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笑的重新“规定”,愚蠢的“同时废止”
钟 声
看到《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23条,以及“1995年发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06年发布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同时废止”的消息,着实不得不说:可笑的重新“规定”,愚蠢的“同时废止”!
1995年至今是多长时间?整整15年了!加上2006年所发类似规定,到底起了多大作用?果起作用,或作用明显,根本无须造次。既然如此,即明知所起作用极其有限,甚或只会适得其反,还要脱了裤子放屁费二遍事,重发类似规定,不觉得极其可笑和自欺欺人?
称其“同时废止”愚蠢,是因为“规定”的编造者纯系健忘。前两个有关“规定”出笼时党内外反响多大?不是当即被世人讥讽为“宋江的军师——吴(无)用”?如果说腐败愈演愈烈特别是前“腐”后继的无数事实早已证明了这一点,那么与其强调“同时废止”以突出新“规”,何如只播发新“规”而讳言“同时废止”,以免画蛇添足而令人忆起旧“规”的尴尬!毕竟,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人微言轻,说了也白说,即使重揭旧“规”之疤,主流媒体不予理睬就是了。
编造如此“规定”者其实稍加思考,就可清楚世人所以讥讽其旧“规”和新“规”毫无用处,甚或“红头文件不如开腚纸”的罪恶根源。所谓“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重点指出了“副处级以上官员”,而这“以上”,到底“上”到哪一级官员?能“上”到中央政治局委员特别是中常委级高官吗?不觉得没有毛主席那样“如果我毛泽东要搞腐败就砍我毛泽东的脑袋”的决心和勇气,不论再制定多少“规定”都如同一张废纸,只会增加相关机构、官员和徒耗国民钱粮?
很显然,将犬女或犬子送至美国“河蟹”的高官,犬子、女和老婆皆为千万甚至上亿万富豪的高官,谁也奈何不得!业已升天了的鸡犬绝不会报告是谁“大搞”的内幕!尤其令“旧规”乃至新“规”大失颜面的,是江苏徐州的常务副市长腐败案,远近闻名的实名举报人王培荣即使揭露其冰上一角的数百万家私,也没有见其报告过一分一毫!他疯狂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严重犯罪,如今不照样身居高位而难于查处吗?
所以,一打纲领不如一个实际行动。绝非说足以遏制或铲除腐败的有关规定不能制定和印发,而是说制定了、下发了就必然要起到应有的重大作用。比如这个语焉不详即讳言作为决定因素的党和国家政府高官如何的新“规”,刚一出笼就漏洞明显,质疑颇多,谁能对其寄予厚望?不嗤之以鼻或许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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