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日前起草的一个新法案引发争议——该法案草案考虑将女性的结婚年龄降低至9岁,并提出“妻子有义务满足丈夫任何性需求”,且在未经丈夫允许的情况下,已婚女性不得随意出门。此外该项法律还规定,父亲在孩子两岁后就成为其唯一的监护人,同时法律还禁止妇女继承其丈夫留给其的土地遗产。女权人士痛批该草案是“伊拉克女性权益的倒退”。
伊拉克女人
美国《旧金山纪事报》日前称,伊拉克人权人士汉娜·阿德瓦尔说,该草案所倡导的内容是“针对人性和儿童的犯罪行为”,这种法案一旦通过,无数未成年少女、女童将承受难以想象的身心折磨。伊拉克目前的法定结婚年龄为18岁,但若监护人许可,女孩15岁也能出嫁。
现象解读:为何伊拉克战争爆发后女性更不自由
国际妇女互助会创始人扎纳比-塞比曾在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发表题为《为何伊拉克战争爆发后女性更不自由》的文章,剖析如今伊拉克女性地位不比战前的原因。
1、政治权利被忽视
文章称,尽管伊拉克女性在书面上似乎获得一些权利,但现实是,从2003年战争爆发开始,她们所失去的远远要多于得到的。尽管宪法中规定,议会中必须有25%的女性成员,但伊拉克总理马利基的高级内阁成员中没有一位是女性。妇女事务几乎被忽略,只是形式上存在一个部门——唯一一个由一名女性掌管的政府部门。
2、婚后再无自主权
伊拉克法律规定,伊拉克女性与非伊拉克男性的孩子可以继承母亲的伊拉克公民身份,这在阿拉伯国家是很少见的。但是,女性却再也不能保证自己在结婚、离婚、继承和监护法上的平等,因为法律已经将这些权利交给宗教以及部落领导人,由他们依照当地的宗教法律处理家庭事务。这不仅使得女性更容易受到伤害,同时还使得不同教派(逊尼派或什叶派)或者不同宗教(穆斯林或基督教)的女性在同一性质的问题上获得不同程度的法律制裁。
3、逐渐退出公共场所
由于街头充斥着暴力,女性渐渐减少了在公共场所的活动。10年前,伊拉克可以自给自足,并有自己的工业部门。而现在,伊拉克几乎所有的食物都来自于进口,随着工农业的暂停,农民和工人也都相继失业。然而虽然男女都面临着同样的状况,但由于女性在安全状态及其糟糕的环境下行动力有限,所以对女性的影响也就更大。
在伊拉克的大学里,女生比例比许多国家都高,大约要占40%以上。但女大学生就业率也往往吓人一跳:只有不到10%的女性会参加工作,这工作还一定得是具备一定“私密”性质的,比如教师、医生、某些行业的Office lady等,当然,医生也都是专为女性看病的那种。像饭馆侍者这类“抛头露面”的工作是不可能有女性参与的,电影院这类公众场所也绝无女性涉足。女孩上大学是嫁到一个好丈夫所必需的——还要学会理家的一切本领。
4、“光荣死亡”与“娱乐结婚”
在伊拉克传统文化中,妇女的一举一动无不关乎家族的“荣誉”,而被强奸被视作最有损家族“荣誉”的事情。因此,妇女一旦被人强奸,为了挽回家族“荣誉”,她必须自杀或被“光荣地处死”。战后社会治安混乱,以至于强奸案数量较以往大幅增加,伴随而来的是因此而送命的伊拉克妇女人数也与日俱增。
“光荣死亡”并不是对伊拉克妇女的唯一威胁。像伊拉克的男人一样,许多伊拉克妇女也在战争中失去了工作。赋闲在家的她们更加失去了独立性。此外,由于战后卖淫嫖娼活动泛滥,宗教组织进一步加大了对妓女的处罚力度。在这种情况下,当地悄然滋生出了一种所谓“娱乐结婚”的新的卖淫方式:有钱的男人可以选择和一名妇女临时“结婚”,这种婚姻可能只维持几个小时,但男方在“婚”后要付报酬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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