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间看到腾讯新闻的一篇报道,标题为:司法部要求律师执业必须宣誓忠于国家拥护党,在这个时候司法部提出这个要求不知道是为了什么,难道之前就一直对我国的执业律师没有这样的要求的吗?在这个时候提这样的要求是不是显得有那么点时机不是很合适,这本不就该是长抓不懈的一个事吗?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执业律师,是成长于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大环境之下的,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培养而长成为律师的本该就是该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至于说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那更是不必说的,因为她是你的祖国。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负责人说,建立律师执业宣誓制度,对于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的信念,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切实提高律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素质,不断增强律师的职业使命感、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培育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具有重要意义。“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对律师其实也是对司法从业者提出了根本性的要求,忠诚,忠诚于谁,忠诚于什么,相信应该是要求忠诚于中国共产党以及中国人民的伟大复兴事业,忠诚于中国人民的利益;为民说得很直白,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百姓的利益为出发点,体现了工人阶级领导,工农联盟执政基础的根本要义;公正体现的是律师以及广大司法从业者作为法律事务的体现者以及践行者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体现公正的要义,做到一碗水端平,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廉洁自是不必说了,法律司法从业者从事的本身就是司法相关的工作,里面涉及的权利的内容实在是太多,随便一个举动就可能让自己走上公平正义的背面,从而走上腐败的不归路,更可怕的是从业者的一个微小的举动反过来很可能伤害到的就是国家的以及个人的利益,尤其是普通的小老百姓的利益在其中很容易就被伤害到。提高律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素质,不断增强律师的职业使命感、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培育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这几个方面的内容确实都很重要。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需要良好的制度做保障,但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死的制度的效力关键在于执行的人有效的给用起来,如果执行者不有效的执行,好的制度也很有可能被利用坏了,就好比好和尚念好经,坏和尚会将好经给念歪了,因此说司法从业者本身的素养,职业道德社会道德都是极端的重要的。在此借“天下为公”四个字来说下,尤其在司法从业领域里的人要能恰当的合适的去践行这四个字的理念显得相当的重要。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业务素质,职业使命感,荣誉感,社会责任感,执业精神这几个方面本该就是协调统一的指导司法工业者的工作,本该就是朝着这样的理想目标去不断的奋斗前进的,现在才提或者现在提出来未免让人感觉有那么点尴尬。如果这样的思想理念不能被很好的践行,犹如港片《法政先锋》里律师的一切以利益为纲而打官司的局面的出现甚至泛滥这个社会的结局跟下场是如何的可悲估计也是可期的,显然我们不想看到那令人作呕的一幕幕悲凉的发生。李庄是个怎么样的律师,他是怎么样执业的,以及我们国家好多司法从业者有是怎么执业的,是否站在了国家的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的立场上了,需要我们大家的监督。
律师司法从业者的行为跟左派早该监管,不该单单就一个宣誓那么简单,少点秀多做点实际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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