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搞转基因民意调查
彭博新闻社5月22日对转基因发表了一篇短文。我看到的译文有二,就标题而言,陈一文来信告知的标题是《先正达并购接近收尾;中国正强迫公众接受转基因》,顾秀林转载的是《先正达案已收尾 中国正强迫公众接受转基因》,但她推荐的文章标题同陈一文文。我读了,认为彭博新闻社文的内容是客观的,但标题需要商榷。
“先正达案已收尾”不符合事理。就收购而言,不能说“已收尾”,中国化工还在忙着筹集收购资金,只能说“要约”完成,“先正达并购接近收尾”。至于“先正达案”,仍然在激烈论战中,彭博新闻社文本身证明:政府还需要进行民意调查,说服民众。我认为,即使能强行完成中国化工收购先正达,是非功罪也无法强行定案。“强权就是真理”是专横,是耍霸道,真理并不依附于强权,而且最终会战胜强权。谓予不信,拭目以待。
“中国正强迫公众接受转基因”就完全不符合事实了,事实是美国正强迫中国接受转基因。这一点,在彭博新闻社文中也表现出来了:“在华美国商会指责中国对美国转基因品种进口的批准太慢,且难于预测是否一定批准。现在中美两国官员已经同意本月底之前对等候审批的美国生物技术产品做评审,其中包括玉米和棉花。”关于此事,5月12日出炉的《中美经济合作百日计划早期收获》第三项关于进口转基因产品协议说:“中国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将对美方提交的8项生物技术产品申请就其预期用途安全性进行科学评审。”具体是:“转基因大豆2个、转基因玉米4个、转基因苜蓿2个。中方要在5月底前召开会议完成安全评审工作,评审后20个工作日内授予安全证书。”“百日计划”是习朗会达成的“共识”,我无须去弄清楚“共识”如何达成,但可以肯定,绝不是“中国正强迫公众接受转基因”。第一,从行文看,是美国的要求;第二,同意美国要求的,不是中国,只是中国政府。中国政府从法律上讲代表中国,但实际上能否代表中国,这是两回事;事实上,这些与美国磋商的中国官员,对他们是否代表中国吧并不自信,不然怎么要搞民意调查?
就中国政府而言,也不是完全一致,如有些地方政府就法定反对转基因种植。关于这一点,我已经在过去发文中阐明了。5月22日发出的《总书记不可食言》由于太敏感,没有一家网站敢发表,5月11日的《2013年的转基因对台戏》被和红色文化网发表了,大家可以搜索看到。文章表明,中国政府内部对转基因的态度有分歧,前后也不一致。中国化工收购先正达,《中美经济合作百日计划早期收获》,与习近平过去的讲话就不一致。这个不一致,不会因为《总书记不可食言》不发表,就会不存在,只会伤害习近平。
对于文中所说的:“2017年6月中国要开展全国转基因食品接受程度的民意测验。”即使政府是为了做针对性的宣传,我也认为值得支持。至少是愿意了解民意,愿意做说服工作,而不是“强迫公众接受转基因”。还有,也可以验证我们——秦仲达等几千人和我与李甲才、巩献田等人的上书,看是否表达了民意。
彭博新闻社文已经指出这个严重事实:“发生食品丑闻后权威科学机构不回答问题,转基因大规模滥种,公众不信任政府,导致事态扩大。”所以,政府应当诚心诚意尊重民意,允许不同意见发表,如果认为民众的认识不科学,也要实事求是地解疑释惑,通过据事实,论道理,分清是非。不然做民意调查就没有意思,反而使民众更不相信政府。所以,我敦促党、政府和总书记,现在依法回复我们的上书——送上门的(即使是部分)民意,表现出这次民意调查的诚意,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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