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发飙副处干部可就地撤职
——公务员不作为、乱作为,怎么办?
吃着国家的皇粮而不好好办自己的差事,这在时下的官场几乎已成了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了。对于上边交办的差事,如果不合乎自己的口味,就装聋作哑地不作为或变着法的乱作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这些人经常玩弄的一个伎俩。上边的那些惠民政策往往出不了会场就被他们化为泡影了。在这一点上,温家宝也很有同感。在前不久召开的两会新闻记者会上,他就曾自嘲国务院经过辛辛苦苦调研出来的一些关于市场调控的宏观政策,在一些地方政府的不作为或乱作为中,往往连他这个中南海的小地方都走不出去。
对于这些地方官员的不作为或乱作为,上上下下都对此深恶痛绝。到底怎么办呢?且看一看湖南省长徐守盛的一些铁腕吧。
在3月24日凤凰卫视《问答神州》节目专访中,这个湖南省长说道:“我点名批评最多的是一些拿着俸禄,也就是吃着国家皇粮国税的公务员,尤其是在这个领导岗位上的公务员,这个不作为、那个乱作为,这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而恰恰我就看到了,比如在安全生产方面,拿老百姓的生命当儿戏,不是认真扎实地从基层工作来进行抓,而是我的工作一布置下去,会一开就完了。到最后安全生产一个接一个的问题出来了。因此,碰到这样的事,我就赋予了我分管的省长一个职责,如果说在一定的范围以内,你看到那个下面的副县长以上的,就是处级、副处级以上的干部不行,你就代我当场宣布撤他的职,然后再补办手续。”
用这种“我布置下去的工作,你看干的不行就当场撤职查办”的铁腕,对付那些经常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官员,肯定管用。它的立竿见影也几乎没有什么招数能比之更有震慑力了。只要把这种雷厉风行地撤职查办的铁腕用上去,不论是上边政策的执行力,还是下边当差的办事效率,都绝对不会再有什么问题了。也许整治下边的这种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的散漫习气,真的需要赋予这些巡查大员当场撤职查办的专权。这些人最怕丢掉自己的官位。如果干的不行的话,当场就把他们的官位给撸掉。如此铁腕,又有几个还敢再吊儿郎当地当差办事的呢!
当然,行使这种专权的人,必须是一个好官,自己首先更要一身正气、疾恶如仇。只有自己首先一身正气、疾恶如仇,才可能敢于用这种铁腕铲除那些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官场积习。
面对好的政策走不出会场这种弊政,负责巡查下边执行力的人,也还要有一点雷厉风行、说一不二的霸气。用徐守盛的话来说,就是“我认准的你必须就这么干,干错了我负责,干对了成绩是你的,我这个从来不会模棱两可的。”如果真是这么干下去,下边的不作为或乱作为,也许真的没有了。
湖南人的“霸得蛮”,在解读它的意思时,徐守盛把它说成是“你认准的就一根筋地干”。问题是这么干,政策执行的效率固然是有了;但如果干的不对,又指靠什么来纠错?下边的官员敢吗?
“我认准的你必须就这么干,干错了我负责,干对了成绩是你的。”这里贯穿的是这样一种上下分工的模式,即我负责政策的顶层设计,你负责政策的下边执行。这实质上就是一种决策权与执行权的上下分工模式。“我认准的你必须就这么干”,换一种说法,也就是我认准的,对了错了都要执行。只不过“干错了我负责,干对了成绩是你的。”如果真要这么干下去,这就更加需要上边的那个官必须首先是一个好官了。只有是个好官,才可能真心地为民出台好的政策,并铁面监督下边认真执行。
当然,这种干法,也还需要一种体制内的自我节制或体制外的强制纠错。否则,就可能掉进那种个人专断独裁、一手遮天的陷阱中去。
靠什么进行这种体制外的强制纠错呢?这就是行政长官的全民直选。比如,在美国如果它们的总统、州长等行政长官太专断独裁了,并一意孤行地按照自己的错误想法干下去,在国会也制衡、阻止不了的时候,那么它至少也还可以通过全民的直选进行最后一道强制性的纠错。这就是美国民主的价值所在。
对于这种行政长官的专断独裁,这在我们的体制内根本就没有什么正常的自我纠错机制。对它的强制性纠错只能寄望于比它更高一级的权力中心,也即更上一级的党的委员会。“上级决定下级,下级服从上级”。在那个著名的“四个服从”中,一切权力到最后都集中到了极少数的几个人手里,党的各级常委会不过是这种集权运作的基本工具而已。这就是中国官僚体制中的一个最核心的规则。一切权力根本不是来源于那些下边的人民,而是一级一级地来源于上边党的各级常委会那里,这就是中国官僚体制中的一个最本质的内核。在这种体制中,人民只能寄望于好官治政,而却无法对它们的错政进行强制性的纠错。人亡政息,这是它的一个宿命。
由此看来,整治下边的不作为,乱作为,我们的确需要给徐守盛这种有血性的人一种当场撤职查办的专权,但同时也要配套起一种体制外的纠错机制——比如行政长官的人民直选,以及独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对其异常政务的问责质询,使其能够谨慎地运用自己的这种专权。
2012年3月29日 初稿于论道书斋 胡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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