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龄:扫黄千万别忘了“扫扫”李银河
——贺合林——
一
此番性都东莞的被围剿被攻克,牵动了方方面面的神经,拍手称快者有之,咀咒诋毁者有之。令人惊讶的是,几十年呕心沥血致力于倡导性自由的性学专家李银河却一反常态,不但没有挥手举拳支持“东莞挺住”,也没有只言片语安慰“东莞别哭”,反而娓娓而谈的为了“从整体上降低从业(卖淫业)人员规模,最终达到消灭性交易的目标”出谋献策了。
对于东莞的扫黄实际效果,她显得比谁都关心,因此,她特别关注扫黄的方法。经过她的细心观察,她发现:
《东莞扫黄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2014年2月11日新浪博客)
何谓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李银河说是“每次扫黄都……没有除病根”。
“那么,色情服务业的病根在哪里呢?在人性里。这个行业之所以能够成为世界历史上最古老的行业,就是因为人的性需求。”李银河自问自答。
既然如此,那么,按照李银河的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步的“除病根”医治法,自然就得“医人性”了。这个“人性”怎么医,想来李银河自然也应该有祖传的特效秘方吧。可是,接下来李银河的话却令人大失所望,她不但没有“医人性”的秘方,而且,据她说这个“人性”压根儿就是不可治的“病”:
“除非你有办法去除人的性器官,除非你有办法让所有人都安于自慰解决性欲望问题,否则性服务业就根除不了。因为只要有需求,就会有供给;因为只要有人愿意在这件事上花钱,就有人愿意挣这个钱。”
我们无法得知李银河的两个“除非”何以说得如此的绝对,只知道大自然安排的男女性别比例基本相等为这个“人性”供求平衡提供了基本条件,而人类社会实行的一夫一妻制则为这个“人性”的供求平衡提供了有力保障,何致于非得要李博士的“除非……除非……呢”!
李银河到底想说什么?
李银河说:“我是主张卖淫非罪化的。全世界的女权主义者基本都是这个主张。有几个理由:首先,人应当有做性工作的权利,不仅女性应当有,男性也应当有(据统计,色情业从业人员中有十分之一为男性)。公民有工作权,性服务业是工作,所以公民应当有做性工作的权利。反对这一点的人认为,性服务不是工作,是享受,而性工并不同意,他们觉得是工作。在一些国家,性工还组成了工会,经常闹罢工,要求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工作待遇,巴黎的性工甚至冲击过市议会,去要求实现他们的权利。我认为把性服务业视为工作是恰当的。”
“工作的权利”!“公民有工作权”!而剥夺公民的工作权利即是剥夺公民的生存权利。李银河一句话就把扫黄定性为侵犯人权的暴政了。如果这个意思在这句话中还不明显,我们再看下面:
“经过文革和连续不断的运动,这个社会的氛围已经够暴戾的了,人与人之间缺少友爱平和的心态,一个个全都以邻为壑,你打击我,我打击你。对于杀人抢劫这些有受害人的犯罪当然要严厉打击,彻底扫除,而对于性交易这种两厢情愿并无受害人的行为就不必如此严酷地打击了。我们完全没有必要把性交易这种虽然格调低俗但是周瑜打黄盖打的愿打挨的愿挨的行为搞得那么险恶,好像是什么滔天大罪似的(万恶淫为首?可是,性欲不过是人的一点点可怜的欲望而已,怎么就成了恶了?)”(李银河:《对于性交易双方应当以批评教育为主》)
我们不知李银河是怎么将今天的扫黄扯上了几十年前的文革,却清清楚楚地看到,李银河还是在宣扬她的性自由论。她从骨子里就是反对扫黄的。她的“出谋献策”只是反对扫黄的一个由头而已。
因此,政府真要扫黄,千万别忘了“扫一扫”李银河,务必彻底清除扫黄路上的这一重大的舆论阻力。否则,所谓的扫黄,只能是走走过场而已。
二
李银河是我国性自由运动的吹鼓手,号称性学专家。所谓性学专家,其实就是大肆鼓吹西方社会性自由观念的专门家和不遗余力推销所谓的“多数社会约定俗成的性活动三原则(自愿,隐私,成人)”的性自由贩子而已。
2010年3月,李银河在《关于在刑法中取消聚众淫乱罪的提案》中提出:
“在此类活动的参与者全部是自愿参与的这一前提之下,法律绝不应当认定为有罪。因为公民对自己的身体拥有所有权,他拥有按自己的意愿使用、处置自己身体的权利。如果有人愿意在私人场所穿着衣服打扑克,他有这样做的权利;如果有人愿意在私人场所不穿衣服打扑克,他也有这样做的权利。不管在场的有几个人。国家法律干涉这种私人场所的活动,就好像当事人的身体不归当事人自己所有,而是归国家所有。如果当事人脱去衣服,损害的不是当事人自己的尊严,而是损害了国家的尊严。这种立法思想本身就是错的,错误就出在个人身体的所有权归属的问题上。在此类案件的判决中,我们应当检讨有关法律的立法思想的对错,使法律成为保护公民权利的工具,而不是伤害公民权利的工具。
