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
(初次听说本案或还不太了解的读者请先参阅一下文章:)
►死者家属答红歌会网问:6旬老母亲“猝死”公安局 背后隐藏重大案情
遇害前一年的刘庆兰照片(家属提供)
【正文】
刘庆兰的尸首何时才能入土为安?
刘庆兰,是重庆忠县新生街道鹿角村六组的村民,2019年8月19日死亡的时候,69岁。刘庆兰死后一年多来,她的尸首一直仍然冷冻在当地殡仪馆里,至今没有入土为安。
事情的起因并不复杂,起源于一起土地流转纠纷,刘庆兰就为这起普通的民间纠纷丧了命。
刘庆兰的家住在长江边上。站在她家院子里向长江江面望去,她的家距江边的目测距离也不过一百多米的样子。浑浊的长江水在阳光照耀下,泛着粼光缓缓东流。顺流而下,大约三四百米开外,是一座跨江大桥,连接着长江两岸。
黄色的房子就是刘庆兰的家。老房子在后面,已经不能住人。这是近几年三姐妹家人自己盖起来的房子,没有请工人
从刘庆兰家出来,迈过一条三米来宽的水泥路,再往下走,就是他们家的承包地,高高低低、坑坑洼洼,这里一小块、那里一长条,完全没有北方大平原上的土地那样开阔、平整、细腻,充其量算是北方农村大田之外的那些边边角角的“十边地”吧。这就是刘庆兰一家赖以生存的土地了。事情就出在这块土地上。
刘庆兰的长女张蓉提供的一宗书面材料展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一)土地转包起风波
2017年4月10日,鹿角村支部书记胡勇和六组组长王朝怀召集六组村民部分村民开会,说要把本组土地185亩流转出去。鹿角村六组共有村民37户,当天到会的只有10多户,且大都是七八十岁的老人(年轻人都在外务工)。会上,王朝怀就以本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与重庆市鹿角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订立了一份《重庆市忠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到会的村民只有杨仁孝、王宗林、刘庆平在合同上签字,其余人员都由王朝怀捉刀代签。
合同约定4月10日当天,鹿角村六组就将土地交付给重庆市鹿角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而该公司给予村民的转包费前三年为每亩300元,第四、第五年为300元,自第六年起为450元。合同订立第二天,王朝怀就到各家各户说要领钱。张蓉以为是领取政府发放的当年柑橘种植补贴(此前,当地政府每年向村民发放柑橘种植补贴,每亩230元),就在王朝怀拿去的一张表格上签了字。后来才知道自家的土地已经被转包出去,也就不得不接受了这个既成事实。后来他们还知道转包他们六组土地的重庆市鹿角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老板刘震,是王朝怀的侄女婿。
失去自家土地的张蓉等人只得到刘震的农业开发公司打工。最初刘震定的工资标准是每人每个工日60元,还管一顿10元钱标准的午饭。后来又改成壮劳力每天60元,加5元钱生活费;70岁以上的劳动力每天50元,没有生活费。
后来,张蓉一家因为无工可打、无地可种,父亲瘫痪在床,又有孩子读书,生活实在困难,就向村组长王朝怀提出,能不能退给他们部分土地,让他们种点蔬菜。王朝怀说,那要经全组村民同意才行。可是,当召开全组大会,大多数村民同意张蓉家的要求的时候,王朝怀又不同意了。
张蓉和她母亲刘庆兰气不过,就在自家门前原来的承包地上种了一点蔬菜。2018年8月30日,张蓉和她母亲刘庆兰正在地里锄草,鹿角农业开发公司的刘震过来阻止。王朝怀也赶来了,还带着另外两个人,见到张蓉母女,开口便骂。王朝怀还向派出所报警。当地派出所出警,认定张蓉家的土地已经转包给了刘震的公司,警告张蓉母女不能再在地里种植作物。
刘震、王朝怀为了阻挠张蓉一家继续种菜,还带了王朝政、唐中汉二人往张蓉母女种的菜里撒草种子,一连撒了三次。刘庆兰随即挖了刘震公司在地里种下的三棵柑橘苗。刘震、王朝怀报警,派出所出警,将刘庆兰带走询问。回家后,胳膊疼痛半个多月。后来,王朝怀干脆带人用铁锹将张蓉母女种的蔬菜拍烂。当张蓉向派出所报警的时候,警察却说被拍烂的蔬菜值不了几个钱,出警还浪费警力,就没有出面处理。
