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信访办口水战纪实——效率腐败的典型案例
本人于上月就野药广播节目泛滥一事向多部门投诉,有的表示处理中,有的表示转有关部门参考,令人稍感欣慰。而某信访办则唯独摆出一副冷冰冰的面孔,推诿搪塞、避重就轻、言辞轻慢。实际上,信访办本身只是一个传达百姓投诉举报的中介,机构本身并不能直接解决问题,这个我们都应理解。但是作为信访部门,化解矛盾至少与解决问题同样重要。解决不了问题,还冷言冷语地火上浇油,有意斗气儿,简直是对“市长信箱”这一名号的极大侮辱。贪污腐败固然可怕,效率腐败更令人厌恶。以下乃本人与该信访办口水战的往来全录,请公众一观。
第一回合
【时间】2011年11月29日
【题目】“野药”广播节目泛滥,没人能管
【内容】参见http://hi.baidu.com/beeyou/blog/item/aa951687229536167af480d6.html
【回复】您的邮件所反映的事项不属于北京市管辖。
第二回合
【时间】2011年12月9日
【题目】你的回答真让人寒心
【内容】对于我的第一封信,你们的回复居然是:“您的邮件所反映的事项不属于北京市管辖。”真想放开了把最难听的脏话都骂给你们!北京交通台不归北京管吗?我爸买的野药都是在北京买到的,不归北京管吗?香菇牌香菇菌丝体液(卫食健字(2001)第0121号,北京市营养源研究所,北京科华亿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在北京注册的吗?那个奇经堂不是在北京注册的吗???
要是你亲爸天天像中了邪似的买这些野药,你还能是这个态度吗?要是真的吃死了人,你还敢说不归你管吗?要是有成群结队的患者到市政府门口示威,你还能这么轻描淡写地说吗?
你们没有能力、没有兴趣管这些,这个我也能理解。但说不归你管,这个就是在耍流氓了。我在机关工作过,其实很理解政府工作的难处。不管有没有用,至少在言语上显得重视一些也好啊!
唉!负责信访的这位同志,你非常伤人!老百姓会说:政府靠不住啊!
在做那些虚头八脑的事儿的时候,希望你们也能抽点时间做点正事儿,做点为人民服务的事儿!
【回复】您的邮件所反映的事项不属于北京市管辖。
第三回合
【时间】2011年12月16日
【题目】你能告诉我去哪投诉你吗
【内容】对于我反应野药广播节目泛滥的邮件,贵办回答“您的邮件所反映的事项不属于北京市管辖”。我又发邮件告诉贵办,邮件中有当事人在北京的,你却仍然淡定地回答“您的邮件所反映的事项不属于北京市管辖”。对于你们这种高度不负责任的态度,我想投诉,请告诉我去哪能投诉你们。不知道这件事是否归北京市管辖。我怀疑贵办是否在使用机器人值守。如果是,请让有人味的人来负责回答问题。
【回复】您的邮件表达诉求不清楚。
第四回合
【时间】2011年12月19日
【题目】关于对北京市政府信访办草率处理本人有关某事网上投诉的投诉
【内容】贵办堪称史上最幽默的政府机构。我问去哪投诉贵办,您回答“您的邮件表达诉求不清楚。”哈哈哈哈!有鉴于此,我再努力“清晰”地表达一下我的诉求:
关于对北京市政府信访办草率处理本人有关某事网上投诉的投诉
投诉对象:北京市信访办(首都之窗“市长信箱”)
投诉对象所在地:北京市
投诉事由:本人于2011年11月29日在“首都之窗-市长信箱”(网址http://szxx.beijing.gov.cn/webmayorbox/)(以下简称“信箱”)写了一封投诉信,题目为《“野药”广播节目泛滥,没人能管》。文中涉及北京营养源研究所、北京科华亿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品、北京奇经堂、北京交通台等单位。同日,信箱给予了回复,回复内容为:“您的邮件所反映的事项不属于北京市管辖。”回复部门为北京市信访办。本人对这种极不负责任的态度很气愤,于是又写了一封投诉信,题目为《你的回答真让人寒心》,其中指出了前述投诉单位均在北京市注册的事实,投诉时间为2011年12月9日。信箱于2011年12月12日进行了回复,回复内容依然为“您的邮件所反映的事项不属于北京市管辖。”回复部门为北京市信访办。本人更加气愤,遂于12月16日写出了第三封投诉信,题目是《你能告诉我去哪投诉你吗》,要求该办告知我进行进一步投诉的机关。信箱于12月16日进行了回复,回复内容是“您的邮件表达诉求不清楚”,回复部门依然是北京市信访办。