此类法律不仅从个人有权利处置自己身体的人权角度看是错误的,而且从女权角度也是不可容忍的。……,一个女性有没有权利同“多名男子”发生两性关系,这是一个女性的基本权利问题。女性自愿与男性发生性关系的权利应当受到法律(宪法关于人身自由权利)的保护,而不是惩罚。”
在这个提案中,李银河把国家对违法性行为的惩治上纲到侵犯人权的高度。由于她的造势,使得国家有关法律和社会道德受到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冲击和重创。一时间,“我的身体我作主”、“我的阴茎我作主”等乱七八糟的叫嚣声不绝于耳。紧接着,便有了组织换妻俱乐部的南京某大学马教授的举牌(换偶无罪)与法律进行对抗。
4月3日,李银河发博文《惩罚换偶,世界罕见》,对马教授予以声援并号召其徒众积极行动保卫聚众淫乱犯罪份子的所谓“人权”。她认为“世界各国都没有惩罚换偶活动的法律”;指责国家“惩罚换偶的法律不仅伤害了当事人的基本权利,而且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威胁政府“惩罚换偶则将大大给我们国家的形象抹黑,好像我们还是一个不开化的野蛮国家”;并且发出了“爱国的朋友们,大家起来保护国家的形象,保护涉案人员的人权”这种荒唐可笑的号令。
李银河的号令一出,响应者真还不乏有人。4月11日 新浪女性论坛情感部落置顶“星加皮”的帖文《放着贪官污吏不管,盯紧老百姓的生殖器》(后被删除):
“你情我愿,没有杀人放火,没有逼良为娼,自已的生殖器自己做主,关谁鸟事。放着贪官污吏不管,偏偏盯紧老百姓的生殖器。闲得蛋疼。牢骚归牢骚,没办法,生在这个操蛋的国家,生殖器放错了地方,那就是违法。如果做案工具被没收了,那可就不是肾亏的事儿了。”
本人因搜索资料偶然闯进了这个论坛,正好撞见了这篇挂在顶上的咒语,遂与之进行了一番理论。谁知却惹恼了该坛的一位版主,与之辩论了几天,这位版主于4月17日又发《换偶大辩论:道德虚张掩盖下的道德惶恐》进行“总结”。
这就是李银河动员起来的“爱国的朋友们”!这就是李银河的“爱国的朋友们”强有力的保护国家形象的实际行动。如果他们有能力吞掉这个国家的话,可以肯定,他们是绝对不会“嘴里留情”的。
2011年8月,昆明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副处长成某参与聚众淫乱一案曝光(昆明官员艳照事件)。8月9日,昆明警方通报调查结果,认定是一起预谋以聚众淫乱方式引诱成谋的敲诈勒索案。
11日,李银河发博文《昆明官员艳照事件点评》,继续兜售其性活动非罪化的“自愿、隐蔽、成人”三原则,反对用刑法惩处聚众淫乱的犯罪行为。她说:
“聚众淫乱罪与宪法保护的公民人身自由权有矛盾。从原则上讲,性行为的参与人只要不违背自愿、在隐私场所、参与者均为成年人这三项基本原则,刑法不应管束,因为这种行为应当属于公民受保护的人身自由权利的范畴(昆明官员艳照事件点评)”。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淫乱罪】的“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规定,这次三男二女共五人进行的淫乱活动,其首要分子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其余人员如曾多次(3次以上)参加,也应追究刑事责任。
可是,昆明警方对此案的处理却与李银河的指点不谋而合。涉案的五人中除陈某(女)、宋某(男)二人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外,聚众淫乱的犯罪嫌疑则不予追究,故其余成某(男)、朱某(女)、谭某(男)三人均按治安处罚法第69条之规定,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元了结。
刑法的“聚众淫乱罪”就这样被这些执法者滥用手中的权力给废弃了。这表明李银河2010年提出的“取消聚众淫乱罪”的建议已经在某些执法部门中起得了实质性的效果。当时,我认为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信号,必须引起百倍警惕。
李银河的性自由说教既是性犯罪的催化剂,又是国家惩治性犯罪的法律规章的消蚀剂!
