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来,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新增就业和企业数量。”这是2018年人民网发表的观点。我不知道还有没有更早、更权威的观点。
近期关于三中全会是否取消公有制主体论的解读争论已经告一段落。
这个争论核心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否具有优越性。
认为三中全会已经取消公有制为主体而欢庆的人,在论证取消公有制必然性的时候,一定会引用上述人民网2018年的论据。民营经济贡献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也就是说民营经济如果不发展或者萎缩,意味着80%以上的老百姓失去饭碗。多么可怕的事情。
用何种所有制贡献多少城镇就业能够证明公有制还是私有制的优越吗?
奴隶社会都是私有制,可以看成100%的私有制。这个私有制贡献了100%的就业,不是吗?只不过“就业”的仍然是奴隶而已。
封建土地私有制下,贡献了社会100%的就业,不是吗?只不过“就业”的仍然是捆绑在地主土地上的贫苦农民。
资本主义私有制下,也同样贡献了社会100%的就业,不是吗?只不过就业的仍然是被压榨的工人。
如果用一个社会现有的就业贡献率来证明所有制的优越性,那么这个社会正在实行什么所有制,必然就会得出这个所有制贡献100%就业的结论。
这只是一个现实。
毛主席领导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二十年里,公有制同样贡献了100%的就业,不是吗?你们为什么不因此对公有制进行讴歌?
今天的中国,如果实行彻底的私有制,那么必然这个私有制就会贡献100%的就业,因为没有其他的就业场所。
同样,如果实行彻底的公有制,这个公有制也必然会贡献100%的就业,同样因为没有其他就业场所。
“改革开放40年来,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新增就业和企业数量。”
同样的数据我们也可以反过来看。民营企业用了80%的城镇劳动就业,贡献的只是“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这也是一个事实,对不?你还觉得民营企业具有优越性吗?是不是恰恰证明了民营企业效率低下?那么我们还要发展这种低效率、低产出的所有制吗?
所以,用贡献多少就业来证明私有制比公有制优越,完全是一个伪命题。大家不要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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