2017年的刘庆兰遗照(家属提供)
(二)刘庆兰命丧公安局
2019年开春,事情再度升级。
3月4日,张蓉在自家原来的承包地里遇到正在带领工人干活的刘震,就向刘索要土地转包合同。刘震不但不给,还对张蓉大打出手。他掐住张蓉的脖子,将张蓉打倒在地,又用膝盖压住张,拳击张的头部。在场干活的工人好不容易才将刘震拉开。张蓉爬起身来,顺手拔了几棵柑橘苗,刘震报警。就在张蓉到医院检查治疗伤情的时候,派出所到张家抓张蓉,要将她拘留。王朝怀更是扬言,准备拿出1000万元把张家全家送去拘留。
4月5日,当刘震再次带领工人去张家原来的地里干活的时候,刘庆兰出面阻拦,要求刘震拿出土地承包合同。刘震拒绝,双方随即发生打斗。派出所出警,将在场的刘庆兰三女儿张涛带去派出所询问,随后以张涛妨碍执行公务为由,将张涛行政拘留10天。
忠县公安局就在长江边上
此后,刘震的公司开始在鹿角村六组的地里修路。刘庆兰母女气不过,将穿过自家土地的一段路基挖断。8月15日,派出所8名民警闯到张家,没有告知理由,即到张家楼上搜寻张蓉,恰好张蓉外出,只有刘庆兰和张蓉的女儿在家。张蓉回家后获知此事,即向忠县公安局信访办反映情况,没有得到回复。8月19日清早,派出所4名民警再到刘庆兰家,不由分说,将张蓉、刘庆兰母女强制带走,早饭都没有让她们吃,鞋子也不让她们换一下。4名民警还将69岁的刘庆兰按到在地,给她戴上手铐塞进警车。在车上,又给刘庆兰戴上脚镣。当天深夜,刘庆兰在忠县公安局突然呼吸心跳停止,23:19分由警察送入忠县人民医院抢救(医院后来给死者家属提供的材料显示,医院接诊时刘庆兰已是“呼吸心跳停止”)。经过反复抢救,“心跳仍未恢复”。8月20日00:19分宣布临床死亡。医院的急诊抢救记录中,死亡诊断结论是“猝死”。
根据忠县人民医院出具的书面答复书,刘庆兰被送至医院时已“心跳停止”
刘庆兰死后,尸体被送入殡仪馆冷冻保存。8月22日,忠县公安局委托重庆法医验伤所对刘庆兰的尸体进行解剖检验,鉴定意见为“刘庆兰符合高血压性心脏病引起循环、呼吸衰竭死亡”。
(三)张家姐妹的投诉之门
刘庆兰命丧公安局,她的三个女儿开始了长达一年多的投诉、信访。她们向忠县、重庆市和北京的最高司法机关、信访部门和监察机关寄出了十几封邮件,都没有得到回复。
2019年10月,刘庆兰的丈夫张清明和三个女儿张蓉、张玲、张涛以忠县公安局为被告,向忠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忠县公安局侵犯刘庆兰人身权利、滥用职权的行为违法。他们在起诉状里写道:“2019年8月19日7时许,忠县公安局新生派出所刘周等四名民警赶到死者家中,强行将刘庆兰摔倒在水泥地板上,给刘庆兰戴上手铐。该过程中导致刘庆兰老人昏厥,然后粗暴的拖拽着将刘庆兰拖上警车,继续采取暴力,待刘庆兰刚醒来时又将其戴上脚镣,以非常粗暴残忍之手段将刘庆兰老人带到忠县公安局,知道当晚11时一直在公安局内接受16小时不停的严训逼供和28小时未进食的残酷折磨。后2019年8月20日凌晨3时许,村委干部告知家属‘你的母亲已经死亡,现在在忠县殡仪馆。’”。法院受理了此案,原定于2019年12月3日开庭审理,后来却没有开,一直拖延至今。法院这道供群众诉讼的门倒是向张家姐妹打开了,何时开庭审理、判决结果如何,却有迟迟没有下文。
刘庆兰老人的尸体仍然冷冻在殡仪馆,她在等待平冤昭雪(照片由家属提供)
在这期间,忠县公安局几次找到张家姐妹试图与她们和解,劝说她们向法院撤诉,开出的赔偿价码也从50万元增加到了90万元。但是,张家姐妹称“自己虽然贫困,但不想拿钱了事”,只是请求政法机关能够依法办事,查明真相,惩处违法犯罪的有关人员,告慰冤死的母亲。“和解”陷入僵局,无法达成协议,所以,刘庆兰的尸首就一直冷冻在殡仪馆里,至今已经一年又一个多月之久了……
刘庆兰的尸体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入土为安?
执笔人/红歌会网法律顾问 马志远,单位系山东法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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