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30年,改得人看不起病;改得医患关系紧张,病人时时刻刻提防被宰,医生也小心加小心,常常要求病人签字,像防小偷一样防病人;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医院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闹得凶的病人,在和谐的大背景下,没有理也会有好处,因此有医闹的职业;还有医托职业;医生与病人经常发生激烈冲突事件。
目前医疗环境一团糟,我想谈谈医生受贿这件事。现在国家将医生接受医药代表的钱看作商业受贿,是一种犯罪。实际上医生很不服气,因为受贿罪应该有三个基本的条件:1有权。2为贿赂者带来不正当好处。3损害国家医院病人的利益。比如说,别人无条件送给你钱,这是赠与,不是贿赂。医生只有处方权,可以用药,对病人来说可以治病,对药厂来说药品有了销路,只要医生处方正确,对病人药厂有利,对医院国家也有利,何来收受贿赂之说?刚改革开放是有部电影叫乔厂长上任记里充分肯定的;在日常生活里,比如说:你到商场里买鞋,营业员会尽力推荐你买下鞋,会说这鞋又便宜有好,常常回家你发现这鞋既不便宜,也不合适,你说这营业员犯了受贿罪,他接受了厂家、商场老板的贿赂,所以损害了顾客的利益,这不是笑话吗?医疗行为是非常复杂的,比如说有个肺炎病人,医生在用药时有许多选择,医生常常根据自己的习惯和经验用药,即使同一种药,有不同的厂家,医生会选择有交情的厂家,这不合法,我看却合情。有一点我要说:凡是新药,价格就贵,从药物说明上看,比老药副作用小,疗效好,好多医生喜欢用新药,是出于保护自己的动机。
医生不接受医药代表的钱,无疑是值得赞赏的,但是如果一个医药代表真的给医生钱,拒收是合法的,但是合理的吗?医生不收,显然是医药代表收了,医药代表凭什么有高得离谱的收入?所有医生都拒收,医药代表或许没有存在的必要,但药厂凭什么拥有这笔钱?要知道,这些厂家股份里有很多外资,医生拒收的钱,相当一部分流入外资的口袋里。药厂是非常非常赚钱的,相当于药品(新的西药)价格来说,原材料个价格可以忽略不计,工人的工资也可忽略不计,有一个国外著名药厂,在苏州办了个厂,全是机械化自动化,厂里只有5个工人,生产的抗抑郁药,供应全国,主要依赖医药代表推销药物。什么出厂价2元,卖给病人10多元,好像是流通环节的错,好像药厂不赚钱,那是骗人的,况且价格是国家定的,不是医生定的。
医生拒收医药代表的钱,虽然合法,但不合理,那么,医生收下这笔钱后,如果把这钱给病人,这是不正当竞争,是非法的,这钱交给医院,是现在提倡的,但是医院已经私有化了呢?凭什么老板可以有这笔额外的收入?把钱交给国家,这还说得过去,但是每个医生都以匿名的形式交钱,国家难道没有一条好方法?还是国家不想要这笔钱?这叫医生如何是好?
全国有大大小小上千家药厂,同样一种药,有很多厂家生产,现在是竞争的年代,药厂不得不出钱在市场上竞争,医生是获益者之一。
有人借医疗系统存在的问题,提出深化改革,其实,目前的结果,是医改方向错误的结果,医改越是深入,这种情况会越严重,如果医院是私立的,老板主使化验与临床医生造假,病人真的死无葬身之地了。
现在广覆盖的医疗保险,国家出钱,老百姓目前似乎有了保障,但是长远的呢?国家的钱流入医护人员口袋里,流入医药代表口袋里,流入药厂工人、老板的口袋里,不难看出,国家的钱大部分流入药厂老板的口袋里,而外资是最大受惠者。国家会越来越穷,广覆盖的医疗保险越来越难以维系,这也是导致欧美金融危机的原因。
实际上,只要把药厂收为国有,国家计划生产药品,按社会需要生产医药用品,就不存在医生受贿问题,也不存在没钱看病问题,为什么欧美国家解决不了的问题,我们还会重滔复撤?而不学学古巴、朝鲜及30年前自己的经验呢?
全民医保,未必为了全民,而是为了医药公司的老板发财,是一副甜蜜的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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