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国情报机构职员斯诺登潜逃香港,并爆料美国情报系统把一些主要网络公司(如谷歌、雅虎、面书、苹果、YouTube、及Skype等)当作自助餐厅,全面性地提取私人、企业、官方信息…。
此消息走漏之后引起轩然大波。斯诺登昨日锲而不舍,又继续揭发美国四年以来不断潜入中国大陆的官方网络,窃取机密情报。
迄今,大家听取美国一方对“中国大陆骇客侵袭美国网络”的指控已习以为常,而且,此次奥、习会晤甚至还把中国侵权(知识产权)与骇客一事当作主要议题之一。如今,在国际舆论围攻之下,美总统奥巴马却以“我们不能期待拥有百分之百的安全、隐私权和不受扰”自我辩护。为支持奥巴马的立场,白宫发言人则强调,美国此项活动“符合法律规定 ”。
针对美国的官方反应,德国媒体着重提示,民主法治国家的安全措施目的在于维护自由,而不是维护措施本身。此外,美国1776年的宪法基本精神是“民主国家不得引起任何怀疑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的情况发生”。还有,美国建国之父法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也曾提出警告“为安全理由而牺牲自由者,终将一无所获”…。
其实,早于2001年6月,欧洲联盟议会的调查委员会已提出过一份终结调查报告,指出美、英两国长期以来率“白种盎格罗萨克森基督教”集团(其它有加拿大,澳大利亚、纽西兰,简称WASP)透过情报卫星网,在全球范围窃听、截留电话、电传、网络邮件传递的信息。其办法是,将大量的信息通过特定的话音、敏感词组、信号,截留、层层过滤下来,再加以分析和评估。调查委员会不表怀疑,窃听方会继续将最终取得的商业、技术情报提供给各自的对口工、商企业。
调查委员会明了,要避免卫星窃听极为困难,于是提出建议,欧洲联盟应当建立一套欧洲加密系统,以防止信息、情报外泄。
无从预料的是,此丑事揭露之后不过三个月,纽约发生了九一一事件。于是乎许多欧盟国家非但将采取对策一事置诸脑后,甚至还向美国的一系列非法活动提供诸如设置黑狱,参与绑架嫌犯之类的协助。受害者之中,不但包括欧盟境内的外籍人士,甚至还有持欧盟成员国籍的公民。其中最极端的事例则是,美国情报人员一度公然在意大利绑架嫌疑分子,并将其偷渡出国。由是,导致意大利司法机构对11名美情报人员发出通缉令。
美国借“反恐”名义大规模破坏国际司法建树可说是始于冷战结束之日,其目的不外是趁势削弱对手,巩固与加强本身或本集团的优势。问题在于,许多国家的法制建设本就残缺不全,见美国如此带头胡作非为,自然也东施效颦,明目张胆地对异议分子施用极端手段。长此以往,非但使二战之后呕心沥血所建立的国际法体制形同虚设,全球民众终将退落至丛林时代,而一无所有。
200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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