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重在预防和制止
4月4日,清明节,陕西省汉中11岁女孩雯雯(化名)走了。5日凌晨,大批民警来到雯雯位于汉中市汉台区民乐花苑的家中,邻居们这才得知,生前屡遭家暴的雯雯在被父母送医后死亡。邻居们痛心之余,纷纷叹息,“我们都想帮她,可最后还是没能帮到她。”关于此案的最新进展,警方表示正在调查不便透露。
据了解,该案中的雯雯长期遭家暴一事学校、老师、邻居、小区物业的人均知道,但是还是未能阻止悲剧的发生。他们都曾想帮助这个长期遭遇父亲殴打的女孩,也做过对其父亲的劝导、警告等实际行动,却未有人想过报警,这才是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在新出台的《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让“家事”有了法律的依靠。其中也明确规定了有关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家暴事件后有责任采取相关的行动,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譬如学校、医疗机构、社区服务等机构,若明知却未采取任何措施,也未报案者,将对机构主要负责人给予一定的处分。在本案中,学校老师一直知情雯雯的遭遇,但除了劝导其父亲外,未有其他举措,且雯雯是长期被家暴,外伤明显,学校应该是知道家暴的严重性,若能及时报案处理,或许还能挽救雯雯的生命。
在我国,这样的不幸并非个案,网络上时常被曝出类似案例。国家虽然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来惩治这些施暴者,但却无法从源头控制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也无法挽回事件中的受害者所遭遇的痛苦。
如此案件中的雯雯,其长期遭遇严重家暴的事几乎失只要与她生活有所关联的人都知道,但是他们却无法真正意义的阻止雯雯的父亲暴力行为,而主要原因大致有三点,其一,他们认为这是“家事”,外人不应多管闲事,惹一身是非,也几乎没人会做这样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其二,他们认为这是孩子的父亲,是监护人,管教孩子还不至于会将孩子置于死地,因此他们选择的是对施暴者的劝导;其三,传统的教育观念作祟。在我国,父母利用“打、骂”等方式教育孩子很普遍,甚至被认为是很正常的。总结来说,还是因为在人们心中缺少对“反家暴”的认识。在遭受家暴中的成年人,有一定的社会经验,懂得通过有效的途径寻求帮助,而在未成年人的家暴事件中,往往因不懂“被家暴”后该怎么办,他们唯一的想法就是如何不挨打,只能“被沉默”,因为他们根本不懂这样的家暴代表什么。
“家庭暴力”事件已经有法可依了,但是真正了解和利用的人群并不多,许多人的思想观念还未将“家庭暴力”与“家事”分离出来,对《反家庭暴力法》的认知度不够,就连学校这样的机构都未能利用法律来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说明《反家庭暴力法》还未达到普及,相关部门还需加强“反家暴”的法律宣传,让每一位深陷妇女儿童能及时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安全,也让旁观者少一点“后悔”。
【四川 王萱 0837-622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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