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的是,据某网站民意调查,大多数人并不关心这次的刑事刑诉法修改,反对法律改革的人也很多。为什么?原因很简单,法律似乎是少数人玩的游戏,草民百姓玩不起。很多技术层面的法律细节很多人也不太清楚,比如,秘密拘捕、非法证据等。
我国正式的刑事诉讼法成形于七九年,不同于大多数西方国家的刑诉法,而且,有本质上的区别。如果要修改刑诉法,从以往的改革实践来看,很多事情,只要一沾上“改革”这两个字,就会充满“变数和意外”,法律也不例外。
就刑事诉讼法而言,某些无良律师在重庆“唱红打黑”中公然为黑恶势力保驾护航。律师拿钱办事,情有可原。但是,以法律的名义与黑恶势力“联手”挑衅社会秩序和人类良知,这就是法律的罪恶。最搞笑的是,钱多人傻,速来重庆。这些大律师连自已的当事人也不放过。
黑恶势力,还只不过是这个社会发展中的阴暗势力。今天,人们面对的恐怕是改革深水区的“腐败团伙”,也就是“说不清”的腐败那些事儿。他们最需要的是什么?当然是法律。法律可以为这些腐败团伙名正言顺地“杀开一条血路”。
在某些关键领域的改革,似乎不再是捞钱走人,也与黑恶势力纠缠不清。刑事诉讼法的“改动”,极有可能沦为境内外大小王八“看家护院抢地盘”的凶器。有史可鉴,以当年的上海滩为例,黑帮头子杜月笙就可以自由地挥动利斧“搞定”上海金融产业。
也许人们会问,为什么法律总是跟老百姓过不去呢?借用电影《通道转兵》中的说法就是:以前我们找不到自已的路,现在我们找到了自已的路,可惜的是,“有些人”非得要往邪路上走。
法律变革,如果离开了中国真实的社会现实,就会不经意间关闭人民追求幸福自由的“绿色通道”。当心法律敲诈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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