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也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的规律性成果。大家看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十万元”的死刑可能线以来,三十多年中通货膨胀的最高境界其实就是贪官们被处死刑的价额。从10万元到3亿元,试问还有哪个领域的上涨幅度能够与之媲美?这其实就是在为最终废除贪官死刑做着实践上的准备,把人民群众对贪官大恶的深恶痛绝和不共戴天心理进行温水煮青蛙式的调适。如今不过是火候已到,干脆扯下最后一根纤维彻底裸奔而已。老百姓愿意看官员的光屁股你就看,不愿看你就自己闭上眼睛,哪还管什么丑恶不丑恶和羞耻不羞耻呢?要与时俱进嘛。
用贪官免死来防止腐败这个执政党的最大危险,这样的理论和实践创新确实是思想够解放胆子够大步子也够快,要说是最深入的改革和最宏大的开放,恐怕一点儿也不过分。在立法确认和维护了先富者们不管用什么手段积累的不管有没有道德血液的财富之后,终于要让“公平正义”在奸商和贪官中得到最切实的体现,让两种在改革开放发展成果的分配中受益最多的群体都能吃下定心丸。记得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就曾经有“规范灰色收入”的提法,后来终于因民意沸腾而被迫改掉,那也不过就是一次试探民意底线的未能成功的夭折尝试。
对贪官适用死刑已经是防止“执政党最大危险”的最后防线,老百姓或许会继续用怒吼来为执政党进行坚守,但在今天也说不一定。作为对贪官们的最后一个震慑手段,虽然数额上已经膨胀到百万分之一的适用概率,但文强之死要说对贪官们没有震撼,那肯定是违背事实和常理的——毕竟生命对于人只有一次啊。从很多贪官在监狱里治好三高顽症、保外就医还能深山创业、监狱之内仍然享受比全国两会代表委员高一倍的生活标准、特别是监狱里还有妓女可供消遣的情形看,现在还会有谁担心贪官或者还有哪位贪官担心到了监狱里会“生活水平下降”呢?活罪不会受,死刑也免除,试问如果有人居然不想当贪官,那岂非天下第一大傻瓜!
在活罪不会受、死刑极少用的情况下居然还要争取把死刑给免除,其实正好说明死刑对于贪官究竟有没有震慑力。既然已经不具有震慑力,又何必去废除掉?让死刑成为摆设不正好在反腐大旗上留下些许纤维以维护形象么?但终究是不放心,还是把那看不顺眼的死刑恶梦彻底解除为好。在已经不可能享受贪官免死新待遇的情况下,我们说文强以“新中国最后被处死刑的贪官”的里程碑地位而载入史册,堪称贪官免死的最大受益人,难道还会是反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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