蹲监狱吃“皇粮”看监督何在?
李新奇身为林业站的领导,却十多年不上班;更不可思议的是,现在他还在监狱服刑,但这丝毫没有影响到他从单位领取工资。如此怪事就发生在扶风县,华商报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昨日,记者了解到,其确为服刑人员;县上已责令县林业站全额追回违规发放的工资,县林业站党支部书记、站长均已被停职。(5月12日,华商报)
据悉,2013年11月29日,李新奇驾车欲把从山西运城收购的香烟拉至宝鸡倒卖,在行至杨凌西高速出口时,被杨凌示范区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查获。经查证李新奇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11月,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准运证的情况下,先后50次从山西运城多名卷烟零售商处收购香烟并运回陕西销售,从中牟利。涉案金额达到3181163.5元,构成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身为公职人员的李新奇为何能够避开各级监督部门的监督,大胆从事非法经商活动?更奇的是他被依法判刑至今仍享受公职人员工资。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 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 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有关规定,李新奇应在被依法判有期徒刑后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而我们看到事实却并非如此。他仍然蹲监狱吃“皇粮”,享受着公职人员应有的待遇,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其中究竟藏着什么猫腻,
据报道,杨凌区法院、林业站都给出了自己理由,但是这些是否真正能够让人信服?笔者认为难以服众,这其中明显可以看到监督的缺位,各职责单位未能履职尽责,如:林业站,李新奇从依法判刑服役到现在过去了两年多,单位不知道自己员工被判刑在监狱服役是否有点说不过去,如果真不知道那请问监管在哪里,是否履行职责?法院,在审判一个人时,连这个人的身份都没有弄清楚,任凭嫌疑人空口评说,这样的审理方式是否欠妥?
目前,扶风县相关部门已经着手整改,这让大家着实感到很欣慰,但要真正消除影响,解决问题。还需要扶风县各监督部门切实履职,对全县吃空饷问题进行全面清理,给纳税人一个“明白”,还自身一个“清白”。(文/阿香)
联系人:吴健香 联系地址:汶川县克枯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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