扫黄不“扫”李银河,肯定就是白扫罗!
扫黄先“扫”李银河,才有可能出效果!
http://china.haiwainet.cn/n/2014/0305/c232585-20365179.html
三
对于此次东莞的扫黄,看起来李银河好像没有站在妓女、嫖客一方公开与政府进行对抗,也在假惺惺地说着:
“人的性交易行为就应当完全不受惩罚吗?性服务业就应当永存吗?性交易和性服务业的存在,是社会贫富分化和性别不平等的表征,在性交易中,穷人为富人服务,女人为男人服务(多数情况下),这是有公平正义理想的人们不愿意看到的。……批判用性来换钱或者用钱来购买性服务的行为,让买卖双方都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这才是我们应当做的,才是从根本上缩小性服务业规模的途径(《东莞扫黄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步》)。”
“批判所有这些格调低下的用来做交易的性活动(包二奶也属同样性质),把性交易活动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就可以了,让那些性工和性消费者为他们自己的行为感到脸红(《对于性交易双方应当以批评教育为主》)。
可是,说这些话喷出的唾沫还在嘴边飘飞,她的嘴里又有了新的说词:
“人应当有做性工作的权利,不仅女性应当有,男性也应当有(据统计,色情业从业人员中有十分之一为男性)。公民有工作权,性服务业是工作,所以公民应当有做性工作的权利(《东莞扫黄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步》)。
“一群属于‘锦上添花型’,有闲钱,很多人有婚姻,只是想增加一种消费方式,就像洗澡按摩跳舞唱歌一样;另一群属于‘雪中送炭型’,多为贫困地区找不到老婆和进城打工没有城市姑娘愿意嫁给他们的贫苦民工,他们掏钱只是想购买一点满足身体基本需求的性服务而已(《对于性交易双方应当以批评教育为主》)。”
请问李银河:既然是一种正常工作、既然是一种应有的权利、既然是“洗澡按摩跳舞唱歌”、既然是“购买一点身体基本需求的服务”,这些性工和花钱购买性服务者,为什么要为行使自己的正常权利、为什么要为自己花钱购买服务的行为而感到脸红、而感到可耻?法律和道德凭什么要对他们进行批判而将他们变成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这与惩治聚众淫乱有什么两样?不也是侵犯公民的人权吗?
何况,根据你宣扬的“自愿、成人、隐蔽”三原则,只要不欺行霸市、只要不强买强卖、只要是买卖公平,性交易与其他婚外的性自由又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说穿了,李银河七弯八拐的东扯西拉,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人类世界根本就不存在“黄”,扫黄就是她的信徒“星加破”所说的“这个操蛋的国家”“闲得蛋痛”在管闲事!同一个意思,李银河只是换了一种说法而已。
如此看来,扫黄不“扫”李银河,绝对没有戏!
