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州原副州长、州首府所在地凯里市原市长洪金洲,连续16年收受贿赂380余次,从最少4000元到最大一笔583万元,共计受贿3900余万元,还有3100余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惧怕事情败露,在案发前陆续主动上交5500余万“廉政金”。(2015年4月19日人民网)
贪官,在人们的印象中应该是来者不拒、大小通吃。而这位贵州省黔东南州原副州长、凯里市原市长洪金洲却主动上交了5500余万元“廉政金”,这一举动似乎想要改变人们的习惯认知,觉得他并不是那么贪得无厌。其实不然,主动上交“廉政金”是其欺世盗名的蓄意而为;一是受形势所逼,二是想投机取巧。
按照他自己的说法,由于官职的擢升,送钱的人数和所送钱物的数量大增,让他产生了“惧怕”心里;加上中央反腐力度的逐步加大,想通过上交款项掩人耳目,从而“打消别人对自己的怀疑”。由此观之,他的贪还不仅仅为了保住位子暗里贪财,还想透过主动、公开上交“廉政金”,来贪清正廉洁之名,其心更阴、更狠、更贪。
至于辩护人称上交的所谓“廉政金”不应纳入涉案金额计算,其理由更是站不住脚。首先从上交“廉政金”的目的来看,他是因心里“惧怕”贪腐露馅,所以才会主动并公开(生怕别人不知道)上交“廉政金”,其目的则是为了掩盖其贪腐事实。其次从受贿造成的后果来看,商人通过行贿达到了逐利目的,而国家、人民的利益受损已既成事实、无法挽回。
人们常说“上行而下效”,套用到洪金洲身上就成了“夫行而妻效”。他区分受贿地点、数量而选择向组织上交部分贿金,其余则据为已有;其妻却将过手贿金“打折”,将部分贿金藏匿而成“私房钱”。他丧失了对国家、人民和组织的忠诚,败坏了党风;而他妻子也照猫画虎显示出对他的不忠,从而也败坏了家风。所以,对于这种以主动上交“廉政金”而投机取巧的贪腐官员,应透过现象看清本质,用党纪和国法对其严加惩处,绝不能姑息。(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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