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合法化”可以休矣
“自愿卖淫合法化”可以休矣
于是乎
新闻年年有,唯有今年爆冷门。当然,据说迟夙生女士是百折不挠的斗士,“自愿卖淫合法化”的提案从2003年几乎年年提出,但此前理所当然地被否定。迟女士在今年的两会上又不屈不挠地提出此提案。
迟女士谈了不少“自愿卖淫合法化”的“好处”,什么满足打工族群的性宣泄啊,降低维稳成本啊,缓解男女比例失衡啊,防止警察的灰色收入啊,解决低收入群体的生计问题啊,等等。她讲的理由振振有词,她说的原因头头是道。
她讲了那么多理由和原因,却忽视了严重后果。
如果“自愿卖淫合法化”,女性将会合法地成为被蹂躏的工具,人权何在?卖淫嫖娼可以招摇过市,廉耻何在?社会主义将会是乌七八糟的大杂烩,精神文明何在?
我不想嘴太损,殃及你的子女,但始作俑者的迟女士,你可否先“合法化”一下。你有此奇思妙想,说不定为规范娼妓事业,将来还会开办个夙生娼妓学院呢。你会说,我是上等人(且是人大代表),卖淫都是下等人,是弱势群体之所为。活见鬼,卖淫倒成为弱势群体的“专利”了。你有这样的菩萨心肠,为什么不大声疾呼,铲除贪腐,缩小贫富差距,政策更大幅度向弱势人群倾斜,却搞这劳什子“合法化”。
如果你的提案可行,我看还应使男宠合法化,为什么被蹂躏的一定是女性呢?听说旧社会不是有“相公窑子”吗,迟女士不想或不能做娼妓,蛮可以逛逛去销魂的,不是也会得到某种满足,也省着上流闺秀去偷小白脸了,弄得夫妻鸡飞狗跳的。男宠合法化不是也利于维稳吗。
如果你的提案可行,屡禁不止的贪污腐败也可以合法化了。贪污腐败不是也可以举出很多理由吗?
贪污可以拉动消费,刺激经济增长。不是有的贪官这样说了吗?
贪污可以促和谐。行贿的,受贿的皆大欢喜,各得其所,一派祥和的朗朗乾坤。
腐败可以使少数人先富,然后先富带后富。于是,行贿的就可以创业,可以升官发财,可以承包工程,可以炒股,可以搞房地产。
腐败可以保民生,促繁荣。人人反腐败,人人又搞腐败,岂不是利用了价值规律的杠杆,一切向钱看。
你纠集了三十多代表附议,如此强大的阵容就是要在社会主义的中国设置“红灯区”。其实,你是在闯社会主义制度的底线的红灯。乱套了,全乱套了,西方的黄赌毒简直要大摇大摆地披着合法的外衣进取中华大地。我不知道人民选出这样的代表是否代表人民,我更不知道迟代表的雷人大案能否通过。
如果迟代表忧国忧民的良心未泯,应多提些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建设性提案,多提些标本兼治的可行性方案。不要整出此类下三滥损招。
此议万万不可行,“自愿卖淫合法化”可以休矣。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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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u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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