四
在《对于性交易双方应当以批评教育为主》中,李银河提出,“对于性交易这种两厢情愿并无受害人的行为就不必如此严酷地打击了。”
在《惩罚换偶世界罕见》中,李银河说:“此类活动(换偶)没有受害人(不是强奸和猥亵),甚至没有受损的社会关系(婚姻)……和夫妻共同去饭店吃饭的性质近似,只不过是几对夫妻共同约好去一个隐私的地方进餐而已。它和一般公众的区别在于,一般人吃的是米饭面条,他们吃的是蝎子。”
以上是李银河为倡导性自由而无视社会现实凭空构想出的性自由无害论。究竟有无危害,我们还是用事实给李银河作出回答:
百度“妻子出轨引发的杀人案”,显示找出的相关结果有425000条,百度“丈夫出轨引发的杀人案”,显示找出的相关结果有356000条。
因婚外情酿成的特大杀人案更是赫人听闻:
(1)、2010年4月24日,济南平阴县。因为发现妻子与外甥关系暧昧,邓某某残忍杀害了妻子、外甥,并迁怒于岳父、岳母,两位老人也没能逃脱魔掌。
(2)、2010年5月23日,南京溧水晶桥镇岗下村。因丈夫出轨,妻子王某图某报复,便与赵某所在吹鼓手班的孙某相好成奸。恋上王某的孙某和妻子离婚后与王某一道出走外地。两年后,王某思念女儿,在打听女儿消息时得知丈夫赵某的“外遇”已经离开,就萌生了回家的念头,而赵某也记挂起妻子的好处,便把王某接回家中。孙某怀恨,持刀将王某杀死,赵某及其女儿被砍成重伤。孙某自知罪孽深重,服农药自杀。
(3)、2011年4月13日,鞍山市宁远镇二台子村的百客多家大众浴池和紧邻的一家洗车店内,因怀疑妻子有外遇,周宇欣于当晚至14日晨,将自己的妻子、儿子、父亲、浴池1名女服务员、浴池所在房屋的房东一家,以及洗车店里的3名洗车工共计10人全部杀死。
(4)、2011年9月26日下午,河北省泊头市。因怀疑妻子邱某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泊头市西辛店乡秦村村民秦长城为泄愤报复,蹿至其妻邱某曾经打工的某洗车店,将老板周某杀死,后又蹿至泊头中轴厂宿舍楼、西辛店乡秦村等地,相继杀死其妻邱某及其亲属和同村村民共9人。
(5)、2013年11月22日凌晨2时,周口市淮阳县王店乡双冢村。长期在外打工的上门女婿贾某因怀疑妻子有外遇,杀害其妻子、岳父、岳母、儿子、女儿、妻姐及其儿子共7人。其10岁的儿子本已逃出村外一里多地,但还是被撵回来活活勒死。
2004年才过去才两个月,由妻子出轨引发的特大杀人案即出现了三宗。
(6)、1月30日,农历除夕,一阵枪声打破了山村的宁静。云南省腾冲县猴桥镇箐口村小灰山组村民邵宗其发现妻子与邵宗平、邵宗华等本村村民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后心理失衡,持枪报复杀人,造成6人死亡、3人受伤。
(7)、2月7日晚11时许,白银市平川区育才路一家属院,因妻子有外遇,郭某持家中菜刀将妻子黄某和一双儿女杀死在出租屋中。随后,郭某离家搭乘“黑”出租于2月7日凌晨2时10分许,在白银往景泰方向一路口下车。4时50分,郭某在包兰线K906+220M处撞向K175列车自杀身亡。顷刻之间,一家四口同归于尽。此时,离腾冲惨案还不到一个月
(8)、2月27日12时37分,苏某因怀疑其妻有婚外情而心理失衡、迁怒社会,在贵阳市237路公交车上将一汽油桶点燃纵火,造成6人死亡、35人受伤。此时,离白银惨案仅仅只有20天!
