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国民党名誉主席吴伯雄来京了。提出了二个政见主张:一是“二岸同是一个中国”,二是“台湾人也是中国人”。“台湾人也是中国人”纯属废话。从郑成功至今,没有一个执政者当局对此有过疑义,根本就不在政治讨论的范围!至于“二岸同是一个中国”也没有任何新的内容可言,不过是“一个中国,各自表述”之翻版。
远的不说,从蒋介石领导的国民党政权逃亡台湾起,他就一直主张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那就是他的中华民国。蒋介石蒋经国都是一直明确反对“台独”的。到了李登辉,又在台湾的所谓《宪法》里明明白白的写上“大陆是中华民国的沦陷区”(至今仍然如此)。什么叫“沦陷区”?这是一个政治军事术语,是指同一个国家,或者不同国家之间,因发生战争而失去的国土部分。二战时期,欧亚二洲比比皆是。这就是台湾当局所谓“二岸同属一个中国”的内心政治逻辑。
我们应当有一点起码的现代社会的法律常识。所谓“宪法”是对“国家”而言的,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换言之,从法理之视角讲,“宪法”是“国家”的同义语。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后,首先是苏联承认并与我建立外交关系;第一个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西方国家是英国(1950年),但是没有立即建立外交关系;第一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西方国家是法国。那是在1964年,被世界尤其是西方称为“外交核爆炸”。以后,短短十年左右的时间,就先后有170多个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了外交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名正言顺的、符合国际法准则的成为世界大家庭之一员;1971年10月,联合国大会决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名恢复联合国席位及一切合法权利,并出任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1972年,被毛泽东称为头号纸老虎的美国的总统尼克松不远万里来到中国,坚冰已然打破,1978年,中美正式建交!这些事实表明,所谓“一个中国”,不论从理论上还是实际上,只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毛泽东到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二制”构想之“一国”都是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如果我们自己把这个问题搞糊涂了就麻烦了。
什么“二岸同属一个中国”这种政治表述用数学术语来讲就是一个“模糊概念”。在二岸关系涉及的一揽子问题上,其他任何问题都可以“难得糊涂”一下,二岸关系之主从与归属不能糊涂!
63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的政治主权态度不能改变,其他任何问题都可以表示出“一笑泯恩仇”的国家主体风范。我说过,台湾弹丸之地,我们除了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之外,没有什么问题非要与之发生“关系”不可!我们与之发生任何关系之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也只能是实现祖国统一,岂有它哉!
十五年前,英国就那么想把香港归还中国吗?当时,铁娘子是很铁的啊!邓小平更铁得掷地有声----主权是不能谈判的。香港回归,我们中国不排除使用武力!于是乎,香港回归了,澳门也跟着回归了。整整150年前,郑成功在台湾人民的支持下,用坚船利炮家鲜血生命从荷兰人手里收复了台湾宝岛。香港、澳门也都是不费一枪一弹从外国人手里收回来的;可见,我们对祖国统一问题在历史上就是采用了二手准备和二手作为的。只做一手准备显然是错误的。
和谐统一,是儒家治国思想中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的思想之一。这也是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的历史现实形成并决定的国情。在封建社会时期,中国经历了那么多因城下之盟而割地赔款的屈辱历史,中华民族又用鲜血和生命前仆后继奋起反抗 实现祖国统一;中华民族历来就有一个“祖国统一”情节,与时俱进,无悔无怨,矢志不渝!
如果我们连“不排除武力”的政治主张也放弃了,祖国统一只能是猴年马月。我这把老骨头是看不到的了,希望炎黄子孙们在遥遥无期的那一天能够家祭无忘告乃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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