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钱云会案,大家别忘了,网上广泛转发的,除钱云会车祸现场的照片外,还有钱云会2010年8月9号,以实名方式在天涯网“百姓声音”论坛发的一个实名举报帖子。据说该贴发布四个多月,无一人顶贴。直到4个月后,2010年12月26日,他被车祸死亡才被关注,一夜之间被几十万网民点击转载。
但新闻发布显示,钱云会,男,53岁,仅仅小学文化!!那帖子真的确有其事吗?!真的是他发的吗?!看那帖文,没有一定的文字能力,能写得出来吗?---如果那不是他本人所写所发,那又是谁代劳的??那帖子现在又为什么被删??
更重要的,举报帖中的内容属实吗?!与钱云会之死有关联吗?!这些问题如果故意回避,那岂不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附:钱云会 2010-8-9 日19:18:10发于天涯“百姓声音”的帖子
(引自 赵丽华:吁请中央成立调查组介入钱云会案)
2004年4月3日 ,浙能乐清(南岳)电厂企业法人施建杰伙同乐清市国土局长陈献峰及乐清市政府征地办主任屠俊勇(现国土局长),先召唤寨桥村双委干部部吴康银、钱传勇等10人到乐清市蒲岐镇人民政府开会,然后将人带到预先等候的公安警车里,押送至雁荡宾馆禁闭6天,让他们签下没有文号的空头征地文件(此属废纸,只要再拿回局里在头上加一行文号就可以成为正式文件)。
村民发现被愚弄后,到乐清市政府问话,遭至乐清市政府调遣防暴警察围殴村民。 2004年4月28日 ,共打伤130多寨桥村民同时,一天共刑事拘留了寨桥村民72人。“4.28”流血事件黑白颠倒监突察报告,于浙发改稽察(2004)478号,签发人吴华海。(2005)乐监刑初字第001号轻罚(2004)温刑终字第846号包括我等4人,每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寨桥村联系法律精英,查悉到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浙能乐清(南岳)电厂,“一书方案”报批国家的一系列政府文件档案:
国土资函(2005)821号,共计批准规划建设用地110.7282公顷。拆迁安置用地交由当地(乐清市)人民政府按规划和设计合理安排使用,迄今蜕变为乐清湾开发区(圈地块)地产专卖搭车电厂的项目。所以动态资本金中国人民银行贷息款建造的南岳电厂(报批名称为浙能乐清电厂)。批件国家发改能源(2005)602号:国电、浙电、温电、正泰、华峰分别按23%、51%、16%、5%、5%组股投资。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告国土资函(2005)821号文件“精神”二字,圈得地块搭车项目,其经济性质该为资本金投资呢?还是地产专卖分成。于此该是国家政府工作的原则问题。
又因作假国家政府文件,免费骗征强用了寨桥村146公顷的农用地。寨桥村民从农,本已无力生存;可是乐清市黄政强、潘孝政政府仍调集公安民警镇压村民反抗,残酷殴打失地的寨桥村村民,因此寨桥村老人协会建议关注审核,从下证据:
1、 蒲岐乡寨桥村山林土地权证字第33-14号
2、 乐政发(1992)10号和1998年12月立的“友谊圹”碑文
3、 空头文号的 2004年4月8日 综合,寨桥村山林土地出让《六项》
4、 浙江省政府征地办制作的十字中线定位寨桥村山林土地建造电厂主体工程地图一张
5、 电厂高压电线侵占了寨桥村大片农耕地,请实地踏勘
6、 2005年5月17日 假的村长钱云会为首的村民代表会自愿土地出让手续,即蒲岐镇委书记许创海手迹,报废的吴康银届村民委公章签印
7、 建设项目为“调包”拆迁补偿的政府逐级,制假的领导签批手续
8、 发改能源(2005)602号和国土资函(2005)821号原始档件;总之,浙能乐清电厂“一书方案”全套
9、 乐清市人民政府《通告》、《公告》
如此强取豪夺一手遮天的行为谓是官还是贼。试问一个以农耕为生的村子,会自愿将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出手转让不拿分豪?
为了寨桥村的土地解决问题我钱云会(村长)和众村民为了讨个说法一直为此事奔波六年载却一直未被妥善处理,迫于无奈之下只能上网公开事实,让更多的人了解此事,也希望人民的权益能得到真正的维护。
代表人:钱云会
此文章发布内容若有任何污蔑之嫌,由我钱云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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