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月2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四川发布”的消息,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李荣飚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民爆企业主等人的财物3100余万元,近日四川省检察院已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逮捕强制措施。此案在高官频频落马的四川已经不是什么轰动性的新闻,3100余万元在这一系列落马的官员的贪污贿赂的巨额财产中也不再是特别巨大了,此案唯一的亮点倒是办案人员从李荣飚办公室搜出500万余元现金,从其家中搜出600万余元现金,总计现金1100万余元连号、崭新的百元大钞。
3100万元巨款需让一个年薪10万元的白领不吃不喝积攒310年,而1100万元连号、崭新的百元大钞,恐怕中国基层80%的民众穷尽一生都无颜“一睹芳容”。然而作为一个处级干部,仅仅是近100余万处级以上干部队伍中的一员,能利用职权获得如此丰厚的“回报”,李荣飚恐怕在100余万干部队伍中也算是凤毛麟角。李荣飚作为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其分管的范围并不是最广,其行政决策的权力并不是最大,其凭借权钱寻租获得如此丰厚的回报,工想还是与其另一个身分有关——省工程爆破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有官员称,李荣飚涉嫌利用爆破协会敛财。从很多级别低的大贪官资料来看,权力寻租是收取巨额贿赂的主要手段,其能够利用分管的职能干预市场获取巨额利润,究其根本原因在于行政资源的市场化和市场经济的行政化,行政资源的市场化是将公共性、基础性、战略性资源推向市场,损公肥私造成公共资源的极度浪费,而市场资源的行政化往往利用行政手段垄断某行业或过渡干预社会资源的分配。
权力寻租的根本原因是行政资源的市场化与市场资源的行政化,而行政资源的市场化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市场化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行政资源的市场化主要表现在:1、将一些公共性行政资源简单地运用市场法则,造成行政资源的过渡透支,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却让极少数人从中谋取利益。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政府利用行政手段强制参与市场经营活动,据了解,当前一些基层地方政府,利用行政手段强制参与居民意外保险、农林畜牧等商业保险经营活动,还有一些基层政府利用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建设作为创收的主要手段,政府行政行为的商业化加速了基层官员的腐化。此外,一些基层政权将政府运行模式简单化地套用市场法则,将当官作为一个获取巨额利润的产业而不是执政为民,甚至有些地方的官员提拔形成了一系列规范化的产业链,比如官员文凭镀金、媒体塑造、政绩考核与奖励等等,这些东西无一不与金钱挂钩。这一切“潜规则”下的官员无疑都陷入了当官为了获取钱,获取钱为了当更大的官的悖论而无法自拔。
市场资源的行政化主要表现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一些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的资源,为了保障利益交给国家实行零利润或微利润向国民提供公共福利,比如:教育、医疗以及水、电、气等基本生活资源,但近年来的“市场化”改革却让这些本应该向居民提供公共福利性服务的行业,却成了最赚钱的行业,水、电、气以及非义务阶段的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医疗等行业一边占用国家大量的财政补贴,一边向市民收取高额的服务费用,获取巨额的利润。而有些本应该为市场提供规范服务的行业协会,成为了同行业企业与管理者之间相互勾结、共同敛财的工具;有些本应该向国民提供公益性服务的慈善组织,成为了某些权贵勾结其亲友们变相敛财的工具,如最近曝光的“四川最大的黑帮老大”刘汉捐资一亿元人民币发起设立“天诺慈善基金会”,而据有媒体爆料此基金会的理事长为某任领导人的儿媳。
最近有些媒体和财经评论员对国有企业颇有微词,甚至有些私营企业主也有很多不满,根源在于他们认为国有企业垄断了几乎所有的公共性、基础性、战略性资源分配。其实此观点有些偏颇,其实现在很多资源分配都推向了市场,有些行政直接干预的资源分配,都被一些官员交给与自己有千丝万缕联系的企业共同瓜分,或者是由一些国有企业去顶个头,然后在某些官员的授意下转手交了出去,几乎所有的资源市场化都成了资源的掠夺与瓜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垄断非公益性、非基础性、非战略性社会资源,通过市场化手段进行再分配,从中谋取巨额利润,这显然是极度不合理的。行政手段掌控的市场资源分配的份额越多,因资源分配不公带来的矛盾就会更大,而由此引发的贪污腐败现象就会越严重。既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非公益性、非基础性、非战略性的社会资源,本应该全部推向市场,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利用资源分配的垄断地位,通过所谓的市场化调控,故意将某些资源进行炒作以谋取巨额利润,如政府垄断国有土地分配,这无形中推高了房价,地方政府才成为高房价最大的受益人,高房价带来的高利润必然使房企经营者为谋取更大的利润铤而走险,当然管理相关资源分配的政府工作人员自然成为这些房企经营者们用“粮衣炮弹”首要进攻的对象。
而我们看到本案的主角李荣飚,因分管治安管理支队、特种行业管理支队、枪爆管理支队等,手握民用爆炸物的购买、销售、运输的审批许可权,对于矿山、烟花爆竹燃放与运输等许可证的发放有很大权力寻租空间,因此经常接受相关企业的贿赂,甚至主动索贿。李荣飚作为一名实职正处级干部,作为省公安厅治安支队副队长,我不清楚他的落马会不会是公安系统民用爆炸管理行业落马的第一人,如果深究下去,肯定不会是此行业管理漏洞落马的最后一人,据说他还对办案人员说,把收的贿赂交还后,希望能做回民警。当然这种醒悟为时已晚,但愿其它相关人员看到此消息能有所感触。
但从相关新闻披露的事实来看,这些并不是李荣飚被调查的直接原因,四川公安厅内部一名处级干部告诉新京报记者,“据说,3000多万元贿赂大都是李荣飚被抓后自己交代的。”自李春诚2012年倒台后在四川政坛引发的一系列地震,2013年3月份刘汉被抓,据央视报道,警方随后在刘汉、刘维兄弟处起获大量的军火,这些军火有部分由政法系统提供,这是否与在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支队主管枪爆管理的李荣飚有关,而李荣飚的落马是否与刘汉案有涉?我想从李荣飚于2013年8月被公安部纪委带走这个时间段还是能看出一点端倪,当然最终的答案会在刘汉案公开审理期间披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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