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花季女孩却有天壤之别的选择
蔡金安
笔者刚看到两个有着鲜明对比的例子:
一个12岁的花季女孩,面对家庭遭遇的不幸,不得不弃学去悉心照料瘫痪的父亲,独撑一个家,还要利用不多的空余时间在病床前自学功课;而一群13岁左右的女孩,因为怕吃苦,贪不义之财,甘愿与一群男子合伙,假冒处女卖淫敲诈。
同是花季女孩,如此天壤之别的选择,带给人们怎样的思考?
例子1
12岁的黄浦丽是贵州关岭县顶云乡木厂小学5年级学生。3年前,母亲离家出走一直未归。2011年12月,父亲黄明松摔倒后脑出血导致瘫痪,住进贵州安顺人民医院脑外科。为了给父亲治病,黄浦丽被迫弃学,独自撑起一个家。
在医院,黄浦丽的一天这样度过:清晨6点起床,给父亲翻身、按摩;7点给父亲熬粥;9点送父亲吸氧和理疗;中午12点做午饭;1点再次给父亲全身按摩和理疗;下午5点,在医院附近的菜市场给父亲买菜、做饭;晚饭后帮父亲擦洗身体,等父亲睡着后自己才打地铺睡在病床前;而在深夜,听到父亲的喘息和呻吟,还要起来再次帮父亲翻身、按摩。一天中,还要利用不多的空余时间自学功课。
黄浦丽在病床前拿出课本,自学功课
每当看到黄浦丽在病床前自学功课,父亲黄明松满含泪水的眼睛往往会久久地凝望着女儿。
黄浦丽在向主治医生了解父亲的病情
目前,黄浦丽一家已举债11万元用于治疗,这个贫困的家庭已无法再继续进行治疗。而医生也认为,经过治疗后,黄明松最多只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面对父亲的未来,黄浦丽说:“妈妈不要我了,爸爸是我唯一的亲人,我不能没有他。”
我们看到:这个年仅12岁的花季女孩,承受着那么大的重负,坚持同残酷的现实顽强抗争,实在令人赞叹。
我们再来看看另外一群花季少女是怎么做的。
例子2
2012年3月15日下午,西湖刑侦九中队民警在南昌市火车站巡查时,发现一名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带着一名十三四岁的女孩在广场游走。民警将两人带回刑侦中队盘查,并从女孩李某(13岁)身上发现一袋浸血的海绵球以及一袋白色粉末状不明物质。李某交代,海绵球浸的是鸽子血,自己与嫌疑男子贺某等人是在酒吧认识的,同时认识的还有四五名年龄相仿的女孩。称贺某等五六名男子以金钱和吃喝玩乐为诱饵,安排几名女孩假冒处女到各地进行卖淫活动。贺某见事情败露,也不得不承认利用假处女卖淫的犯罪事实,并供出另一主谋老乡吴某。
年仅16岁的刁某交代,由于她没有文凭且吃不了苦,一直没有找到稳定的工作。后来她在酒吧认识了洪某,两人很快成为好友。 2011年6月,在吴某提出假冒处女卖淫实施诈骗的计划后,刁某听说这样做来钱快,当即答应。他们通过洪某认识了一个“皮条客”,由其联络嫖客。在计划中,吴某等人要求女孩们不能衣着暴露,不准化妆,一定要装扮成学生妹的清纯模样。
2012年1月12日,一名姓周的老板约刁某去开房。周某熟睡后,刁某通知吴某开始行动。吴某假扮刁某的哥哥,带着团伙数名男性成员冲入房内。在威逼下,周某咬牙提出赔偿“处女费”10万元。尽管这个金额已经超过了吴某等人的预计,但他们发现周某身价殷实,拒绝了对方的要求。经过多个小时的谈判后,第二天凌晨,周某答应赔偿30万元。
可气可悲的一群花季女孩啊,轻易就走上了违法之路!
观 点
面对家庭不幸,12岁的花季女孩黄浦丽能忍受痛苦,挺身而出,与厄运抗争,独自撑起一个家,还坚持自学功课,这种精神和意志确实令人敬佩;另一群13岁左右的花季女孩因为怕吃苦,贪图不义之财,竟不顾廉耻做出违法之事,实在令人鄙视和痛惜。
当今社会,由于受美国中情局十条诫令等西方意识形态攻势的影响,我国社会风气被严重毒化,贪图享乐和不择手段地追求金钱的毒素浸淫了很多人的心灵,特别是对青少年一代造成更大危害。在如此大气候下,很多青少年陷入泥坑不能自拔,成了可气又可悲的牺牲品。上述一群13岁左右的花季女孩合伙假冒处女卖淫敲诈之事,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
同时,我们也十分难得地看到:12岁花季女孩黄浦丽面对家庭不幸,不屈不挠做出了巨大努力,使人为之一振。这种面对厄运不悲观,不气馁,自立自强的精神,是非常值得广大青少年学习的。
青少年时期,是人一生中最关键的时期。毛主席曾说,你们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广大青少年只有接受健康舆论的引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才能走上健康的人生大道。因此,占领社会主义舆论阵地,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显得十分重要。同时,广大青少年一定要严于律己,树立崇高理想,不畏艰难险阻,自立自强,努力实现闪光的人生价值。
笔者不由得想到一首励志的歌《理想之歌》,歌中唱道:“黑夜沉沉不见星光,一支火炬在远处闪亮。聚集着年轻的理想者,背负着人民的希望艰难地成长。继承先辈接过红旗勇敢向前闯,披荆斩棘遍撒火种胸中有朝阳……”
青少年们,在沉沉黑夜中,愿你们胸怀理想披荆斩棘勇敢向前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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