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6月10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网10日消息,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宣布,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条例,来届行政长官选举将于2017年3月26日举行。选举日期10日刊宪。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同日,香港特区政府选举事务处表示,2016年特区立法会换届选举的提名期由7月16日开始,至7月29日结束。
2016年香港特区立法会换届选举于9月4日举行,由地方选区和功能界别各选出35名议员,共选出70名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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