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喜国务院今年制订分配改革方案,但有一个现象令人担忧。现在有钱有势的富豪纷纷移民或把财富转向国外。据报道,目前已经移民的富豪占富豪数的24%,正在准备移民的占47%,把财富转存到国外的更多。如不采取措施,通过分配改革,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恐怕危险。
难怪马克思主义注重初次分配公平了。资产阶级本质决定了他们的贪婪性。以前先富的人是哪些人,细细一想,许多是利用我国市场经济不规范,采用克扣工人工资、坑蒙拐骗、制假售假、偷税漏税、权力寻租等违法恶性竞争,大量剥削劳动者剩余劳动价值和侵害消费者利益而超常富裕起来的。这些手段产生的财富,本身就是损人利己不良品质的产物。因此,这类人类似于资本主义国家的资产阶级,不可能愿意减少剥削多缴税,把财富通过二次分配返还劳动者,并帮助弱者的。分析外逃富豪,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企业老板和商人中的违法暴富者,担心社会主义中国将来推进共同富裕,减少他们的剥削所得,分给被剥削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不富者。二是腐败分子,担心劣迹败露,受到法律追究,财富没收,官僚资产阶级的本性决定,不可能把自己费尽心机收刮的民脂民膏返还人民。三是受了点委屈,就对祖国失取信心的人,以文化艺人和知识分子居多,类似于张国涛那样的叛徒。因此,这些人都是具有剥削阶级思想或极端个人主义者。国家应该对他们的行为加以制止。
私有企业和私人资本占多数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能是初次分配讲究效益、二次分配注重公平。初次分配存在剥削,必然贫富悬殊。没有减少剥削后的二次分配,是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的。二次分配的财富从哪里来?只能从初次分配先富的人那里来。从目前我国的情况来看,极少数富豪占有着大多数财富。不到10%的少数有权、有钱的人,占有90%以上的财富。外逃的4000多个腐败分子,带走了4000多亿元国家人民的财富。最高收入的20%人口的平均收入和最低收入20%人口的平均收入比是10.7倍,而美国是8.4倍,俄罗斯是4.5倍,印度是4.9倍,日本是3.4倍。按照现在的趋势,如此多的富豪外逃,怎么可能有钱来二次分配呢?分配改革最多只能把中产阶层的收入转移部分给贫穷者。而我国中产阶层少得可怜,如此不是共同致富,而是共同致贫了。富豪外逃,增加的是外国的财富,拉动的是外国的内需。而国内,大家还是贫穷,是拉不起内需的。因此,经济难以持续发展。
国家必须尽快制止先富外逃现象,否则就是鼓励损人利己,打击多劳多得,分配改革只能共同致贫。当然,也要改善栓心留人的环境,对确实多劳多得的予以保护,对少许的剥削予以容忍,并坚决打击市场违法竞争和官僚腐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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