本人认为,我所举报的野药广播广告的问题不是某一具体案件,而是一类问题,是无法按照某一具体产品、具体单位来进行投诉的。同时,这一问题所涉及的部门多、法律多、程序多、地域多,无法向某一特定地区的特定机构,依据某一特定法律或程序进行投诉。事实上,我父亲每天都在收听这类野药广播,对此深信不疑,无法劝阻,只有期待政府有关机关进行有力的综合打击。但是,北京市信息办在本人已经明示投诉内容中所涉单位有部分是在北京市注册的情况下,依然回复我所投诉的内容不归北京市管辖,这种严重不负责任的态度是非常令人气愤的,是有辱“市长信箱”这一名号的。
投诉请求:
1、承认错误,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告知本人处理结果。
2、认真处理本人的前几次投诉,尤其对投诉信中所涉及的、应属北京市管辖的单位尽快进行查处,至少首先要给予一个负责任的答复。
【回复】您所发来编号2011045996反映广播节目播出药品广告的信件,因为虽有提及北京交通广播但无具体节目且信中写道“喜欢播“野药”节目的大多是北京周边各地的广播电台,比如河北、天津、保定、承德、廊坊、唐山、塘沽、霸州、蓟县、容城等等,多数是交通台(很多就叫交通长书频道),也有文艺频道、经济频道等,有的连新闻综合这类比较正经的频道也播卖“野药”的节目。”所反映问题的涉及多省市,已将超出北京市辖属范围。
编号2011047525信件中提出“我爸买的野药都是在北京买到的,不归北京管吗?” 由于您没有留下联系电话,无法进一步核实商品购买情况,发生地是否为北京市,无法办理。
第五回合
【时间】2011年12月22日
【题目】谢谢!再见!
【内容】尊敬的信访办各位接待人员:
首先请原谅我前几封信的冒犯。我曾在执法机关工作五年,深知在当前的监管体制和信访体制下,我所反映的问题是根本无法解决的。我所气愤的,是贵办那种无关痛痒的官僚态度。相比而言,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对待这同一封投诉信,他们的回复是:“你好!你的意见(建议)我们已经转送有关部门参考。希望你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显然,这样的答复就比你们那几句机器般的冷冰冰的答复要积极得多。我知道,国家投诉办也无法解决这一问题,但是他们表示会将有关问题转到有关部门进行参考。不论他们是否真的这样做了,也显然要比简单说一句“不归我们管”或者“你没说清楚”高明得多。我在信中反复强调,我所反映的野药广播现象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不是某一个地区的某一个机关,能够依据某一个法律或某一个程序解决的,这甚至不是执法环节的问题,而是立法环节的事情,而且需要综合治理。我也知道,不论投诉举报,还是办理人大政协的提案,大都是要转到某一具体机关去处理。找不到这样的机关,你们也难办。这个我理解。
因为我的这封信是同时投到多个政府部门和博客、论坛上的,同时也因为仅仅处理某一具体单位或某一具体产品根本于事无补,因此信写的不太具体,针对性也不强,这是我的问题。但是,信中也不乏地址电话明确的单位,如奇经堂,只要随便打个电话,接线员都会告诉你这是一家医院,其实奇经堂只是个经销保健品的公司,在工商局的网上很容易查到。这个你们视而不见,反而专挑几条能够证明你们无法处理的词句,这就说不过去了。不过,推诿扯皮、避重就轻,这是机关的通病。我没有贬义,因为我很理解,知道你们也辛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们不是执法机关,实际上解决不了老百姓的问题。但是,你们也不要把信访办视为一个传达室,仅仅在投诉者和有关执法机关之间传递信件而已。对于信访部门来说,化解矛盾比解决问题更重要。希望贵办对于投诉者的投诉,能认真倾听、耐心回答、用心安抚,希望不要再使用那些冷冰冰的机器语言,给投诉者火上浇油。
因为你们的最后一封回信毕竟写了那么多字,毕竟也引用了我信中的某些字句,说明你们最终还是较为认真地对待了。仅为此,我感谢你们!
不再烦你们了。
【回复】您的信件没有实际意义。
第六回合
【时间】2011年12月24日
【题目】我彻底服了你们了
【内容】一群没人味儿的可怜的机器!
【回复】您的信件表达不清、没有实质内容、或没有实际意义。
哈哈哈哈!(是我自己在笑)
结局:他们的淡定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我被这群冷冰冰的机器人彻底打败了,决定不再招他们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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