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怎样执行《教师法》
最近在宿舍大门内的墙上看到学校贴的,2001年前部分退休教职工按义务教育绩效计算工资公示通知。关于退休教职工增资之事,2009年就听说了,大家还打电话互相询问,大家说,朱镕基总理在任时,实现了他的承诺,知识分子的工资翻一番。他卸任后,知识分子的工资增加不多,特别是退休人员,多年没动,我2002年退休至今,一分钱没增,物价年年上涨,生活当是下降了,再不增资,讲不过去了。
2009年的增资,教育界只增加了小学和初中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教育局的领导和教研员也先走一步,全拿到了。高中与大学老师没有份。听说理由是,分步走,先提义务教育这一块。有初中高中部的完中,退休行政领导据说也全部增资了,教职工,听说各学校不一样,有的高中老师增资了,有的没增。意见不少。
2010年春节后,我到教育局问主管中学教育的副局长,他说,已有文件了,今年提你们(即高中)这一部分。教师节,学校召集我们,发了一份表给大家,要大家填写你是否自愿拿初中教职工的退休工资。有的人为了能得到增资,填写自己教初中。我心想,我们任教,学校有档案可查,为何要我们讲假话。讲假话才能给钱,是党的实事求是的作风吗?结果,学校办公室的人辛辛苦苦把表做好,交上去,春节前退回来,财政局说,没有钱。我多次写信给教育部,如牛入海,无回音。
我在北京,打电话问教育部的有关部门,得到的回答是,你们(指高中老师)由地方财政管,你问当地教育局。我说,关于我们退休老师的增资,教育部应该有文件,没有文件,下面根据什么办事。我又问,我们退休老师的工资,由教育部哪个部门管。回答说,具体由人事司管。我说,教育部有三个办公地点:海淀区,建国门,东直门,人事司在哪。电话回答:“不方便告诉你。”我真是哭笑不得。你们就这么害怕一个老师到你教育部去反映情况,是为人民服务吗。
《教师法》第25条规: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家公务员2009年就增资了,小学初中,完中的高中老师也增资了,为何唯独重点高中的退休老师不增资,这部分老师都是中小学老师中最优秀的老师。不增资总的讲个理由吧。可什么理由都不讲。你们就是这样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呀,这样执行《教师法》的呀?国务院有具体规定吗?我们有知情权,为何不告诉我们?国务院如果没有具体文件,下面是根据什么这样做的?
我们有的领导天天在讲,要重视教育,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要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再苦也不能苦教育。加大对教育的投入,难道不该增加我们这部分优秀高中教师的工资吗?官方媒体报道经济连续10年高速增长,国家财政收入翻了几翻。胡锦涛总书记说,国家的财政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难道我们这些独立中的高中的老师不是人民吗?
前几年,媒体透露,公务员,我认为主要是少数领导干部,吃喝,公车,国内外旅游“三公”消费,上万亿元人民币。中央电视台,国家报纸报道,我们买了近两万亿美国的各种债务而自豪,后来,我在非主流网站,读到一些经济学家的文章,才知道我们买的美国两房的几千亿美元的债卷,因两房退市,全打了水漂,没了。我们买的1.2万亿美元的美国国债,也大量缩水,损失了几十万亿元人民币,美国将来是否能还给我们,能还多少,谁也讲不清。非主流网站的学者,网民说这些极少数购买大量美国债务救美国而不救助中国老百姓的人是美国的走狗。说得太对了。
我这才才知道,我们国家确有极少数人崇拜美国,一切都认为美国好,大肆吹捧美国,要使中国美国化。无怪乎,美国次贷危机,他们购买大量美国债务救美国,使人民创造的亿万财富不能用于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方面,不用来救助改革开放后随市场经济而来产生的两级分化,身上压着“新三座大山”劳苦大众。
今天,连我们这些不多的独立高中退休老人的增资都要改掉了。我们的工资多吗?我2002年退休,2500元工资,至今一分没增。11月到宜州市参加学生聚会,学生听我说我的工资是2500元,不相信,说我说假话。一个学生说:“文老师,你不讲真话。我这个农村小学老师,前年退休,工资有3000多。你们为国家出来那么多的力,我们还是你们培养教育出来的,你的工资,太不合理了。”
前不久,温家宝总理讲了,今年的10万亿元财政收入,全部用于民生。我想,我们这些退休10年从未增资的优秀教师,《教师法》的法律,该落实到我们身上了,胡锦涛总书记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该包括我们这些优秀教师了,国务院的教师绩效阳光工资理应照到我们身上。(2010年12月28日22:50初稿,29日08:06修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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