下面再看换妻引发的间悲惨剧:
百度“换妻悲剧”,显示找到相关结果818000个。
百度“换妻引发的杀人案”,显示找到的相关结果212000个。
也搜出几例简介如下:
(1)、2012年8月25日深夜12点半,张强和杨贵才两人闯入修水县九龙村林某家中,将林某打成重伤,因未得到救治,而致其死亡。案由缘自一场换妻闹剧。
2011年初,张强、左秀夫妇俩经人介绍,在修水县九龙村一林场做小工,因左秀娘家与介绍人杨贵才有些亲戚关系,夫妇俩便开始吃住在杨贵才家中,双方轮流买菜做饭。不久,两对夫妻便以偷情的方式互相“交换”,这种关系接下来就在四人之间公开化。为了让换妻关系合法化,张强和杨贵才商量干脆都与自己的妻子离婚,再和对方的妻子结婚。却不知此时的左秀心中有了一个林某,开始对换妻游戏产生了反感。离婚后的左秀随即与林某登记结婚,使得张、杨两人的换妻如意算盘泡了汤。于是,两人决定要好好教顺林某一下,最终酿成命案。
(2)、2007年7月4日深夜,高密市西乡水村村民贾福被许军杀死,案由缘自十年前的一段换妻妻孽情。
原来,许军1993年和唐玲相识,那时唐玲已婚且育有一子,许军也有了两个儿子。因为同住一村,又有点亲戚关系,两家便走得很近,许军经常给唐玲家送些蔬菜水果,唐玲也对许军有好感,日久生情,二人的关系逐渐升温。
唐玲的丈夫贾福性情软弱,听说唐玲的出轨行为后,曾指责唐玲数次,但每次唐玲都会强词夺理。贾福为了脸面和儿子,都强忍了。
许军的妻子也是个老实人,眼看着丈夫在外花心,却无能为力。就这样,她常常和贾福相互诉说,因为彼此同情,两人也慢慢地走到了一起。令人惊讶的是,双方家庭竟都默认了这种畸形的生活方式,一晃十年过去了。
直到今年5月,许军的妻子因病去世,碰巧贾福鱼塘里的鱼又不明原因地大批死亡,这让贾福心烦气躁,每每看到许军来找唐玲,他就火往上蹿。6月中旬,在唐玲与许军再次相会后,贾福忍无可忍打了唐玲,并威胁唐和许若再纠缠不清,他就要放火烧死许军。
得知贾福扬言报复,许军一横心决定先下手为强。案发当晚,许守在鱼塘边,趁查夜的贾福不备,用木棒重击贾的头部致其死亡,并伪装出一个贾福喝农药自杀、撞墙而死的假象。
(3)、2003年11月4日晚,蒋国良将昔日情人阿珠扼住颈部致其死亡。案由缘起还是换妻闹剧。
在奉化市尚田镇某村,有两家养鸡养鸭专业户。一家男主人叫蒋国良,另一家的女主人叫阿珠(化名)。两家养殖场相距仅30米,两对夫妻之间的距离则更“近”,发展到了相互“换妻”!就是说,蒋国良以妻换来阿珠,阿珠的丈夫则以阿珠换来了蒋妻。
2002年,四人的丑行被人发现,蒋妻为此自残。蒋国良花了1万多元医疗费后,让阿珠的丈夫赔偿3000元。闹剧暂时收敛后,蒋国良发现阿珠还与一徐姓男子有不正当两性关系,这令他非常恼火,遂起杀心,将阿珠卡死。
上述惨案都是因一人或夫妻两人或多人的性行为过罪而引发的,不但伤及自己,有的则累及家人亲友甚至累及外人包括许多无辜的的孩子。贵阳公交车纵火案则明显是对社会进行报复。苏某为什么以自家私事而报复社会?除了用他的丧心病狂和兽性发作来解释以外,与法律、道德对于婚外情的不闻不问有着重大的关系。因为夫妻之间的一方出轨,另一方则成了直接的情感受伤害者。而今日的法律和社会风尚,对出轨者不但不予制裁谴责,反而放纵性自由论者对此种行为的支持与鼓噪,致使蒙受耻辱的受害者不但不能得到社会的同情,反要遭受来自周围的冷眼与嘲弄。面对这种情况,有人便走上了极端,实施对社会的报复。
重大、特大因婚外情酿成的杀人惨案频频发生,已经成了当今社会的不堪承受之重!
据哈尔滨日报(记者金镒)2010年8月22日报导,黑龙江省近六年来发生的各类命案中,4成以上是由于矛盾激化引发的报复杀人。其中,婚外情引发的命案居高不下,占矛盾命案的20.2%,约占各类命案的一成。可见,婚外情已经逐渐由道德问题演变为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预防婚外情已经成为预防恶性犯罪的一个重要方面———
而李银河对此却熟视无睹,闭着眼睛大肆宣扬她的性自由无害论,为我国日益发展的卖淫业鼓吹助势,是可忍,孰不可忍!
扫黄不“扫”李银河,天理难容矣!
附:鹤龄:对李银河性自由说教的批判集
http://wenku.baidu.com/link?url=semWMLrYrAFrNlIfpAa5YETliKDgZ46qTyWuoSs2sJ5DYwZ29LEQs3z_gexqqaf_vBI81t6fsVfPPHePipbUjbcjTfqyRU80LirsD6T95XC
鹤龄:李银河凭啥告百度——请放过所有孩子吧
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730/26/39/5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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