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到2012年间,山西省沁水县部分干部群众对沁和煤业集团在煤矿企业改制过程中侵占巨额国有资产的事实进行了长达10年的举报,为追回属于国家和人民的上千亿巨额国有资产,对山西首富、晋城沁和煤业集团董事长吕中楼巧取豪夺,通过不法手段将占沁水县财政60%来源的八座煤矿产权、经营权全部据为己有的事实奔走呼号, 10多年来从没有间断过。山西省纪委也曾成立专案组进行过调查,国家级媒体新华社、人民网有过专题报道,新浪、搜狐、网易等各大门户网站也对此事件进行了关注。
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吕中楼
截止2012年3月,这个事件的参与者中有的被调查,但有的却仍然逍遥法外。是什么力量促使这些地方干部群众不顾身家性命冒死力谏,这里面到底有多少人民利益被不法侵占?这伙以企业改制为名行侵占国有资产为实的利益团体最终是否会被彻底端掉?由此事件引发的各方利益存在什么样的角逐?本文为您揭晓:
一、花钱买路、操纵评估,5亿资产贬值40倍
事件发生地山西沁水县,在此之前为人所知是因为它的煤炭工业。沁水县位于山西省东南部,晋城市西北部,是太行、太岳、中条三大山系衔接处。沁水煤田跨太原、寿阳、阳泉等20余市、县,面积近30000平方公里,是中国无烟煤、化工用煤和炼焦煤最大的供应基地,也因此被记载在中学生地理教科书上。
2001年,占沁水县全县财政收入60%的沁水县永红、永安、侯村煤矿和嘉峰煤炭集运站开始改制时,其中的永红煤矿已完成技术改造,成为年产百万吨煤矿,侯村煤矿也已是年产90万吨煤炭。
2001年12月10日,由县国资局代表四家国有企业与四家外来的民营企业(中国和平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大通实业有限公司、北京润新投资有限公司、晋城中嘉煤炭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共同组建“沁和煤业有限公司”的《合作协议书》。签订该协议时,主导这四家民营企业的吕中楼通过设局、买路、暗箱操作,将时价数百亿的四家国有企业缩水评估为4.2亿,将经营性净资产权确定为1.27亿,并拿出其中的5000万作为“沁和煤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 这次“国企改制”的结果就是:代表价值数百亿的四家国有企业的沁水县国资局,仅占了沁和煤业有限公司25%的股份,而四家外来民营企业却占有了价值数百亿而被缩水评估的原国有企业75%的股份。这四家外来企业的幕后操盘手和控制人正是现任沁和能源集团的董事长吕中楼。
改制时的选择性评估让国有资产的评估价值大打折扣:在原企业改制中,在吕中楼的操纵下没能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进行全面、合法的资产评估,而是被“有选择性”评估和审计,只是原企业部分生产经营性资产,致使原企业最值钱的煤炭资源和土地使用权未列入评估范围,“改制”过程中更没有涉及到这三个煤矿最核心的价值——采矿权,致使至少达数亿元以上国有资产流入吕中楼的腰包。
二、李代桃僵违法经营,国企外壳掩护私企非法生产
在改制中,新组建的“沁和煤业”并没有变更原来国企的采矿权,“沁和煤业”在没有取得合法的采矿权的情况下,依旧以原企业的采矿权主体进行采矿作业。这种行为根本不符合国企改革的相关规定。尤其严重的是,从2003年8月起,山西省停止了煤炭资源的无偿使用,对采矿权进行有偿出让,所有煤炭企业必须缴纳矿产资源费才能进行生产,而实际上转为民营企业的“沁和煤业”分文未花,一直利用改制前三个煤矿的采矿权进行生产,将本来应该上缴国家的资源价款全部在原企业的外壳掩护下分文未上缴国家。以这三个煤矿煤炭资源总储量10亿吨来计算,要想取得采矿权至少要拿出10亿资金。以吕中楼为董事长的“沁和煤业”用原企业的国有性质为幌子拒交这部分资源价款,致使国家应缴资源价款流失。
三、巧取豪夺,抢夺国有煤矿,侵吞国有资产
从2001年到2004年,拥有优质煤田10平方公里、储量近亿吨、年产量60万吨的永安煤矿以500万的超低价格被“沁和煤业”并购,随后嘉丰镇南凹寺煤矿,端氏镇曲堤煤矿和中村镇北庄煤矿也被一并吞入了“沁和煤业”,2004年2月“沁和煤业”以3000万元的价格将沁水最后一座国有县营煤矿 ---刚刚改建完的中村煤矿收购。至此,沁水县的所有国有煤矿全部转到了吕中楼的手中,这些煤矿的资源价款、采矿权、经营性资产按当时的市值合计达近千亿元,使得国家和人民遭到巨大经济损失。沁水的老百姓看到这种情况都很愤慨的说:“在山西,我们这儿煤资源最多最好,可我们也最穷,国家的钱都进了个人的腰包,你看看这县城破烂不堪哪有个样子。”
四、变换股东,逃避税收新招数
在2006年至2008年期间,以吕中楼为首的“沁和煤业”为了逃避国家税收,有不少歪着,不断更换股东是他们使用最得手的一种手段:2005年8 月15日,沁和煤业公司成立之初的两家外来公司--中国大通实业有限公司、北京润新投资有限公司悄无声息地退股,引进新增股东“北京中信”占有33%的股权。据2008年3月10日《太行日报》披露,除“晋城中嘉实业有限公司”以外的五家公司相继全部消失,代替他们的竟是一家注册地址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ritish Virgin Island)的“恒能国际有限公司”。沁水县一位税务人士透露说:在2005-2008三年时间里,沁和能源有限公司已逃避国家税收高达7个亿。
五、多行不义必自毙,犯罪者难逃法律制裁
早在2009年7月,关于吕中楼侵吞巨额国有资产举报材料开始在网络上流传。实名举报的干部群众怒斥吕中楼花钱买路,为侵吞国有资产寻求便利。依靠非法手段拥有了数千亿资产的山西首富吕中楼,长期驻扎北京友谊宾馆和香港两地,享受着奢靡的生活。日前,山西省纪委已立案彻查吕中楼侵吞国有资产事件,正应了“多行不义必自毙”,“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的古训。沁水的广大干部群众相信在党和政府严明法纪的今天,中央和山西要对吕中楼动真格的了,他们更加期盼山西省纪委及其他相关部门将这个善于设局侵占国有资产、敢于对抗国家法律的不法商人吕中楼尽快绳之以法,尽早追回其给沁水县人民所带来的巨大损失。
侵吞公款的主角吕中楼现已不在公众场合露面,据了解情况的群众透露,已经潜逃境外。
转载来源:http://www.itravelqq.com/2012/0331/1703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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