查。未预设技术接口,或者未报审密码方案的,相关产品或者技术不得投入使用。已经投入使用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电信业务、互联网服务的,应当将相关设备、境内用户数据留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拒不留存的,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服务。
目前,草案二审稿已经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针对美国总统奥巴马对中国反恐法草案中涉信息安全有关内容表示关切,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昨天在北京回应表示,立法问题属于中国内政,希望美方正确、冷静、客观处理。另外,各国都高度关注信息安全问题并采取措施保障自身信息安全,这无可指摘。
华春莹表示,制定反恐法是中国依法治国的重要步骤,也是中国政府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必然要求,“该法草案中相关内容,是中方根据当前国际反恐形势和国内反恐工作的实际需要,并在借鉴有关国家立法经验和作法基础上提出的。有关立法是中国内政,希望美方正确、冷静、客观看待处理。 ”
关于信息安全问题,华春莹不点名地指出,前不久有媒体曝出,有的国家在他国SIM卡厂商电脑植入间谍软件以实施监控。这只是近期陆续被披露出的案例之一。各国都高度关注信息安全问题,也在采取措施保障自身信息安全,这无可指摘。
华春莹说,“中方一向坚决反对利用信息技术优势或利用提供信息技术产品的便利条件实施网络监控,一贯支持并推动在联合国框架下制订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当前网络空间事端频发,尽早制定指导各方行为的统一规范尤为重要。中国同有关国家早在2011年9月向联大提交了“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草案,今年1月又提交了更新草案,其目的是以维护网络空间和平与稳定为宗旨,在坚持尊重国家主权、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争端等原则的基础上,强化互联网公平治理,建立网络空间信任措施。”
华春莹表示,希望美方建设性参与相关讨论,尽早就此达成国际共识,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秩序。
延伸阅读2:中国《反恐法》暂缓立法三审 外企松口气
发布时间:2015-03-15 来源:联合早报
(北京综合讯)一名美国高层官员说,中国暂缓了《反恐法》的立法进程,对于担心中国政府将借该法要求科技公司交出敏感信息的西方企业是个好征兆。
据路透社、英国广播公司(BBC)报道,《反恐法》通过后将要求科技公司交出加密密钥——即用来保护数据的通行码,并在他们的系统上安装安全“后门”,以便中国当局展开监控。
据报道,由中国全国人大在去年年底公布的《反恐法》草案还要求科技公司把服务器和用户数据留在中国国内,向执法部门提供通讯记录,并审查与恐怖主义相关的互联网内容。
业内人士曾表示,有关要求对任何一家想在中国开展业务的公司来说都是一场灾难。
中美两国近年不时因为网络安全政策问题陷入紧张。美国总统奥巴马本月2日接受路透社采访时曾表示,他已向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直接提出对这项立法的担忧。
据中国中央电视台报道,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爱立在本月9日的记者会上表示:“《反恐法》是根据中国国家反恐斗争的需要,根据国际反恐形势出现的新问题,结合我国反恐工作的实际制定的。关于《反恐法》的审议进程,《反恐法》草案在去年10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今年2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我们的法律一般原则上要通过三审,才能正式颁布实行。根据大会日程安排,《反恐法》草案没有提交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对《反恐法》,我们将根据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适时提交常委会进行审议。”
白宫网络安全协调官迈克达尼尔上周四(12日)出席信息技术与革新基金会的一次研讨会时说,中国基本上是暂缓了《反恐法》的立法。
他说:“我们的确认为这一立法草案不仅对美国商家不利,对全球经济也不利。我们觉得这件事很重要,有必要与他们明确沟通。”
一名要求匿名的业内人士表示,中国当局的做法给了业界“一些喘息的空间”,但还未到完全放松的时候,因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随时可以通过这项立法。也有乐观人士认为,事情已经结束了。因为中国并不想赶走所有的外国企业,下一步可能是从另一层面收紧,但不会对外企造成等量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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