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手握利剑舆论监督唱起主角
为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和正风肃纪工作深入开展,日前,省纪委机关、省委宣传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舆论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我省主流媒体舆论监督主体作用,探索媒体、群众和纪检监察相结合的监督模式,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蔓延势头,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力量和舆论支持。(5月11日,四川在线)
据悉,《实施意见》是我省首次出台的加强舆论监督方面的文件,也是全国目前首个由省级纪委和宣传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舆论监督的指导性文件。它的出台为我省媒体提供了有力武器,标志舆论监督进入条文时代,具有非凡的指导意义,也是四川在正风肃纪工作上又一次创新工作,它的出台旨在推动建立媒体、群众和纪检监察相结合的监督模式,让舆论监督在监督工作中唱主角。
《实施意见》是省纪委机关、省委宣传部在分析当前全国党风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所面临的形式,着眼四川实际情况而制定,目前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等国家重大战略在全国范围内有序推进,此时推出《实施意见》顺应历史发展,填补了舆论监督的缺乏指导性文件的空白。
《实施意见》已明确监督内容,但要让舆论监督真正唱起主角,笔者认为,还需要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是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书记抓,抓书记的工作方式,认真领会《实施意见》的深刻涵义,对舆论监督工作给予支持,不得封锁消息、隐瞒事实,积极配合有关媒体开展工作。二是各媒体现如今已有“尚方宝剑”,就要切实担起媒体人的责任,在舆论监督中不可“缺位”,要起到主体作用,更不能“越位”,做出超越自身权限的报道,要做到实事求是,有依有据。不可违背媒体人的品行,做出不实、或者夸大其词的报道。三是群众参与尤为重要,在舆论监督中群众力量可谓是中坚力量,他们直接面对党员干部,能够实时掌握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能够有效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蔓延势头,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四川在探索新形势下的监督工作取得显著进步。只要党委、媒体和群众能够在舆论监督过程中不缺位、不越位,围绕全省中心工作,找准工作重心,就能实现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文/阿香)
联系人:吴健香 联系地址:汶川县克枯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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