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一直思索,什么是社会公平,怎样才能做到人善尽美的社会公平,也一直的在想,所批判的普世价值是否真的可能施行,社会公平是否应当包括人性的公平。或许,普世意义的社会公平根本从未实现的可能,也或许,读些、思索些普世价值观能给予这个话题应有的启示。
人生苦短,总有那么些的现实环境约束制约人的欲望,使人逃无可逃,佛家的因果循环说,也未必全是一无是处。人生在世,总有一张网络围织一生,或说父母、夫妻、父子或是房子、车子、票子蒙蔽了心灵,使人无可自拔,或是对此有些无力感。现实中,有些责任必是应有的体现,责任压抑了人的欲望,所以人的心灵深处总是空虚难当。
读书,总要花些时光,读到妙处,停顿思考,必欲摒弃喧哗,找些寂寞,古往今来,真的思想者,总是寂寞人。时光呼呼不待人,吃饭、睡觉或是再来些俗事总是人的大半生活轨迹,留待有心读书人的时间可以屈指可数,大多数的读书人也还是社会人,必是为生活所累,我欲成佛,奈何心中总有些责任流淌,无此慧根斩断青丝。
“卖淫合法化”本是个悖论话题,奈何今有“普世价值”光辉的照耀,顺之则浩浩荡荡,逆之总是有些螳螂挡车的味道。性爱只是人的生理本能欲望,就如吃饭、睡觉一般,人或是为人,或是能分辨性爱和交配的区别,也是做为高级生物的体现所在。既是,今日的舆论,开口闭口必是普世价值云云,那么如此的推断,“卖淫合法化”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个理所当然了的正道。要社会公平正义,总不成达官贵人能享受妻子之外的美女,平民就不能有此享受,总不成男人能享尽天下美女,女人就不能享尽天下男人那般,好比吃苹果,贵人能吃好苹果,那平民为何就不能吃些坏苹果呢。众人皆有苹果吃,那才是真的社会公平,这也符合“普世价值”的真谛,至于“苹果”是否够分,或是分些苹果不均所引起的洪水滔滔,则不在此话题范畴之内。
再说,“卖淫合法化”则也符合历史传承与现实客观因素,信手拈来些故事,不求政治万分正确,但求叙事无误,不致误人子弟。
操皮肉生意者,古已有之,中华文明有过强盛,亦有过衰落,强盛者,首推秦汉、隋唐,那时男女关系的开放似乎比之当今犹有过之,狎妓似乎也是文人的一项荣耀事,“人不风流枉少年”或许大致就是这个意思;强盛的朝代,似乎社会风气开放,反之,愈是王朝末落,则男女之防甚于防川,比如满清,当然了,这些防守,只能止步于高官达人之外,仅是愚弄底层花招,底层交合是苟合,是淫乱,往上推,则应是另有天地之别的说辞。
就如我前言所说,“卖淫合法化”绝不是一件政治正确了的事,对于那个锲而不舍的提案或是那位人大代表,我表示万分的敬佩,虽说并不完全的赞同她的观点,但这无碍于我对她的某种支持,因为她提案有着非常现实的一面,同样的,她的提案也体现了某种程度的社会公平正义的“普世价值观”。此文仅作是那位淹没在口说中的提案或是人大代表的另样呼声。
众所周知的是,中国的现代化是建立在农民工背井离乡进城务工的基础之上,农民这个共和国的脊梁,在这个现代化的进程中剥夺了许多应有的自身权利,比如性的权力。农民进城务工,现实政策或是环境制约了其行使性权力的可能性,也造就了只有战争年代才可能出现的别离妻子的惨淡,于是,娼妓的存在,或许在于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面所作出的贡献有着不可磨灭的一面,提倡“卖淫合法化”,在于保障底层,尤其是农民工自由、健康的享受性生活,或许就是那么的顺理成章的正道事。这也体现了社会公平的一种尝试,也符合“普世价值”关于公平的底蕴所在。
如此如此,这般这般,此文的目的并非在于一定诉求“卖淫合法化”,而是在于我的思索,什么是社会公平,怎样才能做到人善尽美的社会公平,或许,普世意义的社会公平根本从未实现的可能,也或许,读些、思索些普世价值观才能给予这个话题应有的启示。因为“卖淫”的背后有着太多太多的黑暗与罪恶,人有所尊严的活着,不为生活所迫的话,那个女人愿意放下自身尊严,甘做娼妓。“卖淫合法化”本身就是个伪命题,只是这个浮躁的社会,探讨些社会公平很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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