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流传着任志强在北大光华学院做推墙演讲的视频,舆论一片哗然。我在静静的等待。
任志强的五分钟的演讲可谓慷慨激昂,叫嚷着要“推墙”。为何要推墙?推墙——就是要推翻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的人民政府,要推翻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算得上半个知识分子的任志强不仅知道党章,估计应该知道宪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第五条中的“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但任志强放弃一个公民应该遵守宪法的义务,叫嚷着要颠覆社会主义的政权,要颠覆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其言行表明他是公开的共产党叛徒。党内出现个把叛徒不足为奇,奇怪的是党组织、国家检察、安全部门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事件充耳不闻。是任志强所在的党组织集体叛变?还是司法机关和国安不知我国有宪法、刑法、安全法?抑或是共产党已经转入了地下,才使得叛徒可以明目张胆地煽动颠覆?我们的党即使转入了地下,也不应该听任叛徒的嚣张,至少可以效仿当年“伍豪”红队去锄奸。也许有人要搬出依法治国了。当然,和平时期锄奸是要依法,也有条件依法。难道对事实证明已经叛党叛国的任志强就无法可依?或者是在中国就是法定“刑不上叛徒、汉奸”?
党啊,您如果对任志强这公开的叛徒都奈何不得,您还怎么能有“三个自信”来带领全国人民去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宏伟目标?
附任志强演讲词:
什么是社会责任?谁能给我一个准确的定义吗?
我觉得很多人认为,由于我们生活在社会之中,你不能因为单独的分工而独立,有必要承担除自己本身之外的其他责任,便称为社会责任。比如,作为一个企业,除了干企业之内的,还得干企业之外的活,本来就是应该政府干的,政府不干,就变成了社会责任,让你给干了。
那么我更认为,真正的社会责任是,你要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之中,为此付出努力的一种责任,如果我这么定义的话,是从龙应台来的,台湾的民主制度建设不仅仅是因为有一个蒋经国,更重要的是他们思想,他们梦想要有一个民主的社会,要有自己的权利,所以龙应台鼓动所有的人,承担起你们的社会责任,把你们面前的墙推倒,在中国的现状情况下,我们惟一的社会责任就是在座的各位,你们努力地站起来,把我们面前的墙推倒,建立我们社会民主制度。
当吴校长说,我们希望有一个大政府的时候,也曾经讲到我们有五千年的历史,在我们的宋朝,在我们的清朝,都曾经是世界上的最大帝国之一,当然可能不如罗马帝国那么大,但那时候是皇权与皇权的斗争,是在同一种制度之下进行拼搏,显出我们的强大,但今天我们面对的是用一个什么样的制度和世界上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已经实现了民主制度去对抗,在这样一种竞争之下,可能我们面对的首先是制度问题。
刚才李金华副主席曾经给我们讲到了他的一番感慨,如果我们堂堂一个国家的“三高四副”都只能去感慨,说明这个制度已经烂透了,如果这么样一个高官都没有能力去治理自己想治理的一些问题,那么恰恰说明我们需要有另外一个办法来监督我们政府的权力,决不是大政府,而是要把他关进笼子里。
我们现在面对的关键问题是没有人敢于站出来去索求我们应有的权利,所以老把这个社会责任推给别人,说你替我承担一点吧,我觉得这可能就是我们面临的最大问题。
比如说,前几期我都参加了光华的年会,因为张维迎当院长,那么换了院长以后,我不知道光华管理学院是不是还代表光华管理学院,至少我跟张维迎签的捐款合同里的行政义务光华管理学院并没有完全执行,那么我们可能需要的是用不同的思想,用多元化的方式来寻求我们想建立的社会,如果你想这个社会是一个共产主义社会,你就要为共产主义去努力奋斗,如果你想建立的社会是民主社会,你就要为民主社会去努力奋斗,当然,你也可以还设想,这个社会比如何教授想的,是个三纲五常的社会,那你就为此而尽你的责任,总之我觉得,如果你梦想自己未来应该有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你就要为此去承担,你所承担,你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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